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探析
2014-12-29杨晓程接力
杨晓+++程接力
摘 要:澳大利亚基于行业主导的校企合作模式及相应的保障机制使其成为世界上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发展程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有力的政府保障、全程的行业主导以及有效的教育技术培训是澳大利亚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技术开发的重要动力。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但目前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借鉴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相关经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借力行业组织,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提升职业院校服务企业的意识,加强职业院校参与合作的能力。
关键词: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业主导
作为一种与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有着天然联系的教育形式,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教育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而校企合作所特有的区域性、实用性、开放性等特点,使其成为当今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本然诉求和必然趋势,更是提升职业院校内涵、凸显职业院校特色、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基于共同诉求,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通过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互动合作,寻求共同发展的一种新型、开放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有研究者将国外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归结为以下三类:一是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以德国的“双元制”为代表;二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以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为代表;三是以行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以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TAFE)模式为代表[1]。澳大利亚致力于打造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目前是世界上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发展程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基于行业主导的校企合作模式及相应的保障机制,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思路。
一、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
作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天然联系的职业教育,其主要职能是培养与地方产业结构相对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型人才,并通过人才和技术的两大支撑服务地方。换言之,地方市场需求,特别是企业需求构成了职业院校的立足之本。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的斯蒂芬·比利特(Stephen Billett)教授曾指出,职业教育需要而且应该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否则它将毫无意义[2]。因此,校企合作在日益专业化的职业院校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保障人才培养中的供需对接以及实现职业教育的合理评估中的作用巨大。
如果说澳大利亚高度发达的经济与其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不无关系,那么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史便是企业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关系史。有学者总结了澳大利亚企业与职业教育关系的三个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是企业消极参与阶段;到80年代中后期,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办学导向逐步由“供方”中心转换为“需方”要求;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影响越来越明显,逐步由影响部分教学内容到影响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3]。由此可以看出,澳大利亚的相关企业对其职业教育体系的变革发展影响深远,校企合作构成了其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载体和主体力量是TAFE。作为世界上最先进的职业教育体系之一,TAFE旨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之间的对接问题,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以及调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发展历程,笔者认为TAFE模式作为一种建构于终身教育理念基础上的制度,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一)强有力的政府引导和约束
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从鼓励竞争入手,放开学徒培训市场,充分发挥各行各业开展职业培训的积极性。此外,澳大利亚颁布了诸多相关法律,其中不乏针对校企合作的法律,从而使 TAFE 学院与产业合作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如《培训保障法》《职业教育与培训资助法》《就业、教育与培训法》等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参与 TAFE 产学合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国家和各州均设立了管理TAFE的组织机构,如联邦和各州TAFE的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各州TAFE服务处,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实现动力传导、机构联动。[4]
(二)典型的行业主导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制度以行业为主导,这一特点是其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与根本属性。行业在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中扮演着咨询者、参与者的角色。从国家宏观决策到学校的具体教学安排,行业的参与无处不在,即行业参与TAFE学院办学的全过程。第一,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尤其是在关于TAFE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方面提供意见及建议。第二,行业参与TAFE学院的建设与管理:主要通过参加TAFE学院董事会,帮助学院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接待学生实习,从而参与学校的实践教学工作;同时,制定各行业的能力标准和操作规范,以此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专业设置、开发相关课程等。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之下,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国家层面的行业技能委员会(Sector Skills Council),其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开发并修订“培训包”(Training Package)。培训包反映了行业企业的需求,是各职业院校实施教学活动的依据。第三,行业为学院充实教师队伍,尤其是鼓励兼职教师到学校授课,以此将行业的最新需求带到学校,切实实现供需对接。第四,行业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成为仅次于政府财政拨款的第二大资金来源,并且对各TAFE机构的办学全过程进行监控。行业可以根据企业雇主提出的专门培训要求,向各TAFE机构拨款开展培训。
(三)以能力为导向的教育技术培训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建立了以能力为导向、课程结构模块化的课程体系,把教学内容、职业资格和就业岗位联系起来,实现证书、就业一体化,从而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有机衔接,促进终身教育的实现。
综上所述,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之所以能够长足发展,离不开政府保障、行业主导以及强有力的教育技术培训,这也为企业高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技术开发提供了重要动力与可靠保障。一方面,行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不断地为职业教育注入活力,同时加强了行业与TAFE学院的联系,既为TAFE学生的就业提供了较为充足的机会,也密切了职业院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进而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劳动者素质的提升;另一方面,政府自始至终起着关键的引导与统筹协调作用,不仅为TAFE学院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而且为其与行业企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与政策保障。换言之,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发展得益于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这无疑给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以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我国以重要借鉴与启示。
