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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谋”坐标系

2015-01-02刘文瑞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中欧商业评论 2015年6期
关键词:权谋用权道义

文 / 刘文瑞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权谋”坐标系

考察史上领导者用权之得失,警示当今管理者用权之边界。

文 / 刘文瑞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人们向往权力又害怕权力。有些人被权力推向社会的顶巅,更多的人则被权力抛进可怕的深渊。权力有时造福,有时生祸。有些人用权看似任性却拿捏自如,有些人却被权力反噬。

用权四型

按照马克斯·韦伯式的“理想类型”分类法,我们可以把历史人物用权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强暴型用权强暴型用权最为直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从秦皇汉武到洪武康熙,这种用权方式是帝王的拿手好戏。即便开明如唐太宗,宽厚如宋仁宗,也不乏强暴用权的事例。唐太宗要征辽,谁劝也听不进去,一声令下,山摇地动。宋仁宗打算废后,担心批评,一纸敕令,宣示台谏不得发言。凡是历史上大有作为的皇帝,往往喜爱这种用权方式。

很多时候,强暴型用权并非暴力相加,而仅仅是让权力对象明白必须服从。因此,权力越大,这种方式的使用概率越高;支持权力的资源越雄厚,这种方式越容易成功。通常情况下,皇帝比大臣更倾向于强暴用权,但这并不等于说下面就不敢运用这种方式。只要上下之间有明显的地位差距,上面有足够的势能,权力就会表现出强暴的一面。最基层的官与民之间,则有一个权力从有到无的断裂式分界,强暴用权的频率往往也较高。不妨说,强暴用权是传统体制中上下两端最常见的现象。例如唐代宦官主持的宫市,哪怕是宫中仆役,走到街上就是皇帝的替身,面对两鬓苍苍的卖炭翁,动辄暴力相向。明清衙门里的押司公差,拿着执行公务的签子就能为所欲为,暴力执法快捷省事。

大体上,历史的经验是:权力的强暴在组织的上下两端表现最为突出,而在中间层级则较为柔和曲折。到了近现代的公司,这种“两端大”依然存在,最上端是“总裁”,最下端是“老大”。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近代以来的工头为何被称为“拿摩温”(No.1)。

艺术型用权艺术型用权最为隐晦,方式也多种多样。久之,会形成一些“故事”,即王朝的惯例做法(在民间就是习俗)。例如汉代有“将相不辱”的惯例,皇帝利用春秋战国以来“士可杀不可辱”的传统,对于与自己合不来的高官,给相关文书批个“诣廷尉”,字面意思是到司法机关接受审查,但实际用意等于死罪通知书。接到这种诏旨的大臣,则要即刻自裁以表清白。

艺术型用权的隐晦,是隐晦权力的强暴,而不是隐晦权力的用意。汉文帝的舅舅薄昭犯罪当死,文帝不想担恶名,暗示薄昭自尽,但薄昭不理睬这种暗示,文帝又派遣大臣到薄昭府上喝酒,劝告薄昭自杀,薄昭还是不死。文帝干脆派大臣穿上丧服到他家门口哭丧吊孝,薄昭只好自杀。在逻辑上,直接杀猴是强暴,杀鸡儆猴则是艺术。

韬略型用权韬略型用权指向事业。用现代观念看,韬略型用权,主要是战略和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和周武王灭商过程中的种种计谋,张良辅佐刘邦在楚汉相争中的桩桩安排,都可以用来印证这种用权。西汉建立,刘邦要大封功臣,但爵少人多摆不平,在张良的建议下,刘邦首先封了自己特别反感却军功显著的雍齿,从而打消了臣下的顾虑,也奠定了汉代分封制的政策基准。这种情况下的权力运用,会直接影响事业成败。韬略型用权,往往是统帅与军师的合作。刘备与诸葛亮的合作就是一个典型,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也是韬略式用权的经典案例之一。

