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战略的思考
2015-01-02钟建雄
■钟建雄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实施《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建设“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编制《规划》对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对于探索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新路径,示范带动赣南原中央苏区整体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载体,在支持建设“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的过程中,必将扮演极其重要的作用。
兴国县是“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之一,现有人口80万人,国土面积3214平方公里,分别占“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总人口、国土面积的31.62%、37.56%。兴国县金融业应站在历史和政治的高度,以全新的视角,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策应建设“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的发展战略。
一、兴国县试验区经济振兴仍存在困境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赣州市北部,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之一,属于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区。目前,兴国县振兴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境。
(一)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1218243万元,占全市生产总值6.61%,同比增长10.9%,人均生产总值1.52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4107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87354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56782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22.5:48.2:29.3,农业总产值421401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7765.4万元,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33014万元,同比增长2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2581万元,同比增长13.4%。
(二)农村基础差,贫困程度深。全县有25个乡镇,贫困乡镇达100%,村民小组304个,其中扶贫重点村165个,占全部村的54.28%,现有农村人口68.21万人,贫困人口3.11万户、10.84万人,贫困发生率13.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万元,低于全市0.27万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62万元,低于全市0.075万元 ,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程度最深的县之一。
(三)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少。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30083万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3.96%,全市县(市)排名第9名,同比增长20.7%,其中,地方本级财政收入80717万元,人均财政收入0.163万元,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中央省市拨入)214746.85万元。
(四)投资环境差,利用外资少。2014年,全县进出口总额15249.9万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3.91%,同比减少9%,其中,进口收入只有1959.3万元,占进出口的12.85%,实际利用外资7101万美元,同比增长6.5%,实际利用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只有20.08亿元。
二、金融支持兴国县经济振兴面临挑战
(一)金融机构资源配置缺失。目前,兴国县辖内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行、赣州银行、南昌银行、农信社、新华村镇银行、银座村镇银行等11家;保险业金融机构有中国寿险、中国财险、中国平安、中国大地等18家,证券机构只有国盛证券1家,没有民营、私营、外资银行机构,缺少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典当机构等,三家金融监管机构只有银行业监管办事处,而保险、证券监管机构没有。金融机构配置不健全,金融服务拓展受阻,金融助推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受局限。
(二)金融自身发展仍欠发达。截至2014年底,兴国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92986万元,增速12.34%,在全市县(市)排名分别为第8名、第10名,各项贷款余额726426万元,增速10.81%,在全市县(市)排名分别为第8名、第17名,不良贷款 12816万元,不良贷款率1.7%,银行业金融机构净利润25354万元,金融业增加值15192万元,只占全县生产总值1.25%。金融业自身发展不发达,金融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明显力不从心。
(三)金融服务供需匹配缺陷。一是农村金融宣传欠缺,随着我国农村体制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原有的发展观念、经营理念、增长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层次和要求相对“拔高”。然而,目前,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知识的宣传,无论从频率、水准、实用上却仍然欠缺,不匹配。二是机构网点布局欠缺,截至2014年底,兴国县有金融机构网点119个,其中,银行业机构网点79个,证券业机构网点1个,保险业机构网点39个,金融机构网点建设、布局多集中在县城,乡镇明显不足,尤其在乡村至今 “空白”。三是银行自助设备欠缺,截至2014年底,兴国县银行自动取款机只有178台,POS机1368台,且主要设在县城商贸集中街道,导致群众银行取款经常长久排队等待。四是金融服务产品欠缺,目前,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融资渠道仍然单调,仅为银行贷款,缺少为企业在市场直接融资的金融市场平台。保险机构针对“三农”设计的保险产品也很稀缺,保险产品不能满足当前农村生产、生活所需。
(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滞后。一是信用观念不强,群众诚信意识淡薄,拖欠、躲避、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借钱不还,有钱不还”情况屡见不鲜;“赢了官司,输了钱”案件仍然存在。二是信用机制不力,目前,政府制定出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仍然不到位,缺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用资质培育机制、信用评价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信息通报和应用机制,没形成良好社会信用体系格局。三是征信产品不活,如,“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客户”等,在社会影响不大,特别是在银行贷款、政府支持、税收优惠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征信产品未得到广泛认同,制约了金融信用环境建设的步伐。四是政府支持不够,在解决金融债务纠纷中,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在保障金融债权方面,仍然存在起诉难、执行难等问题。
