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新环保法这个“杀手锏”
2015-01-03盛人云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7期
文/盛人云
自201 5年1月1日起,我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施行。之所以冠以“史上最严”,就是因为此前环保法过宽、过松,其表现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因此,李克强总理指出,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笔者以为,新环保法一定程度上具有“铁规”的面目,而接下来更关键的就是要用“铁腕”的手段,用好新环保法这个“杀手锏”,否则“史上最严”只能停留在纸上。
用好新环保法这个“杀手锏”,首先需要凸显一个“严”字。环保部门依法对污染企业、单位进行处罚,不但会让污染企业、单位伤筋动骨甚至倾家荡产,而且会触及这些企业、单位背后相关部门或利益群体的“痛处”。很多时候,环保执法不只是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单位之间的较量,更是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或利益群体之间的较量。相关部门或利益群体原本也对环境保护负有一定责任,包括在环保部门统筹、协调下承担相应工作,但当环保执法可能动了他们的“奶酪”时,他们就不惜撕破脸皮抵抗环保执法。只有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大刀阔斧“铁腕治污”“铁规治污”,才能换回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美好景象。
用好新环保法这个“杀手锏”,还需要畅通举报渠道。要强化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执行、公众监督的三方协同互动机制,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投身到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中去,减少雾霾的产生。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布环保举报热线,扩大监督面,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为及时掌握处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创造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铁腕治霾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