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审核“遭遇”货代提单
2015-01-01戴洁编辑白琳
文/戴洁 编辑/白琳
转口贸易审核“遭遇”货代提单
文/戴洁 编辑/白琳
货代提单目前的查验方式依然有局限性,只通过箱号查询船货信息,不一定能满足对转口贸易真实性的审核需求。
银行为转口贸易提供结算、融资服务时,为防范虚假交易背景带来的风险,在严格按照“了解你的客户(KYC)”原则,认真了解客户、摸透交易背景的基础上,需要切实履行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义务,加强对上下游合同、运输单据、第三方单据等文件的一致性和关联性审核。在转口贸易真实性审查中,提单作为贸易单据的核心,其审核具有关键意义。
根据提单签发人的不同,提单可分为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船东提单为传统的海运单;货代提单则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发展的产物,相比船东提单在运费处理、货物服务及成本方面更具便捷性和灵活性。因此,随着货代业发展日趋完善,货代提单越来越普遍地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被采用。
对于船东提单,我们可以登陆船公司的官网,通过CARGO TRACING板块,输入提单号、BOOKING NO等搜索要素,查询提单的运输信息,包括ON BOARD时间、VESSEL/ VOYAGE、集装箱号、集装箱装卸状态、预计到港时间等,以甄别提单的表面真实性。而当我们“遭遇”货代提单时,由于货代公司鲜有独立网站,且即使有独立网站,通常也不提供物流查询板块,从而使对货代提单的审查似乎无从入手。
货代提单释义
要审查货代提单的表面真实性,首先得了解什么是货代提单。船东提单(MASTER B/L,简称MB/L)是船公司直接签发给发货人的提单,船东为实际承运人。货代提单(HOUSE B/L OR FORWARDER B/L,简称HB/L)是指由货运代理签发的提单,货物由货运代理委托船公司运输。货运代理,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货运代理向船公司订舱,领取船公司签发的MB/L,然后将MB/ L正本寄给或者电放给目的港代理。另一方面,货运代理签发他们的货代分单HB/L给货主。货代提单多出现拼箱业务或多式联运中。
货代提单相对于船东提单,有以下不同:
一是目的港提货方式不同。MB/L可以直接到目的港船公司换取提货单后提货,手续简单快捷;而HB/L的持有者不能直接向目的港船公司提货,而是向目的港货代提货,有时则在货代处换取直接向船公司提取货物的提货单后提货。
二是提单上栏位信息不同。MB/ L在签发给实际出口商时,SHIPPER托运人是实际出口商(货主),CONSIGNEE收货人按照托运人指示填写,例如TO ORDER或进口商(买主);在签发给货代时,SHIPPER托运人是货代,CONSIGNEE收货人是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而HB/L的SHIPPER托运人是实际出口商,CONSIGNEE收货人按照托运指示填写。
三是物权持有人不同。MB/L作为海运提单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船公司会在目的港把货交给MB/L上注明的收货人,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发货人或收货人手中;与MB/L不同,HB/L出运的货物,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货代公司手中。
货代提单结算操作流程
(1)SHIPPER把托运单传给货代,写明是整箱还是拼箱;
(2)货代向船公司订舱,船公司在货物ON BOARD后,签发MB/L给货代;
(3)货代签发HB/L给SHIPPER;
(4)承运人将货物运向目的地;
(5)货代将MB/L寄往目的港代理或电放给目的港代理;
(6)SHIPPER拿到HB/L后直接寄给买主(TT结算方式下)或交至银行结算(信用证或托收结算方式下);
(7)买主汇款或向开证行/代收行付款或承兑赎单完成结算;
(8)目的港货代持MB/L向船公司换单提货;
(9)买主持HB/L向目的港货代提货。
如何辨别货代提单
实务中提单名称各不相同,有时能直接显示为货代提单,有时根本无法从名称上加以区别。在业务操作中如何辨别货代提单?实际上,我们只能大致判断,而无法确定地认定。在此提供几个判断的参考方法:
第一,提单上运单公司名称里是否含LOGISTIC 、FORWARD、FREIGHT MANAGEMENT/ SERVICE、CARGO SERVICE等类似字样。
第二,在网络上查询该运单公司网站,获得其是否具有货运代理的资质。
第三,出口业务,向客户询问提单性质;进口业务,电话询问提单上目的港联系公司获取提单性质。
转口贸易审核职责下对货代提单的审核
转口贸易审核职责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提单的进一步审核要求:全套正本提单、背书连续、查验提单真实性。从目前操作来看,货代提单一般能按要求做到SHIPPER及买卖双方背书连续,关键在于查验提单的真实性。可参考如下要求进行审核。
第一,尽量要求客户选择信誉好、有知名度、有公司官网的货代公司,避免使用无法考察资信的无名货代。
第二,要求客户提供HB/L对应的MB/L,通过比对船名、航次、集装箱号、货物描述、起运地、目的地、装船日期等要素确定两者的关联性,通过船公司官网对MB/L加以查验。
第三,当客户无法提供HB/L对应的MB/L时,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在第三方网站查询:
一是船讯网http://www.shipxy. com/。以船名作为搜索要素,查询船只轨迹是否与货代提单载明的起运地、目的地航线、装运日期吻合,以验证货代提单信息是否准确。船讯网只能查询一个月内的船舶轨迹,大多数情况下查询结果是准确可参考的。
以集装箱号作为搜索要素,可查询到该集装箱的目前所在港口、事件及预计到港时间。每个集装箱都有所属的主人,所有权可以是船公司如MAERSK、COSCO、EVERGREEN,也可以是集装箱租赁公司如CAI、CRONOS、FLEXIVAN、TEXTAINER。船讯网只能查询到集装箱所有权是船公司的部分集装箱信息,无法查询到集装箱所有权是集装箱租赁公司的集装箱信息。
二是集装箱查询平台http://www. track-trace.com/container。该平台收录了118家船公司及集装箱租赁公司记录在案的集装箱号,箱号格式为XXXU+七位阿拉伯数字。集装箱号第一部分由4位英文字母组成,其中前三位代码说明箱主、经营人。例如CBH开头的集装箱是表明箱主和经营人为中远集运,APL或APN则是美国总统轮船有限公司的代码。
以集装箱号作为搜索要素,如果集装箱所有权是船公司,该平台会自动切换至对应船公司官网的数据查询结果。如果集装箱所有权是集装箱租赁公司,可查询到所属的集装箱租赁公司名字、集装箱租赁情况、租赁客户名字、尺寸、出厂情况、材质等信息。如租赁客户显示为船公司,可进一步以该集装箱号在船公司官网上查询集装箱状态。
第四,看审查转口单据之间是否能相互印证。如购销合同、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保险单等商业单据是否一一对应;起运港、到货港和品名数量等项是否一致,必要时联系发货地或者收货地货代公司代理人询问船货信息。
第五,如为信用证结算,开证时向客户确认提单是否已经出具。如已经出具,则要求客户提供提单副本,并于开证之前先查验提单表面的货物物流信息,将查验的手续前置;如未出具,则在信用证上加注“提单日期不得早于开证日期”的条款,为拒付可疑提单创造条件。
货代提单目前的查验方式依然有局限性,只通过箱号查询的船货信息,不一定能满足对转口贸易真实性的审核需求。部分货代提单对应的船公司网站无法查询到船货信息。相比船东提单,货代提单数据做假、倒签、预借现象时有发生,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或无单放货的情况更是普遍。这就需要我们尽可能地多渠道查询,多方面证实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慎处理每一笔业务。
在转口贸易审核中,单据审核起重要的勘察佐证作用,回归到本源,更重要的还是了解客户,了解业务背景。银行可建立“名单制”管理原则,通过对企业近年来的进出口海关数据、经营范围、主营商品、销售模式、上下游结算方式和账期、历史交易记录、从事转口贸易的时间、交易对手、盈利模式、转口贸易货物流向及资金流向等方面做全面的调查,从而锁定转口贸易准入的客户群体。在受理单笔转口贸易交易中,调查该笔贸易的交易商品价格行情走势、融资期限、结算方式,关注货物流转、上下游结算账期与销售回款是否与贸易融资期限相匹配,防范虚假贸易与非法融资套利,不断地积累经验以更好地控制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贸易
金融事业部宁波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