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央企混改需要员工持股制度配套
2014-12-24谢玮
谢玮
“混改”不能等,改革总要往前走,议论纷纷也要往前走。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4年,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已经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关键词和突破口。
2014年7月15日,国资委将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医药集团选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半年来,求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建材集团做了哪些尝试和探索?12月10日,在第十四届中国经济论坛上,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再度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介绍了中国建材集团作为“混改”试点的工作进展。他表示,中国建材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基本形成。 “一方面要坚决地试,另一方面还要试好,如何能让改革既稳妥又快速是我们现在做的工作。”宋志平说。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具体要求,中国建材集团的混改试点方案要点包括:第一,积极引入社会投资者对集团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造;第二,建立员工持股方案;第三,全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第四,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
在中国建材的混改摸索中,混合所有制之后的企业应当通过何种机制进行管理,成为宋志平经常思考的核心问题之一。
宋志平介绍,经过混改之后,企业将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因此应该按照充分市场化的机制运营,而非简单套用过去国有企业管理模式。
那么,完成混改之后的企业应该怎么管?所有者到位被宋志平寄予厚望。宋志平认为,所有者到位,指的是非公有制的所有者到位, 他们的利益与企业效益有着天然的正相关,国有资本要借助非公所有者到位的天然机制、市场机制,让企业产生市场活力,让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是逐层级授权管理的,这就导致管理者本身并不是所有者,而是国家授权的代表,而一个民营企业的管理者资产都是自己的,拿走他一个烧火棍都会跟你急。在国企,所有者机制发挥得不及民营企业好。”宋志平说,如中联重科、联想、绿地等许多实现了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的企业都做得非常有活力。
因此,宋志平强调,应当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入管理层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和员工持股机制,保障“所有者到位”,才能真正形成巨大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