权谋型用权权谋型用权指向人员,其本质是“术”。术的要害在于驾驭臣下,所以具有秘密性质。不但曹操这样的“乱世之奸雄”是用术的高手,就连唐太宗这样的一代明主,用术也毫不逊色。例如,太宗给高宗李治安排的顾命大臣李勣一直忠心耿耿,但在太宗病重临终之际,却毫无理由地贬斥李勣,太宗给李治的说法是:“李勣才智有余,然汝与之无恩,恐不能怀服。我今黜之,若其即行,俟我死,汝于后用为仆射,亲任之;若徘徊顾望,当杀之耳。”对于这种帝王之术,李勣配合默契,史载其被太宗贬黜外放后,毫无怨言,连家都不回就奉诏而去。

在中国语境中,有时“术”呈贬义,尤其是近代李宗吾创立“厚黑”一词后,人们往往把“权术”与“厚黑”联系起来。但从历史看,用术与人品高劣并无正相关,而只有巧妙拙劣之分。不仅法家研究术,道家、兵家等学派也都研究术;即便是儒家所说的“权”,也属于术的一支;纵横家则更是以术为中心,一部《鬼谷子》,把言说之术概括无遗。但只要涉及术,毫无例外都是指向人,目的在于了解人、考察人、控制人、驾驭人。

强暴和艺术是用权的力量两极,韬略和权谋是用权的对象两极,它们可以组成一个十字坐标,供领导人游刃其间。

这四种用权类型在现实中混合使用。在权力强暴施展的同时罩上艺术盖头;在艺术运用权力之时,又要隐隐把暴力构筑为艺术品的底座;在策划和实施韬略时,少不了要谋算相关人员;在以术驭下时,又同施展领导的雄才大略相关。强暴和艺术是用权的力量两极,韬略和权谋是用权的对象两极,它们可以组成一个十字坐标,供领导人游刃其间。

“资源、智力、时势”定义有效边界

不难发现,历史上任何一种用权,都可以在这个坐标图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然而,成败得失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用这个坐标图来思考,问题就可以转变为:坐标的衡量尺度是什么?在什么区域用权才可以有效?如何划定坐标的边界?

从经验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可以把支撑用权的因素归纳为资源、智力、时势三个方面。这三个因素决定着用权的有效区域,给出了用权坐标的边界。

资源任何权力都需要资源支持。所谓权力,主要表现为人财物的支配权。一般来说,资源获取越快速、越巨大,权力走向强暴的倾向也就越明显。秦始皇用权的成功,在于统一六国的不断进取,可以给他带来十分惊人的资源补充和扩展。汉武帝能够施展他的雄才大略,也在于文景之治给他积累了大量资源。汉文帝的英明,正是因为他作为势力单薄的藩王入主朝廷,能够清醒地看到资源的局限。文帝面对的是经济尚未完全恢复、朝中没有自己的人马、元老重臣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境况,可供自主支配的资源非常有限,所以,他把自己用权的边界划定在一个极小的范围,造就了俭约爱民的形象,推进了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国策。文帝也曾试图展开自己的权力,例如他曾经打算通过破格提拔贾谊来培育自己的班子,但在遭到周勃等元老不客气的抵制后,及时地收回了用权的触角。要取得用权的成功,首先需要准确地判定自己可以掌控支配的资源,按照资源的多少划定权力域的大小。

资源不是静态的,所以,根据资源变化趋势,要对权力运用进行适当调整。过去的史书往往过分强调秦二世的昏聩和权力向赵高的转移,却忽视了秦统一以后不再有通过兼并战争扩张并大量补充资源的渠道。二世固然不成器,但手中没有了资源增量后,却依然要维持高增量的资源消耗,无异于自寻死路。汉武帝晚年,对外扩张,大兴土木,导致好大喜功的他遇到了资源困境,但汉武帝能够及时收手,以轮台罪己诏宣告政策转变,从而保证大汉公司度过危机,也为昭宣中兴留下后手。后来的隋炀帝则不然,论理来说,隋炀帝掌控的资源同汉武帝差不多,但隋炀帝上马的项目太多,摊子铺得太大。平心而论,修运河,征辽东,开西域,建洛阳,都是关系帝国命运的大手笔,单个项目都没问题,但是,多项目齐头并进遇到了资源瓶颈,而炀帝又忽视了重大项目的沉没成本过高造成的影响,总是存在着“再坚持一把就会成功”的期望,不能收手,导致这些项目几乎都成了烂尾工程,葬送了自己的帝国。