二、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在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均已迈上新台阶。毋庸置疑,在当今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职业教育未来的改革发展关涉到我国更大人才红利的创造,也关系到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但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结构、质量、办学条件以及体制机制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校企合作是我们国家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致命的弱点,职业教育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根本点在于校企合作。事实上,校企合作已成为目前我国职业院校的主要办学模式,只是在实施中校企双方难于建立深度、长效的合作机制,很难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具体而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职能未充分发挥,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缺失。换言之,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缺乏较为完善的顶层设计。首先,国家尚未制定针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的奖励机制,对企业利益的保护不足。虽然国家规定参与办学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等待遇,但在实际落实中存在严重缺位,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其次,关于我国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且各地政府推进的进度、力度亦不平衡。例如,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事故处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的解决没有相应的法规可遵循;校企合作中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均等问题突出;参与合作的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缺乏法律保障。这些问题无疑限制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深入推进。
第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缺位,相关服务和监督措施不力。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仅仅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浅层次合作,几乎没有相关行业协会的介入。这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史不长、专业化建设不足不无关系。一方面,这导致很多职业院校在专业和课程设置过程中缺少行业专家的参与及指导,缺少针对性和实践性,无法与市场需求达到真正的对接;另一方面,不利于校企双方建立深度有效的合作平台,不利于国家了解市场对职业发展的需求。
第三,学校合作能力不强。许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初衷仅来自于学生实习和就业的需要,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及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上忽视与企业的有效沟通。职业院校缺乏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热情,从而造成校企合作不佳的恶性循环。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启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由此可以看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紧密对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TAFE模式——政府保障、行业主导模式,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以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启示。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澳大利亚,政府会在不同时期针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出台相应的措施,连续多届政府都认可并支持了企业针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相应培养要求,使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5]。我国虽然重视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也出台了不少文件和措施,但这些措施多是部门性的,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意志,权威性不足。基于此,首先,政府应通过一系列的全面调查与研究,完善已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明晰政府、学校和企业各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对学生的实践实习、企业的保密保护等问题应具有详细说明;同时,需进一步制定有关行业组织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及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如制定行业协会法等,以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其次,基于企业营利性组织的特性,政府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应落实相关优惠措施,如减免税收等,以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除经济利益之外,政府应大力引导企业将参与校企合作作为提升人力资本水平的重要途径,从而在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同时,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再次,在经费投入上,政府要将推进校企合作纳入各级财政规划,设立校企合作促进专项基金,建立多元校企合作经费投入机制,实现以政府财政为主,行业、企业、学校和社会共同分担校企合作成本的机制,依法保障校企合作。
(二)积极借力行业组织,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
“积极调动行企的作用,重视行企共同参与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最成功之处”[6]。由于各行业协会具有直接接触市场的优势,最了解市场和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因此职业教育所培养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离不开行业协会的共同参与、多方协调和正确引导,而从国际经验看来,无论是推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还是对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行业组织都具有重要作用。有学者曾针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7]。研究发现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渠道单一,政府和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信息沟通上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行业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这无疑限制了校企长效合作机制的构建。
基于此,我国有必要设置相应机构,培育行业协会之类的民间组织。“可以考虑选择部分运行效果好、声誉佳的行业协会,推动其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动,与职业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行业标准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运用等,逐步将行业协会的影响扩大到职业院校的办学当中”[8]。随着行业协会力量的增强,企业与市场对人才的诉求将通过行业协会反馈至政府和职业院校,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渠道,使职业院校更及时地掌握市场需求,实现供需对接,进而有利于良好校企合作平台的构建。具体而言,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需求信息反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师资选聘、合作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协调作用。此外,在考核评价方面,可以借鉴澳大利亚政府的过程考核,调整评价主体结构,扩大行业专家比例,进一步完善、推行行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规范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注重发挥各行业对参与校企合作的院校及企业的外部考核、监督、指导与服务作用。
(三)提升职业院校服务企业的意识,加强职业院校参与合作的能力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除需要政府保障和行业主导之外,职业院校自身更应积极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树立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校企合作能力。具体而言,一是职业院校应努力寻求与企业合作的契合点,结合地方实际与校情,建立校企合作职能部门,积极采纳行业、企业针对学院管理,专业设置与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同时与企业行会共同商定构建双方互惠基础上的条例与制度;二是借助于自身理论研究和科技研发优势,加强与高科技产业的联系,为企业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使科研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技术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撑;三是鼓励校内相关专业的教师开展相应专业的实践课题研究,为更多的学生开展实践实训提供保障,进而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本。
参考文献:
[1]殷红.德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及对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启示[D].天津大学, 2012.
[2][5]Stephen Billett .From Your Business to Our Business:Industry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Australia[J].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 2004(1):13-37.
[3]唐智彬,石伟平.比较视野中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J].职教论坛, 2012(19):86-90.
[4]陈江波. 国外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特点及启示[J].今日南国, 2009(8):50-51.
[6]汪静.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训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及其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 2014(8):90-94.
[7]潘海生,王世斌,龙德毅. 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3(3):143-149.
[8]唐智彬,石伟平.比较视野中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J].职教论坛, 2012(19):86-90.
编辑 许方舟 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