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建议
2015-01-02王东祥
■王东祥/文
“十三五”时期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建议
■王东祥/文
浙江是国内最早践行新型城市化的省份。“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提升都市区和城市群功能,加快形成杭、甬、温三大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谋划时偏重于浙江省域,缺乏整个长三角的区域考虑,与国家区域战略联系不紧密。“十三五”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新型城市化,值得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
一、在谋划进一步推进时要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
为了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中央在实施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打造“一带一路”、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三个支撑带”,统筹实施“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战略组合。浙江省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又是“一带一路”的起点和支点,要抓住这个发展机遇,在谋划进一步推进新型城市化时,要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要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区域大局出发,立足浙江的省情和优势,以建设上海国际大都市“金南翼”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为目标,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
二、以杭州、宁波都市圈为重点,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上海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目前正在开展上海大都市建设规划研究,浙江要把杭州都市圈和宁波都市圈所包括的六市作为有机整体,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从产业、市场、交通、通信、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领域主动融入上海大都市建设,更好地承接上海向外疏导的产业和功能,更加重视与上海大都市的协调发展,同时培育壮大杭州、宁波都市圈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水平,实现与上海的分工合作与优势互补。环杭州湾地区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地区”,也是浙江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高地”。要进一步突出杭州、宁波两大都市圈的战略地位,可以考虑将杭州都市圈和宁波都市圈整合为以杭州都市区和宁波都市区为“双核”的环杭州湾城市群,增强对国内外高端要素的吸引、集聚功能,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要素和高端产业的集聚高地,使之成为上海国际大都市的“金南翼”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充分发挥都市区和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
以都市圈和城市群为核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都市区和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建设以杭州为中心,宁波、温州、金华-义乌为重要节点,覆盖省内主要城市的快速城际交通网络,构建都市圈和城市群内部要素自由流动、规划相互衔接和资源环境共享共保的机制。增强都市区对高端要素的吸引、集聚功能,扩大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辐射半径;探索都市区市直管县体制,进一步增强都市区对周边区域发展的带动能力。按照“研发孵化在中心城市、制造转化在周边区域”的思路,在中心城市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在周边区域加快建设一批工业强县(市、区)和强镇,共同优化都市区产业政策环境,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统筹谋划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协调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变,彰显发展特色,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人群有序、领域有序、空间有序、时间有序”的分步推进思路,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适宜的城市区域就业生活,逐步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深化完善“居住证+积分制”管理措施,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准入导向,建立省级和地方联动的评价、保障体系。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指导,以产业优化布局引导人口就近转移就业,分阶段推进社会福利的公平共享。研究部署通过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都市区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建设试点、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融入建设试点等,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难点问题。
五、积极探索多元化城乡建设投融资机制
建立完善与常住人口规模和需求相匹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钱随人走、补贴到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平台转型增效,提升政府性投资公司市场化运营能力;建立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成本合理、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建立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制度,在有条件的城市发行市政债券。进一步加大BT、BOT、PPP等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大力实施浙商回归工程,放宽准入、完善监管、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分类推动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望成为PPP模式推广过程中最具市场爆发力的生力军,要在科学论证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加快应用PPP模式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融资步伐。探索建立城市开发银行、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承担保障性住房、地铁、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工程建设融资职责。
(作者系浙江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