智力用权如何做到明智,同领导人的智力水平直接关联。现代领导人的选拔机制,可以排除“白痴领导”问题。但历史上不少聪明的领导人也会失败,有的还败得非常惨烈。例如,前秦的苻坚不失为明主,他重用王猛,治理关中卓有成效,东征西讨统一北方,但淝水一战彻底输光。究其原因,在于对资源的误判。苻坚只看到自己数量上的优势,没看到北方刚刚征服的力量没有整合,其他民族的首领与自己貌合神离,文化差异使东晋依然有足够的软实力抵御前秦,致兵败如山倒。

用权需要顾及人性,弘扬并推进人性之善,同时又要警惕并制止人性之恶。

智力还表现在选择策略与恰当指挥上。明朝的靖难之役,建文帝掌握着雄厚的资源,燕王朱棣在起兵之初不能与之相比。然而,建文帝先是误用李景隆,继而对李景隆的失败不罚反赏,再加上不适当地表达自己不愿杀害叔父的愿望,一误再误,等于拱手相送对方,最后丢掉皇位。朱棣的表现完全相反,他恰当估算并拼命扩展资源,采取合适策略,挟持宁王兼并了朵颜三卫的骑兵,在山东德州遇到顽强阻击后绕开敌手直下南京,始终以“清君侧”大旗正名。几年交手下来,客主易位。从靖难之役可以看出,当资源没有问题时,领导人的智力就是关键因素。

如果不纠缠于智商高下,则要考察误判是怎样形成的。国人往往迷信“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说法。但多数情况下,重大误判是一个个的细小误判积累形成的。越是低能,越会在用权上孤注一掷,甚至破罐子破摔;越是高手,偶尔的用权失误对成败影响越小。淝水之战中苻坚的失误,并不在“八公山上,草木皆兵”的那一瞬间,而是从王猛死后就逐渐开始的多年失策积累。就此而言,用权的智力问题,首要关注的应当是解蔽,其次为决断,再次为反馈调整。说到底,用权的智力表现在决策而非灵机一动上。

时势在资源和智力都足以保证用权的情况下,权力能否取得成效,取决于时势。人们往往把“英雄造时势”和“时势造英雄”当作对立的两极,实际上二者本质是一回事。时势和英雄的关系,在历史的“大数据”中,不过是尽人事而知天命。“英雄造时势”是尽人事,“时势造英雄”是知天命,用权也要做到“天人合一”。

道家和儒家都讲天人合一,但二者的行为方向不一样。道家所说的天人合一强调“道法自然”,消极顺应,知雄守雌,如水就下。由此形成的用权思路是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儒家所说的天人合一强调克己复礼、积极进取、彰显天理,“知其不可而为之”。

在用权中,消极顺应时势和积极响应时势,是儒家和道家不同权变思想的分水岭。但不论是消极还是积极,都不能无视时势。把握这一点,才能防范逆天行事。一旦权力运作到“弯道超车”的路上,就隐含着逆天行事的危险性。

资源、智力和时势三者到底谁起决定作用?若三者共同作用,其权重如何把握?从历史来看,三者的权重是变量而非常量。何者优先,需根据具体情境而定。

“道义、人性、情理”定义可持续性

历史上不乏就一件具体史事而言,用权极为成功,但难以“基业长青”的事例。甚至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前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接着就是挫折和失败。例如,北宋王安石在鄞县知县任上推行青苗法,这种小额信贷深受农户欢迎,取得了极大成功,然而当王安石当上宰相在全国推行青苗法时,因为各地并非从农户实际需要而是从完成朝廷任务出发,乃至以放贷数量和获息为目的,结果把惠民政策变成了坑农政策,从而导致变法失败。

