新津 率先启动“创业天府”行动计划
2015-01-04本刊通讯员
成都,一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城正在崛起。
为承接中央、省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成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近日,新津县委县政府率先在全市启动“创业天府·新津行——千人实现创业、万人新增就业、城乡增收行动计划”。
为激发各类创业人才活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千人实现创业、万人新增就业、城乡增收的良好局面,新津县将坚持就业优先、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强化目标考核等结合起来,扶持一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实现千人创业(个体工商户和非公有制企业年新增1000 户和700 户以上);壮大一批支撑大局的骨干企业,新增万人就业(城镇年新增就业4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年转移就业6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11%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3%以上,实现广大群众创业、就业、增收,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促就业。一是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县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县级创业扶持资金。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建立持续补充机制。三是支持劳动者稳定创业。具有新津户籍毕业未满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征地农转非人员、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创业成功并稳定经营满1年的,且有3个月以上纳税记录的创业者;农村职业经理人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创业补贴。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凡新津户籍的毕业未满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便可“零首付”注册。
坚持就业优先,多渠道、多形式扶持就业。一是把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时充分考虑就业需要,更好发挥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同时制定人才培养、吸纳、引进计划。二是扶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对新吸纳新津县户籍城乡劳动者给予用人单位用工补贴。三是开展创业就业明星评选。引导城乡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创业就业观念,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业就业明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创业就业明星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技能培训,以素质促就业。一是提高职能技能培训针对性。推行“四单式”(即企业下订单、培训机构制定菜单、学员选单、政府买单)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技能人才调查制度,每年制定紧缺技能人才工种培训计划,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工种目录,提前安排重点产业培训科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企业需求、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鼓励城乡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对参加紧缺技能人才工种培训并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新津户籍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对新津户籍城乡劳动者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取得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给予特种作业办证费用补贴。
完善就业服务,以管理促就业。一是提升基层就业服务管理。以深化信息化就业服务为基础,做实“6+1”本台账,做好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强化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就业平台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制度。二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县财政出资的保安、保洁、保绿以及各类协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吸纳新津籍就业困难人员。三是加大创业服务。成立县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政策咨询等业务纳入县政务服务“一键通”系统,创立县创业项目库,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四是强化就业援助服务。以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为重点,兼顾特殊困难家庭,完善就业托底安置长效机制,提供分类分层次的精细化就业援助服务。
目前,新津县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千人实现创业、万人新增就业、城乡增收行动”领导小组,对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提供优质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将该项工作作为专项考核指标,纳入镇乡部门综合考评范围,建立目标台账季度通报制度,实行“周评议、月总结、季考核”制度,对推进“千人实现创业、万人新增就业、城乡增收行动”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