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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战略模式与实现机制探析

2015-01-0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310018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10期
关键词:网贷商业银行客户

■ 雷 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杭州 310018)

引言

2005年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公司Zopa成立于英国,随后这一新兴金融服务业在英美等国家得到快速发展。目前Zopa、Funding Circle和 Rate Setter为英国P2P网贷行业的代表,接受英国FCA的监管;Prosper、Lending Club和Kiva为美国P2P网贷行业的代表,接受美国SEC的监管。其中Kiva为非盈利性网贷平台,该平台通过向投资者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来帮助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低收入人群;另外虽然Lending Club比Prosper成立稍晚,但目前其已经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大的P2P网贷平台。纵观国外P2P网贷平台的业务发展模式,平台基本充当着居间者信息服务的角色,即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匹配服务,平台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

中国首家P2P网贷公司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同年成立的P2P网贷公司还有宜信、红岭创投等公司,P2P网贷自国外引入中国以来,便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据网贷之家统计显示,截止到2014年9月行业运营平台已达到1438家。P2P网贷之所以在我国发展如此迅速,主要与我国金融市场环境有很大关系:一是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直接资本市场和银行间接市场未能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导致中小企业只能被迫寻求其他成本更高的融资渠道来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二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市场利率管制等因素,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没有有效投资渠道的资金,P2P网贷平台的出现正好为双方的直接资金融通提供了便利,从而滋生了我国P2P网贷业的快速发展。

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和演进

(一)担保与否及担保机构不同角度

从有无提供担保的角度,P2P网贷平台可分为有担保和无担保两种形式。我国首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功复制了美国Prosper模式,采取无担保模式开展资金融通服务,即平台不提供资金担保,只提供信息匹配服务,然而随着担保平台的出现,目前拍拍贷也根据我国信用环境的现实条件进行了一定的改变,对部分特定客户提供本金担保以保障其资金的安全。鉴于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目前我国大多数P2P平台根据我国的现实环境对出借人的资金提供一定的担保。从担保机构不同角度,P2P网贷平台演进出以下几种类型:

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此类平台由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典型平台有陆金所、红岭创投等,平台的主要功能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资金信息匹配服务。其中陆金所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金达到1亿,为平安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一步棋,也是平安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步,其项目来源和审核主要依靠旗下保险、银行、和信托多年来积累的大量客户数据来实现,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为陆金所投资者提供本金和利息的担保,虽然其资金利息相对较低,然而由于其强大的股东背景,其产品一推出便呈现供不应求特征,业务发展非常迅速。

小额贷款机构提供担保。典型平台有开鑫贷、有利网等。开鑫贷是国内首家依托小额贷款公司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开鑫贷的大股东分别为国开金融(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和江苏金农(国有控股公司),股东背景为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两大股东为平台提供客户、网络和业务创新的支持,其中江苏农金和省内50多家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凭借自身成熟的网络体系和客户储备基础为平台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质客户。开鑫贷采取了三道防线来控制贷款风险:一是小贷公司为客户提供第一重担保;二是平台发起人(股东)为贷款承当连带责任,若小贷公司违约则由平台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而构筑起第二道防线;三是小贷公司向平台缴付一定的保证金,形成平台风险准备金,如果前两道防线都失效,则由小贷公司缴付的保证金来偿还客户的本金和利息。

平台+风险备用金担保。典型平台有温州贷、人人贷、微贷网等,目前我国大多数P2P平台均采用此种担保模式,即平台公司按照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备用金,成立风险备用金账户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此种模式的主要缺点:一是会增加借贷双方成本;二是容易诱发平台道德风险;三是平台擅自提供担保有违平台中介性质。

抵押+风险备用金担保。典型的平台为富二贷,此类平台的运作模式为出借人在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和抵押物信息,借款人根据出借人提供的信息选择是否投标。富二贷平台会对抵押物进行在线估值,在风险控制上采取风险备用金与抵押物双重保障措施,然而由于其对抵押物采取的是在线估值,所以抵押物信息的准确性值得怀疑,另外一旦提取的风险备用金不足以偿还出借人本金和利息损失时,出借人的资金仍有可能发生损失。

(二)开展业务时与网络关联性角度

线上为主。此类平台的典型代表有拍拍贷和点融网等。线上为主的平台主要依靠线上完成资金供求双方的资金匹配,点融网为成立于上海的一家本土P2P网贷公司,该公司拥有明星创始人团队,在P2P网贷管理和技术方面拥有强大的优势,在初始创立阶段便得到了多位国际知名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投融资双方主要依靠P2P网贷平台在线实现资金的匹配。

线下为主。此类平台的典型代表为宜信。宜信在我国首创了债权转让模式,即首先依靠宜信强大的线下网络渠道筛选优质借款人,然后宜信的创始人唐宁取得债权,而后公司将债权进行分割转移给其他投资人,从而获得借贷资金。该模式将债权的金额和期限同时进行了拆分,形成了“多对多”的P2P网贷模式。该模式主要依靠线下完成相关的资金借贷,采用此种模式的主要缺点是中介服务费和交易成本偏高,并且平台容易出现“资金池”风险。