以此为鉴,用权不但要考虑一时一事一地一人的得失,还要考虑后续影响和链式反应。综观历史,尤其是以“长时段”(年鉴学派的术语)来考察,可从道义、人性、情理三个角度来分析用权的可持续性。

道义司马光在编撰《资治通鉴》时,有些针对权术的评论十分精彩,他的核心观点是:可以弄权,也建议用术,但必须有一个限制,就是不能违背儒学所强调的道义原则。如果不讲道义,为利益所蒙蔽,则有可能在用权中失去自己的优势。如果一开始就抱以侥幸心理谋利,迟早会遇到别人以同样的手段对待。如对韩信之死,司马光就认为,韩信从追随刘邦之初就是“以市井之志利其身”,楚汉相争时以骑墙态度要挟刘邦,所以后来被杀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司马光特别不齿西汉傅介子的功绩,认为傅介子出使西域,对表示臣服的楼兰王以计诱杀,是败坏道义的下三滥行为。隋唐两朝,在君主用权的道义上有所不同。隋文帝特别喜欢对大臣“钓鱼执法”,以利诱方式考察大臣是否可靠;唐太宗则反对“钓鱼”,认为这种方法会陷大臣于不义。隋唐国祚长短差异有多种原因,但这种权术的区别无疑是因素之一。

道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诚信,而权术往往会涉及欺骗,尤其是使用计谋。司马光主张权谋不能牺牲诚信。即便是刻薄如商鞅,在变法时也以徙木立信的手段保证了秦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故能取得变法的成效。但需要指出,儒家虽然强调诚信,却主张诚信之上还有更高的准则。孔子曾经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孟子说得更直接:“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也就是说,为了道义,可以牺牲诚信。按照儒家的解释,道义具有不同内涵,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层级服从关系。对这种层级关系的辨析,在儒家内部的不同学派中也有差别,例如关于用权的灵活程度,宋明理学和阳明心学就有不同答案。道家虽然不讲礼仪,却讲道法自然,而自然也存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多样性。按照道家思想,用权也有大道与小道之分。所以,如何在用权中把握道义的统辖地位,也就是用权要受什么价值准则支配的问题,值得管理者仔细琢磨。

尽管对道义的理解有差异,但毕竟有些东西是具有普适性的。人常说的“盗亦有道”,就是对道义普适性的一种戏说。领导人用权,要服从的是被人们普遍认可的道义,而不是自以为是的道义,更不能把损人利己硬说成是道义。

哪怕在行为中施展一些诡计,耍弄一点手腕,只要上合天理,中通人情,下符国法,则心安理得,十分坦然。

人性三国纷争时,曹魏大将于禁投降了关羽,后关羽被东吴所杀,于禁又落到东吴继续当战俘。孙权在遭到蜀汉攻击时向曹魏请降,同时向曹魏遣返了于禁。于禁十分憔悴,满面羞愧来见曹丕。曹丕以春秋晋国荀林父、秦国孟明视战败被俘的故事安慰于禁,任命他为安远将军,让他去谒拜高陵,却事先让人在曹操高陵画上关羽获胜、庞德发怒、于禁投降的壁画。于禁一看,惭愧发病,郁闷而死。

对于曹丕这种玩小聪明羞辱于禁的用权方式,司马光一点都看不上,认为于禁兵败投降,曹丕可以杀,可以废,但以小心眼的羞辱把戏糟蹋将领,属于“不君”。以此为例,用权应当注意符合人性,给对方留下必要的脸面和尊严。

用权注重人性,但同样要注意不可被人性的弱点扭曲了权力的本质。东汉刘秀在战乱未定的情况下,重用书生卓茂,向外界宣示了自己追求文治的理想。前秦苻坚在走向统一的过程中,也处处注意实施仁政,善待降将,重用祸害燕国的慕容评,反而给自己留下了祸患。这两件事表面相似却效果相反,在于二者人情与道义的关系不同。区别就在于,刘秀重用卓茂,既有人情又有道义;而苻坚重用慕容评,是“爱一人而不爱一国之人”,注意了人情却违背了道义。

