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呼我应 固本强基
2014-12-31杨彰立
杨彰立
切实提高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一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切的期盼。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和主要力量,检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能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更好服务大局工作。
2012年以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检察院”)以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着力点,创新推出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以下简称“4+1”工程),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实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的目标。去年以来,最高检和省委、省人大先后有7位领导对此项工作批示表扬。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并要求向全国检察机关推介“4+1”工程做法。
着眼基层 强基固本
贵州省9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90%以上的检察工作任务在基层,省检察院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实际,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命名为 “4+1”工程。
为使 “4+1”工程扎实推进,省检察院科学谋划“4+1”创建。确立了“五个必须”的总体思路: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必须结合贵州实际,打造亮点、突出特色;必须突出执法办案,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必须结合地域、民族文化特点抓检察文化建设,构筑检察精神高地;必须上下联动,坚持“省院主导、市州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工作格局。
同时,系统构建了“4+1”创建目标任务,出台多项工作机制,细化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引导基层检察院切实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精力投入到更好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民执法上。明确了“五看”的创建成效检验标准:一看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是否明显提升;二看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是否明显提升;三看检察干警的精气神和精神面貌是否明显改变;四看院风院貌是否根本改变;五看检察文化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富有自身特色和体现地方元素、法治元素的检察文化品牌是否形成。
上下联动 注脚生动
在创建中,省检察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2012年确定了28个基层检察院为首批创建院,2013年确定了30个基层检察院为第二批创建院,逐院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创建建议。直接抓了3个试点院的创建,在第一批创建院中评选了8个示范院,多次在示范院召开创建推进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派员到基层面对面地指导创建,“4+1”工程启动以来,共到基层指导创建工作90余次,提出具体整改意见250余条。
各市州检察院有效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主抓作用,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实情、解决问题,督导推进。各基层检察院积极发挥主责作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一、二批58个创建院的实践为“4+1”工程加上了生动注脚。
狠抓规范执法,防止冤假错案。各基层检察院以案件管理中心为龙头,规范建设案管大厅,建立了案件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搭建检察便民平台,有效服务群众。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了视频接访系统,边远山区群众可以在当地检察院视频接待室直接面对面与省、市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交流,反映诉求,方便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各“4+1”工程创建院建立了案件管理“一站式”窗口服务,一个窗口就能办结案件受理、咨询、律师阅卷、倾听群众诉求等各种事项。
打造过硬队伍,争创最好业绩。各基层检察院出台激励措施,加强各类检察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到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院校培训学习,大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抓好科学管理和检务保障。各基层检察院建立健全业务、队伍、政务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两房”建设,加强科技装备配备,向科学管理和科技要质量要效率。
力抓检察文化,打造精神高地。各“4+1”工程创建单位结合本地特色文化,打造集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地方文化和法治元素于一体的检察文化,以文化润检、文化育检。
激发活力 成效喜人
“4+1”工程创建中,通过把检察文化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取得明显成效。
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执法业绩、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两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督促起诉等多项检察工作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夺取了全国“单项冠军”。2012年、2013年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分别为94.75%、95.26%,列全省政法系统第一位。
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省检察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8%,硕士以上学历5.3%,1人被评选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79人被评定为全省第一批A类、B类检察骨干。
以检察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业务、队伍、事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运转高效有序。检务保障更加有力,基层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检察文化精彩纷呈、特色鲜明,检察队伍精气神和凝聚力、向心力大幅提升。
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得到最高检、省委、省人大,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支持。2013年以来,有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3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6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一大批基层检察干警受到记功表彰。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批示:“贵州省院重视基层,狠抓基层,‘4+1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常韧指出:“贵州的‘4+1工程,不仅仅是在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上加了一个‘检察文化建设,更是给基层检察院注入了‘魂。” 最高检副检察长李如林批示:“贵州的‘4+1工程值得肯定。”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孙永春批示:“省检察院‘4+1工程,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对创新队伍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践,对其他系统也是有益借鉴。”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指出:“省检察院‘4+1工程实施之后,效果非常好。司法能力明显提升、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条件明显改善,检察文化建设有声有色。”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批示:“省检察院党组着力打造‘4+1工程,符合贵州实际。”台江县、遵义县等多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坦言:“4+1” 工程创建给基层检察院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是脱胎换骨的创建,使基层检察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4+1”工程取得的成效,也引起了中央、省内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多次进行报道。
目前,在全省第一批“4+1”工程创建中,有10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4+1”工程先进院,有15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4+1”工程模范院,第二批30个创建院的创建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中,许多基层检察院成为当地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