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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动贵州新型城镇化

2014-12-31

当代贵州 2014年31期
关键词:城镇化财政贵州

易鹏,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盘古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部研究员。新加坡《联合早报》专栏作家,CCTV、央广经济之声特约财经评论员,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的特邀撰稿人。著有《中国新路——新型城镇化路径》、《易鹏谈区域经济系列》、《低碳真相》等书。

目前,贵州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已初步形成以黔中城市圈为中心,以贵阳、安顺、六盘水、遵义为骨干,以凯里、兴义、都匀、铜仁、毕节等中小城市为枝干,以众多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城镇居民点体系。这种多层次遍及省域的城镇居民点体系,对区域的平衡发展,区域市场的形成,生产力与人口的合理分布,形成良好的地理、社会和经济环境。

但同时也要看到,贵州作为一个西部省份,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投资不足、产业结构相对初级、人口向东部省份转移较多、地理环境复杂、环保压力很大。在这些特点和条件之下,贵州就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开创新思维,走出一条贵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首先,要转变城镇化就是“大拆大建”的固化思维。我们说现在中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那么无论是拆房子还是盖新房子,不过是让老百姓日子过得更好的一种手段。实际上,贵州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完全可以根据其自身特色,通过改造改建的方式,用更低成本打造一个低碳环保、生态宜居,富有特色产业,保留之前文化传承的民居群落。这样的建设思路不但没有妨碍当地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有效防止了现在城市建设中“千城一面”的现象。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充分保留地域文化和特色的城镇化,才是未来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方向。相反,如果贵州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过分追求“大高楼、宽马路、小汽车”的城市格局,会给城市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性风险:第一,贵州如果按照东部发达地区,同质化的追求城市建设方式,等于放弃自身的城市特色,城市吸引力难以和东部城市竞争,人口和产业难以有效聚集。第二,这样的建设方式会带来巨大的负债,对财政压力过大。第三,这样的城镇化方式,会加大贵州地区城乡不平衡的现状,与我国就地城镇化的初衷相违背。

其次,要转变城镇化必须依靠“土地财政”的固化思维。2013年,我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99.2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而当年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决算也只有69011.16亿元。客观的说,全国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都是在依靠土地财政的驱动。

但是,贵州就有所不同了。贵州2013年财政收入不足2000亿元,土地出让金不足763亿元,贵州省土地出让金的数量是远远低于经济发达省份。这说明,贵州省还不具备“大拆大建”造新城的“资格”。从目前的经济形势和人口转移形式来看,整个中国经济都要进行漫长的“去房地产”化过程,各地都在努力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并且在全国人口流动的格局下,贵州省必然是一个人口转出大省,这个时候如果强行按照“土地财政”的方式进行城镇化,必然会造成“空城”“鬼城”现象。从宏观上看,贵州未来已经没有依赖“土地财政”进行城镇化的机会了。这就要求贵州先行一步,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制定合理的目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到在有限的财力条件下,不断提高效率,优化结构,发展与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城镇化。

同时,现在急需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深刻的财税体系变革,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做到责权相配。在地方政府收入方面,要进一步拓宽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在支出方面,要放开民间资本进入更多地公共领域,以减轻政府的支出压力。这样,从税制改革,地方政府收支格局调整等多方面入手,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这方面,贵州省完全有能力,也必须要先行一步,在没有条件依赖“土地财政”进行城镇化的情况下,就必须在社会治理和投融资体系方面进行大量的创新,让投入方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让支出方不断提高效率,形成花小钱做适宜事的格局。(责任编辑/吴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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