线上线下相结合。此类平台的代表有陆金所、人人贷等。目前我国大多数平台都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模式,该模式借款人的获取主要通过线下渠道完成,而出借人主要通过网上获取。该模式成为主流模式的原因主要与我国信用体系有很大关系,平台采取线下审核为主的方式获取客户,可以使得客户的信息可靠性更强、获取的速度更快、以及获取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等,从而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从我国网贷平台的发展与演进来看,网贷平台呈现出发展模式多样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各种大型金融机构正在积极参与P2P网贷市场,布局互联网金融以抢占未来金融市场的制高点。

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战略意义和模式

金融结构是否可以介入P2P网贷市场,从平安陆金所、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平台的实践来看,金融机构介入P2P网贷业务不仅具有现实可行性,同时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3.1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推广的宣传教育 信阳市农业局宣传部应联合起来,重视对广大农民的农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广大群众意识到秸秆是可再生资源,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此外,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播放农业相关知识和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如何有效利用秸秆。2018年,淮滨县作为河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基地,获得了1 108万项目资金支持。政府可以将这些资金对秸秆多样性利用农民给予补贴,使得农民能从秸秆利用中获取利润,提高农户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一)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战略意义

有利于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高点。当前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结算支付业务、信贷业务、金融理财业务等都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全面性的、系统性的、持续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极大地拉低了参与金融服务人群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普惠金融。商业银行必须转变发展理念,积极投身布局互联网金融。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型借贷模式,凸显了金融脱媒的特点,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P2P网贷凭借其自身的信息技术与数据优势,很好的满足了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的融资需求,而中小微企业与个人业务属于典型的“蓝海”业务。并且随着P2P网贷业务的发展,P2P网贷必将对当前银行的现有主要信贷客户产生分流,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给自身带来的冲击,开拓创新互联网金融业务,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高点。

有利于实现传统业务的转型。在传统信贷领域,商业银行倾向于将实力雄厚的优质客户作为自己的贷款对象,大量亟需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由于银行严格的信贷审核制度而无法获得银行资金的青睐,并且伴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互联网金融脱媒程度的不断加深,商业银行原有的议价能力在不断减弱,商业银行必须转变观念,改变经营模式。如果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通过P2P网贷服务中小微企业,将会在服务过程当中进一步挖掘和培养新的优质客户,从中不但可以获得新的存款,还可以获得担保收入、管理费收入等。另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利用P2P平台进一步发展理财服务甚至开拓更新的金融服务,如VC、PE等(冯军政、陈英英,2013)。

有利于突破目前信贷等相关政策的约束。目前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受到资本约束限制以及“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措施的规范,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受到一定限制。而P2P网贷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信贷模式,暂不受相关政策的制约,商业银行开展P2P网贷业务不仅可以突破相关政策的制约,还可以将相关投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从而有效规避传统信贷的风险防控压力。

(二)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战略模式

商业银行首先必须认清自身开展P2P网贷业务的优势和劣势,藉于此才能明确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战略模式该如何选择。

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优势和劣势。优势: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相对于其他P2P网贷平台的优势在于:一是商业银行拥有覆盖范围较广的服务网络和营业网点,依托这些服务网络商业银行可以更好的发掘优质客户并有效开展线下贷款审核业务;二是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资产规模和雄厚的资本实力。庞大的资产规模以及雄厚的资本实力是自身实力的有力体现,可以向社会公众传递正面的保障信息;三是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风控体系。商业银行本身是经营风险的公司,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讲,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四是商业银行拥有较强的品牌性,社会公众对商业银行的信用有极强的信任感。

劣势: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主要劣势:一是商业银行现有的管理链条过长,导致交易成本过高、运营效率低下、客户体验较差。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其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快速有效地锁定目标客户,并实现资金的迅速配对,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并提高了运营效率,这些对于提高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都是当前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难以企及的。二是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相对薄弱。虽然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的客户数据,然而这些数据相对比较孤立,部门之间的数据无法有效共享,并且这些数据在判断“长尾”客户风险方面几乎无效。而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联合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将大量非结构化数据加工成各种结构性数据,从而可以更加有效识别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信贷风险。三是商业银行缺乏P2P业务经验。

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战略选择模式。积极型战略模式。此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直接开设自己的P2P网贷平台或者收购现有成熟的P2P平台来介入P2P网贷业务,介入后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快速在全国范围或者区域性范围内完成业务布局,从而迅速占领市场,如平安陆金所和招行小企业e家。采用此种模式需要商业银行尽快转变发展理念,运用互联网金融思维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运用互联网金融思维进行日常管理,在充分利用好自身强大信用优势的基础上夯实客户基础,以便迅速占领市场。此种模式比较适合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采用。

稳健性战略模式。由于商业银行在P2P网贷业务上缺乏管理经验,并且在大数据积累和信息处理方面相对不足,所以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参股现有P2P网贷公司的形式来介入P2P网贷业务,以此逐步介入P2P网贷业务。此种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通过参股P2P网贷业务分享行业成长带来的收益;二是可以培养自身的P2P管理经验,为将来进一步拓展P2P网贷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主要缺点是无法有效形成自身品牌。