(五)金融享受优惠政策缺乏。兴国县属“老、少、边、穷”地区,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所在地,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兴国县企业可比照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目前,村镇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企业所得税率仍执行25%。当地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配套奖励资金仍然没有兑现。
三、金融支持“瑞兴于”经济振兴路径思考
(一)做优金融资源配置,增强金融能量辐射。围绕“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的蓝图,辖内金融机构要主动融入、对接,针对兴国县金融机构资源配备缺乏的困境,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多向农村增设机构网点,加大对农村僻远地区机构设施的投入,解决目前农村金融资源稀缺问题。抓住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赣州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规划的有利契机,积极探索、构建“瑞兴于”试验区金融资源共享和风险防范协作机制,互通、互补金融机构资源,加强金融机构合作,互用金融设施,共享金融信息,合作产品研发,联合市场营销,经营共同发展,合作双方共赢,共筑防险机制,共商风险防范,构建金融安全区,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益,扩大金融正能量辐射面。
(二)做大信贷规模总量,增强金融投入效果。应对“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战略,对兴国县振兴发展战略定位进行重点跟踪、营销和组织实施,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政策支持,增大信贷投放的总量、节奏和频率,突出支持扶贫开发与精准扶贫、红色旅游与文化产业、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江河整治与水土保持等战略项目,全力支持兴国县建设成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扶贫攻坚的先行区、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的引领区、贫困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创新区、南方丘陵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一是争取央行支农再贷款规模支持,增大对兴国县央行支农再贷款发放的额度,大力支持当地发展“三农”,改善民生。二是争取信贷调控额度倾钭支持,积极争取对兴国县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额度倾钭,强化对涉农贷款的正向激励与引导,加大对涉农贷款增量投入,助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发展,支持当地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和经济振兴发展。三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乘数效应,加强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信贷调控,引导合理控制信贷控放节奏,加大信贷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力度,提高金融信贷投入效能。
(三)做活金融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一是创新金融支付产品,推进兴国县金融服务电子化建设,实施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大对农村乡镇特别是乡村ATM等自助服务设备的投放力度,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等非现金工具支付,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金融IC卡升级运用,普及POS机、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电话转账等业务,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二是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做优、创优“金福通”、“惠农通”、“财园通”、“小微通” 四大信贷产品,破解农民、弱势群体、小微企业因自身信息、贷款资质不对称原因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三是创新征信服务产品,总结兴国县信用评级全国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电子信用档案,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体系;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资信评分和信用积分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企业、评级中介机构、银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征信产品升级、优化,扩大征信产品服务领域,提高征信产品推广运用度。四是创新金融普惠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六进”(即金融知识宣讲进乡村、进农村讲堂、进农村文化广场、进乡镇干部论坛、进广电影院、进农村学校)活动,打造 “金惠工程”兴国县模式品牌,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发展普惠金融,让更多的农民了解金融知识,掌握金融知识,运用金融知识,发展生产。
(四)做好金融改革文章,增强金融支持实力。一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大力争取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兴国县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成立财务公司,发展信托、金融租赁、货币经纪等新型金融业态。加快实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全覆盖和机构网点向村延伸。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尽快组建、成立兴国县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兴国县支局,对兴国外资企业享受深圳等沿海特区外汇管理的优惠政策。二是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壮大,大力发展票据市场,重点支持一批资信良好、产供销稳定的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培育发展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通过参股、控股或债权等形式投资当地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大力发展保险市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意外、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构建覆盖“三农”的风险保障新机制。三是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活跃繁荣金融市场,引入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方式和渠道,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1]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发改办地区[2015]478号).
[2]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 号).
[3]兴国县统计年鉴(2014年)(兴国县统计局编).
[4]兴国县人民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2015年3月2日在兴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