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及策略选择
——以深圳市“两河”流域治污过程为例
2014-12-29刘建伟梁珍妮
刘建伟,梁珍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1)
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及策略选择
——以深圳市“两河”流域治污过程为例
刘建伟,梁珍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1)
描述了深圳市“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过程中政府和企业的行为取向,分析了市、区政府和企业、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指出了他们的理性选择策略及其对“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影响。
“两河”流域;污染治理;政府;企业;博弈论
随着深圳市人口数量的剧增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龙岗区所辖的龙岗河、坪山河流域(以下简称“两河”流域),重金属、COD、BOD等主要污染指数严重超标,“两河”整体水质严重劣于V类。之所以出现这种境况,根本原因是在“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过程中,深圳市各级政府、企业等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因此,理顺“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过程中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业的理性选择策略,成为推进“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关键。本文运用博弈论的相关原理[1][2]分析了“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过程中各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及行为,指出了他们的理性选择策略及对“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影响。
一、政府、企业的行为选项
深圳市“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居民,本文主要分析前二者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深圳市政府、龙岗区政府和“两河”流域各街道办事处是“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管理机构:深圳市政府制定“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宏观政策;龙岗区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政策、推进“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街道办事处执行“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政策。企业既是造成“两河”流域水污染的主体,也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主体。本研究假设政府、企业皆为“经济人”,即完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此条件下分析他们的利益博弈关系及理性策略选择。
面对“两河”流域的污染,深圳市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就是从根本上治理污染,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治理水污染的宏观政策并监督龙岗区政府贯彻实施。作为下一级政府,龙岗区迫于市政府的政治压力,也会关停部分污染企业以牺牲财政收入为代价换取政治资本,选择与市政府一致的态度和目标。街道办事处是“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基层管理者,同时也是污染企业存在的最大经济受益者,因为关停污染企业会给他们的财政收入造成直接影响,因此他们对“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态度存在“积极”和“消极”两种可能。当街道办事处选择“积极”时,付出的成本包括污染源的识别、监督、检查成本,财政收入的减少,以及村集体或企业抵制的风险等;获得的收益包括罚款收入、排污费收入、生态政绩、区域形象的提升等。当街道办事处选择“消极”时,付出的成本包括生态政绩、区域形象等软实力;获得的收益是投资增加、财政收入增加等硬实力。在上级政府的压力下,街道办事处权衡收益和成本最终确定采用“消极”还是“积极”的态度。基于市、区、街道办事处理性选择的差异,本研究将深圳市政府和龙岗区政府视为同一主体,称为“市、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一起作为政府与企业博弈的主体。
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人”,“两河”流域的企业既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又是直接造成工业污染和间接造成生活污染的主体。按照隶属关系,“两河”流域的污染企业可以分为市管企业和区管企业。市管企业审批权在深圳市政府,税收主要缴纳给市财政,企业规模一般较大。这些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会综合考虑社会声誉、政府压力和自身经济实力等因素,一般会主动配合政府的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污量。区管企业审批权在区政府,税收主要缴纳给区财政部门,一般为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因为规模小、资金缺乏,没有能力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即使建设了也很难承担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的费用,因而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往往偷排、乱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因此,“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过程中与政府形成利益博弈关系的企业主要是区管企业。
二、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及策略选择
本研究用“检查”的概率表明市、区政府的态度,检查越频繁表示态度越积极;用企业污染治理的概率反映企业的态度,治理越频繁表示对政府政策越拥护。在这里我们假设:只要市、区政府环境监管部门检查就一定能查实问题;企业排污对企业本身来讲不存在成本。
设:u——企业不治理污染时的收益;c1——企业治理污染时的成本;f——市、区政府对污染企业的罚金;v——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总收益;c2——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费用;p——企业治理污染的概率;q——市、区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的概率。
那么,企业主动治理的总收益为u-c1,被查处未进行污染治理企业的总收益为u-c1-f;当被检查企业治理污染时,政府监管部门的收益为v-c2,当被检查企业没有治理污染时,政府监管部门的收益为v-c2+f。
根据以上假设,市、区政府和企业的收益矩阵可用下表表示:
表 1 市、区政府与企业博弈的支付矩阵
(u-c1,v-c2)表示监管部门检查、企业治理污染时,监管部门获得的收益为v-c2,企业获得的收益为u-c1;(u-c1,v)表示监管部门不检查、企业治理污染时,监管部门获得的收益为v,企业获得的收益为u-c1;(u-c1-f,v-c2+f)表示监管部门检查、企业不治理污染时,监管部门获得的收益为v-c2+f,企业获得的收益为v-c1-f;(u-v)表示监管部门不检查、企业不治理污染时,监管部门获得的收益为v,企业获得的收益为u。
根据支付矩阵及对应的收益,如果c1>f>c2,则此时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均衡点为(检查,不治理),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污染治理,所以我们讨论f>c1,c2的情况,这时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模型变为不完全信息博弈。
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策略选择取决于排污企业的行为。根据表1,企业选择不治理污染时的收益为u(1-q)+(u-c1-f)q,治理污染时的收益为u-c1,若治理策略优于不治理策略的话,必有下式成立:
解之得:
显然,q*∈[0,1]是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概率临界值。市、区政府监管部门检查与否,取决于企业的治理成本和市、区政府监管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罚金。在企业治理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概率与罚金负相关,也就是说,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罚金越高,对排污企业的震慑作用越大,需要检查的次数就越少。在罚金一定的情况下,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概率与企业的治理成本正相关,治理成本越高,企业越不愿意治理污染,市、区政府监管部门就越需要加大检查力度。
排污企业的策略选择取决于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策略。如表l所示,市、区政府监管部门不检查时,其收益为v;市、区政府监管部门检查时,其收益为:
若检查策略优于不检查策略,则必有下式成立:
解之得
显然,p*∈[0,1]是企业治理污染的临界值。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同样取决于治理成本和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罚金。治理成本越高,企业的积极性越低;市、区政府监管部门的罚金越高,企业的治理积极性也就越高。
对于“两河”流域的污染治理而言,最理想的局面是企业主动治理,市、区政府监管部门无需检查,即均衡点为(治理,不检查)。因此,可重构双方的支付函数,如市、区政府向企业发放治污补贴,则企业将从污染治理中受益,从而采取积极的态度。具体而言,重构政府与企业支付函数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市、区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那些主动治理污染、成绩卓著的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假设为z,这时监管部门的收益为v-z。如果环保补贴费用小于检查成本,即z<c2,这时有v-z>v-c2,则检查部门会选择降低检查的概率。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则需要加大惩罚的力度。由于f与p*正相关,也就是说当f足够大时可使p*趋近于1,即企业选择治理的概率接近于1,这个时候就接近于均衡点为(治理,不检查)的理想局面,此时企业和政府获得的收益为(u-c1,v)。
三、街道办事处与企业的利益博弈及策略选择
“两河”流域污染治理中街道办事处有“消极”和“积极”两种策略,企业则有“拥护”和“不拥护”两种行为取向。
设:R2——街道办事处消极治理污染时获得的收益;R3——企业不拥护政府政策时获得的收益;C3——街道办事处消极治理污染时付出的成本;R′2——街道办事处积极治理污染时获得的收益;R′3——企业拥护政府政策时获得的收益;C′3——街道办事处积极治理污染时付出的成本。
那么,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见图1。
图 1 街道办事处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根据图1:街道办事处消极、企业拥护时,街道办事处获得的收益为R2,企业获得的收益为R3-C3;街道办事处消极、企业不拥护时,街道办事处获得的收益为R2,企业获得的收益为R3;街道办事处积极、企业拥护时,街道办事处获得的收益为R′2,企业获得的收益为R′3-C′3;街道办事处积极、企业不拥护时,街道办事处获得的收益为R′2,企业获得的收益为R′3。
很明显,R2>R′2,R3>R3-C3,街道办事处在利益的驱使下会采取表面态度积极、实际行动消极的做法。在街道办事处行动消极、企业选择不拥护态度时,此时均衡点为(消极,不拥护),政府和企业的收益为(R2,R3)。
这样,在“两河”污染治理过程中,市、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又形成了利益博弈关系。市、区政府的策略是确定的,即“积极”,而街道办事处权衡污染治理的期望收益和期望成本,有“消极”和“积极”两种策略。
设:R1——市、区政府积极治理污染时获得的收益;C1——市、区政府积极治理污染时付出的成本;R2——街道办事处消极治理污染是获得的收益;C2——街道办事处积极治理污染时付出的成本;F1——市、区政府对于街道办事处治污不利的处罚;E1——市、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治污政绩的奖励;那么,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见图2。
图2 市、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博弈
根据图2: 街道办事处积极时,市、区政府的收益为R1-C1,街道办事处的收益为R2-C1+E1;街道办事处消极时,市、区政府的收益为R1-C1,街道办事处的收益为R2-F1。当R2-C2+E1>R2-F1时街道办事处选择积极治污;当R2-C2+E1<R2-F1时街道办事处选择消极治污。
为了推进“两河”流域水污染的治理,最理想的局面是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态度都是积极的,即均衡点为(积极,积极)。要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必须构建科学的污染治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责、权、利关系,通过运用信息型政策工具[3]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制定合理的激励和惩罚措施,增加街道办事处的期望收益、减少其查处污染的成本,最终促使街道办事处自觉地选择与市、区政府一致的目标。
[1] Breton M, A Sokri, et al. Incentive equilibrium in an overlappinggenerations environmental game.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2008,185(2).
[2] Flachsland C, R Marschinski, et al. Global trading versus linking:Architectures for 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 Energy Policy,2009,37(5).
[3] 邓集文.信息型政策工具: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3,7(6):79-83.
The Interests’ Dissens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on Watershed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Two Rivers” in Shenzhen City
LIU Jian-wei, LIANG Zhen-ni
(School of Humanity, XiDian University, Xi’an 710071, Shangxi, China)
Described the behavior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on watershed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Two Rivers” in Shenzhen city, analyzed the interests’ dissension in the various subjects, including municipal and district governments, district offices and enterprises with the method of the game theory, and demonstrated their rational strategies, and their impact on watershed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Two Rivers”.
two rivers; pollution control; government; enterprises; the game theory
F062.2
A
1673-9272(2014)02-0051-03
2013-12-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榆林煤炭开采区生态风险评价与生态补偿对策研究”(编号:4077108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建国后中国共产党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历史经验研究”(编号:11YJC770030)、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编号:13B028)。
刘建伟(1978-),男,山东日照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生态经济学。
[本文编校:罗 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