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策略探究——以天津市为例
2015-01-01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晓燕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晓燕 侯 磊
一、引言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国九条”、“银十条”各项政策用以支持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2012年“两会”期间,国务院4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更是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天津市人民政府自2011年先后发布了六项重要文件,其中尤以2012年4月17日发布第4号文件《关于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最为详细。天津市近几年的经济建设成果有目共睹,其2011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31个省市中名列前茅。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环渤海经济中心地位的确立,使天津市的经济建设驶上了一条快速发展的道路。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有所增长。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天津市中小企业累计达20.56万户,其中从业人员380.21万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达24.18万户,从业人员43.59万人。实现税收收入28.28亿元。近年来,随着天津股权交易所对小微企业全面开放,各银行都相继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笔者通过对天津市小微企业的走访以及对发展现状的调研显示,关乎小微企业发展关键的融资问题依旧制约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上升。从融资需求看,从2007年开始,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速。但是,每年的需求缺口也以每年13%左右的速度扩大,可见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明显存在供不应求的状况(如图1所示)。
二、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近年来,伴随着区域经济的腾飞、滨海新区的崛起,天津市小微企业增速、增量都是全国领先的,使得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越发突出,具体原因如下:
(一)基于企业自身角度
(1)由于国家政策导向,环渤海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的设立为天津市整个市场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成立成长,抓住百年难得的机遇。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新增小微企业的质量良莠不齐,缺乏可持续发展理念。其中不乏有许多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自身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息透明度低,经营风险较高,加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税负水平偏高,造成部分企业虚假编制财务报表,致使企业信用水平较低,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成本。
(2)小微企业自身利润空间窄,可用于担保的抵押物有限。据统计,天津市新成立的绝大多数小微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一方面,天津市逐年上调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企业人力成本随之提高;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多以原材料初级加工、贴牌生产为主,从事生产缺乏科技含量且品种单一的产品,品牌知名度低,客户资源不稳定,打“价格战”无疑是参加市场竞争首选武器,由此造成其议价能力薄弱。因此,对于这部分增加的无法完全转移的生产成本,小微企业只能通过削减自身利润来承担。此外,企业经营用地多数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受经营规模和资金的限制,对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有限,造成可用于做抵押的担保物有限。
(二)基于企业外部环境
(1)金融机构角度。一方面,“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的小微企业由于业务规模和周转资金的双重限制,使得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具有“短、频、快”的特点,这会造成天津市本地区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的成本骤然升高。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差,自身抵押物有限,由于银行普遍存在惜贷现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是在十分审慎的原则下开展的。可以说进入银行客户名单的企业都是“小且美“的优秀者。
(2)民间借贷情况。新增的小微企业伴随着环渤海经济区域的腾飞、滨海新区的崛起,依托天津老工业的雄厚背景和深远的传统,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小微企业的临时周转资金的需求,但事实上民间借贷机构在国家法律上并不认同,甚至有些是违法的,仅可以在“地下”层面运行,这就造成借贷利率水平普遍较高的现状,利率一般在20%以上不等,如此较高的贷款利息严重腐蚀企业本身并不高昂的利润,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据对天津市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天津市没有传统的民间资本借贷市场,这无形中又增大了新增小微企业的融资“短板”。
(3)政府税收角度。一方面,企业税费负担重,疲累不堪。按照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企业大体要缴纳流转税、所得税、城建税等不下是个税种。其中最主要的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从所得税角度来看,一方面企业的自然人股东重复纳税现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减按20%的优惠政策实践指导性差。由于我国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程序是“先缴后退”,即平常先按25%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再申请退税,这样无形中增加许多成本,事前申请报批备案手续不断,事后检查麻烦不断,对小微企业的帮助见效甚微。从流转税中的增值税角度来看,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限制,不具备进项税额抵扣资质,小规模纳税人不论赔赚,都必须保证纳税,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盈利差,经营条件艰苦的小微企业的税负反而会高于一般纳税人。由此可见,企业的税费负担重,令小微企业前景堪忧。
三、天津市小微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
2012年4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4号文件《关于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总共提出20条具体政策,用以促进天津市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其中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就包括10条措施,在如何减少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解决企业抵质押担保物不足和建立抵质押物评估体系以及带动金融机构放款积极性等方面做出了合理解决措施,用以拓宽天津市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保障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其中内源性融资包括留存收益和企业内部成员集资。前者是企业盈余用于再投资的资金来源。外源性融资是吸收企业自身外部经济主体的资金,转化为自己资金的过程。从融资双方关系上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前者的最基本特点是具有直接性,也就是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作为资金供给方和资金的需求方直接进行资金的融通,不需经过任何中介机构;后者的最基本特点是具有间接性,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不直接进行交易,必须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完成整个融资过程。
在直接融资方式中,根据天津市四号文件得出,“政策信用共同体”这种融资方式应予以特别支持,它鼓励小微企业之间采用联保或互保等形式,解决小微企业之间周转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具有天津市特色的融资创新方式的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信贷融资”,前者天津市降低了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民间各类资本参与设立适宜小微企业借贷的民间机构,后者是建立资本金充足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专门负责为小微企业作担保,专门监控与追踪企业运营情况,解决企业无抵押担保造成的贷款困境;此外还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达到要求的小微企业降低所得税率和个税起征点,同时清理整顿各种非正常的收费,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缓解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压力(如图2所示)。