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业务的实现机制

(一)介入策略

不同的商业银行采取的介入策略应该有所区别:对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建议采取积极型战略模式介入P2P业务。因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实力雄厚、服务网络广泛、客户基础庞大、人才储备丰富等,其完全可以考虑采取自建P2P平台或者收购现有P2P平台的形式介入P2P网贷。对于规模适中的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采取稳健性介入策略。因为规模适中的商业银行自身各方面实力不及大型商业银行,其可以考虑采取参股的形式介入P2P网贷业务,待时机成熟再行发力。对于区域性小型商业银行宜采取防御性介入策略,其首要考虑的是利用互联网思维做强做大现有业务,待条件成熟再行介入P2P网贷业务。

(二)平台定位

国外的P2P网贷平台主要定位于个人消费信贷,这主要与国外的金融市场环境有关。而我国当前的P2P网贷平台其业务量的70%-80%为个人或者中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商业银行开展P2P网贷业务,其平台亦应当定位为服务众多中小微企业,为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渠道。并且当前我国政策层面鼓励商业银行进行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商业银行P2P网贷平台定位中小微企业不仅符合市场需求,而且符合政策导向。

(三)机构设置

采取积极型介入策略的商业银行,其在进行机构设置的时候,可以考虑注册成立一个全新的子公司或者收购现有成熟的P2P平台来开展P2P网贷业务,以满足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监管要求。成立专门的P2P网贷平台的优势在于:一是据网贷之家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P2P网贷平台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左右,规模相对偏小。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其新设的P2P网贷平台可以通过提高注册资金规模而形成相对竞争优势;二是新设P2P网贷平台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现有的服务网络和经营管理经验,而无需考虑商业机密的泄露性问题;三是新设平台依靠强大的股东背景,有助于快速创建自身品牌,从而形成品牌优势。

采取稳健型战略模式的商业银行,其无需单独进行相关机构的设置,可以通过参股其他P2P网贷公司的形式搭建平台,选择的参股对象应当是行业中相对有影响力的P2P平台。

(四)运营模式

鉴于我国信用环境的现实,商业银行开设的P2P平台宜采取中介服务模式开展业务,并通过选择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形式来为客户资金提供担保,同时也可以采取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的形式来为出借人提供担保。采取这一经营模式的理由:一是当前大多数P2P网贷平台都采取担保的模式开展业务,虽然商业银行自身实力强大,不提供担保的P2P平台仍可能会受到大多数投资者的规避;二是采用此种模式可以使商业银行有效规避传统信贷风险;三是通过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对出借人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有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客户筛选

商业银行P2P网贷平台客户的筛选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将那些暂时难以满足当前银行信贷条件或者对信贷速度要求比较高、当前信贷流程难以满足的客户,优先推荐到自身的P2P平台进行融资;二是商业银行可以利用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关系,由担保机构为P2P平台提供优质客户资源;三是商业银行可以与相关互联网企业进行跨界合作,形成集信息服务业、支付服务业、电子商务业于一体的“闭环式”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借助生态体系挖掘潜在的优质客户。

(六)贷款定价

P2P网贷平台的定价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网上竞价;二是事先设定价格。当前商业银行宜采取事先设定的方法。原因:一是采取网上竞价的方法不仅要求投资者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有准确的评价,而且还要求投资者对当前市场利率环境有准确的把握,我国P2P网贷业务的借款人大多属于“次级”客户,其本身已被排除在当前的银行传统信贷范围之外,具有高风险特征,其风险的识别和评价需要专业机构人士才能够完成,普通的投资者恐无法准确评价项目的投资风险,而商业银行在风险定价方面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由商业银行进行事先对风险进行定价比较客观,并且事先设定价格的方法有助于促进项目快速成交。

(七)服务收费

商业银行开展P2P网贷业务的盈利模式可以参考其他P2P网贷平台实行双向收费。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三块:第一块是向融资方收取贷款本金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比例的高低可以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进行区别设定;另外如果融资方逾期还贷,还可以收取贷款催收费用和一定的罚息;第二块是向投资方收取利息收入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第三块是可以向投融资双方收取一定的账户充值、取现等费用。

(八)风险控制

P2P网贷平台面临的最大风险是项目违约风险。P2P网贷平台负有项目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职责,为了有效控制项目的违约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的保障措施如下:一是商业银行的P2P平台在筛选项目的时候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服务网络和风控体系采取线下审核的方式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二是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担保机构进行合作的方式,由担保机构为投资者的资金提供担保;三是商业银行可以参照其他P2P平台,通过设立风险准备金来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

1.莫易娴.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模式比较分析[J].开发研究,2014(3)

2.宋鹏程,邹震田.P2P借贷商业模式在我国的演进及其启示—由大型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的动向谈起[J].新金融,2014(4)

3.李庆治.商业银行可否介入P2P?[J].银行家,2013(10)

4.冯军政,陈英英.P2P信贷平台:新型金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启示[J].新金融,2013(5)

5.黄迈,杨哲,何小锋.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战略分析与路径选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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