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临床干预对围生儿预后影响分析
2015-01-04刘春艳
刘春艳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是临床常见的妊娠中、晚期并发症,其发病率为0.1%~15.6%,且具有复发性[1]。目前,ICP的发病机制尚未明确,认为可能的影响因素有女性体内雌激素和孕激素等激素水平,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等[2]。ICP可导致患者剧烈瘙痒、睡眠障碍、凝血功能异常、产后出血等,同时因胆汁的毒性作用是胎儿的致残率和致死率较高,ICP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严重的生理和心理负担。为了研究分析临床给予ICP患者相关干预对围生儿预后的影响,本研究回顾性分析了收治的148例ICP患者的临床资料,现总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山东省沾化县人民医院在2012年1月~2014年1月间收治的148例ICP患者为观察对象,年龄23~28 岁,平均年龄(27.3±2.1)岁,孕周 30~39 周,平均孕周(35.2±3.1)周。患者生育情况:初产妇有108例,经产妇有40例。据是否采取临床干预,平均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n=74)。2组患者的年龄、孕周、生育情况、病情情况等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2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干预方法 对照组患者没有给予早期临床干预,实验组患者给予早期临床干预。实验组患者在妊娠中期进行产前检查时,给予其常规的肝功能测试,并询问其是否发生无原因的皮肤瘙痒。一旦确诊患者发生了ICP,立即给予其住院观察和治疗。给予患者低脂、高蛋白饮食,嘱咐患者注意卧床休息。同时给予患者药物治疗:熊去氧胆酸,口服200 mg/次,每天2次;苯巴比妥,口服0.03 g/次,每天3次,持续2周;3.0 g维生素C注射液和10% 500 mL葡萄糖溶液,静脉注射,每天1次,持续4天[3]。同时密切监测胎儿的情况,每周进行1次胎心监护,并肌肉注射地塞米松以促进胎儿肺脏的发育。若在33周或以上发生胎盘功能减退,发生胎儿宫内窘迫时,应立即进行剖宫产以终止妊娠;若孕周不满36周,则应根据胎儿的情况,尽早行剖宫产术。
1.3 评价指标 产妇情况:采用Ribalta瘙痒评分(0~4分,0分为无瘙痒,4分为持续瘙痒)评估患者的瘙痒情况,同时进行肝功能测试。围生儿情况:胎儿出生后,对比分析2组患者发生早产、宫内窘迫、窒息等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结果用“±s”表示,治疗前后及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n)表示,组间比较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分析对比2组患者干预后产妇各项指标情况 实验组产妇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2组干预后产妇各项情况对比(±s)
表1 2组干预后产妇各项情况对比(±s)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组别 例数 瘙痒评分 总胆汁酸(μmol/L) 总胆红素(μmol/L) 直接胆红素(μmol/L) 谷草转氨酶(U/L) 谷丙转氨酶(U/L)对照组 74 3.4±1.2 68.6±18.5 41.3±19.8 18.4±7.9 129.1±45.1 218.9±98.5实验组 74 1.2±0.3a 14.2±3.8a 22.4±5.8a 2.4±0.7a 43.6±12.5a 56.7±17.6a
2.2 分析对比2组干预后围生儿的各项情况 实验组围生儿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2组干预后围生儿各项情况对比[n(%)]
3 讨论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一种与妊娠有关的疾病,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临床上以皮肤瘙痒和胆汁酸升高为特征,主要危害胎儿,使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高[4]。以皮肤瘙痒和黄疸为特征,其发病与雌激素有密切关系,现已广泛地引起临床的重视。该病对妊娠最大的危害是发生难以预测的胎儿突然死亡,该风险与病情程度相关[5]。本病具有复发性,本次分娩后可迅速消失,再次妊娠或口服雌激素避孕药时常会复发。ICP的主要临床表现为瘙痒和黄疸[6]:80%的患者在孕30周甚至更早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瘙痒,且呈持续性,但分娩后1~2天即可缓解;10%~15%的患者出现黄疸,黄疸程度较轻,且其直接影响着胎儿的预后水平。ICP使得患者出现高浓度的胆汁酸淤积,继而引起胎盘绒毛血管痉挛,血管的阻力增加,使得胎儿的灌注血量和气体交换量减少,严重危及胎儿的安全[7]。对于ICP患者可给予早期临床干预:尽早发现,并给予药物治疗,控制患者体内胆汁酸的浓度,改善胎盘的功能,同时促进胎儿肺脏尽早成熟;密切监测孕妇和胎儿的各项情况,一旦发现胎儿因胎盘功能减退而出现宫内窘迫或窒息等,应及时采取剖宫产以终止妊娠[8]。
本研究以本院148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患者为观察对象,探究分析了临床给予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孕妇相关干预对围生儿预后的影响,结果显示:采用早期临床干预组的产妇和新生儿的各项情况均明显优于未干预组(P<0.05)。
综上所述,对于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患者给予早期临床干预,能够减轻患者的痛苦,同时还能降低围生儿发生窒息、胎内窘迫、羊水粪染等疾病的发生,值得临床广泛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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