图2主要是从静态的角度分析适合于天津市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其优势是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脉络比较清晰,可以解决小微企业增加资金数量的问题。但一个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和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这种静态角度的分析不能单纯的理解为增加资金数量的问题,还应该考虑企业特定阶段资金需求特点和来源,造成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欠缺指导意义。而全方位考虑企业内外部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结合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融资特点和风险,提出与发展阶段相协调、可操作、动态的融资策略安排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融资策略
(一)初创期
(1)特点。具体有:企业组织结构不完善,人员结构不稳定,但具有活力、创造性;产品市场份额较少,企业增长缓慢,盈利水平较低,企业形象尚未树立;对市场以及商业运作不充分,但十分具有凝聚力;企业资本实力弱,开办初期具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2)采取保守型融资策略。因为企业此时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商业信用水平较低,利用负债经营给企业带来的杠杆效应甚微,节税效果不明显,宜采用保守型的融资策略。企业应以股权融资方式为主。小微企业首先吸收企业内部合伙成员的投资;其次是小微企业可以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一方面企业可以迅速获得低成本融资,另一方面,企业融资过程中,可以完善经营结构和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最后是风险投资和天使基金,目前天津市风险资金的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政府主导型基金,资金规模有限,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全部需求,只能作为一种候补途径。此外,天津市对符合规定的部分小微企业在初创阶段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至2015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微利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由于审批手续完成尚需一定时日,况且其结果未可知,这就造成一定的时滞性,对解决企业初创期资金缺口效用甚微,但是这种优惠政策为企业后续资金需求可以提供一定的动力。
(二)成长期
(1)特点。具体有:企业规模扩大,企业活力、凝聚力、创造力依然不减;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市场份额逐步提高,竞争力提高,具有一定的企业形象;企业此时仍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消失。
(2)采取稳健型融资策略。因为此时公司的产品经受住市场对其考验,经营风险适度降低,可考虑适度提高财务风险,宜采用稳健型的融资策略。首先,随着企业发展,企业内部有一定资金流,可利用企业自身留存收益解燃眉之急;其次,企业经受住市场的考验,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信用体系初步建立,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商业信用方式进行融资。目前天津市政府正在积极鼓励建设信用共同体系,小微企业可自愿结合,采用联保、互保等方式,成立一定形式的信用共同体,按照特定的原则,可解决企业周转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这是在小微企业成长阶段可利用商业信用模式进行企业间融资的一条互助渠道,可很好的满足小微企业间资金的需求;再次,政府补助也是不可忽略的融资方式,它主要是在财政贴息贷款和税收减免两方面来满足企业资金的需求。天津市在贴息贷款方面主要成立了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基金和专门贷款损失补偿基金,应对不可抗力对银行造成的损失,以调动银行对小微企业的积极性;最后,当前几种融资途径均不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时,可以考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进行融资。
(三)成熟期
(1)特点。具体有:企业产品趋于饱和,企业组织结构趋于完善,企业形象得以树立;企业盈利水平达到高峰,但是企业增长速度放缓;企业产生大量正的净现金流,此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应该均衡考虑,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是关键。
(2)采取激进型融资策略。为合理确定资本结构,企业现阶段宜采用激进型融资策略,这是相对于前两期保守和稳健的融资策略而言。企业在面临资金需求时,权益融资方式不再是首选,应该采用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商业贷款、信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
政策性贷款主要是针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贴息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小微企业间以互助形式设立信用共同体,社区银行。截止2011年底,天津市共批准100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80亿元;已成立村镇银行6家,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总量和比重均有所提高。因此,小微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融资的融资渠道。此外,为解决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决这一问题,天津市诸多银行通过转变传统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开发,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同时天津市建立了资本金充足的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各类合规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门负责为小微企业贷款做担保,指导监督、规范其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且还完善了抵质押物评估体系,实时监控与追踪企业运营情况,解决了企业无抵押担保造成贷款困境,分散银行因不可抗力造成贷款损失的风险,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使得小微企业更快捷、高效满足资金需求。
向金融机构贷款这一融资方式不仅可以利用财务杠杆效用,起到节税效应,企业还可以利用内部资金投资企业外部的其他项目,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做到自身资本结构最优化,实现小微企业效益最大化。
(四)衰退期(扩张期)
(1)特点。具体有: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业务量萎缩,销售额下降;此时企业既处于夕阳期,又处于孕育期,目前具有清晰的战略指导方针,可以准确的把握市场动态,敏感的触觉到消费者需求,开发新产品,进入新一轮的扩张期。
(2)采取延续激进型融资策略。尽管此阶段企业处于衰退期,市场份额下降,但企业仍具有一定的财务实力,维持成熟期的融资策略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根据资金的不同需求,我们采取了相适宜的融资策略,以便优化资本结构,使得融资效益最大化,可以用图3来概括:
五、结论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成长就如同有机生物体,都会经历生死轮回、由盛至衰的过程,这是企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本文正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对企业资金筹措方式权衡比对,旨在提出一种适合于天津市现有情况条件下,与小微企业发展周期相协调、动态的、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融资策略,并对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方式的选择提供实践指导,不断优化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提高其融资效益贡献绵薄之力。
[1]王蓓蕾、曾春媛:《微型企业信贷融资问题与对策》,《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2]胡雪琴:《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国际经验借鉴及启示》,《中国物价》2010年第7期。
[3]谭淑霞:《融资次序理论与我国微型企业发展研究》,《政策研究》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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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于淼:《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中小企业融资策略分析》,《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6]张泽丰:《微型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研究》,《时代金融》201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