用权重视人性,同时要防范人性的阴暗面作祟。中国古代的君主多喜欢以臣下之间的互相掣肘来保证自己的地位,但这种用权弄不好就会给事业造成损失。南北朝时,刘裕北伐占领关中,留下了一批能征善战的将领,其中以王镇恶的功劳最大。沈田子、傅弘之等将领多次在刘裕耳边进谗言攻讦王镇恶。对此,刘裕对沈田子等人说:“钟会不得遂其乱者,以有卫瓘故也。语曰:‘猛兽不如群狐’,卿等十余人,何惧王镇恶!”结果,刘裕一离开关中,部下就开了杀戒,沈田子杀王镇恶,王修又杀沈田子,刘义真再杀王修,北伐取得的战果付之东流。刘裕用权的失策,在于分而治之策略本来是用于疏离下属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刘裕则对已经分裂的下属施以加剧冲突的授权,使下属将领能够堂而皇之地借机除掉自己的私敌。

用权需要顾及人性,弘扬并推进人性之善,同时又要警惕并制止人性之恶,这对于权力运用的可持续性非常重要。清末的政坛争斗中,军机大臣瞿鸿禨抓住段芝贵购买天津名妓杨翠喜贿赂庆亲王长子载振这一丑闻,授意御史赵启霖上奏弹劾,捅给《京报》造成舆论压力,从直接效果看,段芝贵被撤职,载振被迫自请辞职,庆亲王遭慈禧斥责,瞿鸿禨似乎大获全胜。然而,瞿鸿禨的举措使宗室权贵大丢面子,慈禧极为恼火,使他失去了在权力核心的影响力,最后竟导致瞿鸿禨被革职回籍。要想使权力能够持久发力,拿捏人性的细微之处十分必要。

情理所谓情理,从学术角度有时说不清道不明,如果不追求学术的严谨,我们可以把情理看做生活逻辑。生活逻辑不同于学术逻辑,它的存在,来自人们以生活经验为基础的判断,是一种“理该如此”的直觉。用权合乎情理,则不但在当下能被人们接受或者认可,而且会产生长期效应。用权不合情理,就会遇到消极对抗,即便在强权压制下当事人不得不服从,也只能昙花一现。

中国古代的官场,形成了依赖红包运转的“陋规”。雍正年间推行“耗羡归公”,革除陋规,表面上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然而,对雍正改革的细节进行考察,尤其是把那些在这场改革中勾心斗角的用权事例掰开来看,就不难发现,雍正改革基本上没有形成可持续性,不久便故态复萌。其原因就在于官场上下都认为,改革的某些举措不合情理。传统的官场,官员的权力不仅是组织授予的,更重要的是来自陋规建立的关系,一旦打破这种关系,组织就失去了运转的润滑剂,办事也会丧失职责之外的协作网。在传统中国,“公事公办”等于不办,“公事私办”才是真办。

判断用权是否合乎情理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权力的作用能否形成习俗惯例。如果能够落脚于习惯(包括形成新的习惯),则用权具有可持续性;如果不能落脚于习惯,则用权难以为继,哪怕是持续高压,也会被惯例习俗消化。

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在道义与人性之间产生了优先选择的冲突,情理就至关重要。例如,儒家学说中的“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显然是冲突的,何者优先,就要用情理的天平来衡量。

同道义、人性、情理类似,明清时期的亲民官员衙门大堂,往往挂有六个字的匾额——“天理、人情、国法”。这个匾额实际上是当时地方长官的办事准则和用权警诫,哪怕在行为中施展一些诡计,耍弄一点手腕,只要上合天理,中通人情,下符国法,则心安理得,十分坦然。而一旦违背了这六字真言,即便是上奉圣旨,下扣法条,也会觉得不那么顺畅,甚至睡不好觉。这一点,可供当今弄权者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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