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与《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
2014-12-24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作者是胡乔木。胡乔木(1912—1992),江苏盐城人,原名胡鼎新,笔名乔木、钟洛等。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人民出版社1951年6月初版。我收藏的两种版本,一种是1951年11月的北京版,另一种是1953年5月的上海重印版。两种版本的内容基本相同,但封面设计却不同,北京版是淡黄的底色,竖写的黑字书名,显得色彩淡雅;上海版是大红的底色,竖写的黄字书名,显得色彩浓烈。这里我着重谈一下1951年11月北京版。该书为竖排本,正文94页,卷前有《再版声明》。胡乔木在“声明”说:“这本小书是为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写的。初稿曾在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发表。写时得到许多同志的帮助和指正,在报纸上发表和单行本初版出书后,又陆续收到许多同志提出修正意见的来信,深为感谢。在再版的时候,已经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这篇“声明”写定于1951年8月22日,是为再版特意写的声明。这也说明,初版只出了两个月就又出了修订本的再版本,可见此书颇受中央领导的重视和读者的欢迎。
胡乔木的这本小册子的出版,在署名上曾有过一段故事。195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三十周年纪念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1951年6月30日在北京举行隆重庆祝大会,毛泽东等出席大会,由刘少奇作报告。那么请谁为刘少奇起草报告呢?自然,最合适的人选是胡乔木。因为胡乔木编过《六大以前》、《六大以来》以及《毛泽东选集》,又起草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中共党史非常了解。胡乔木只花了一个星期就交卷了,为刘少奇起草了题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的报告。不料,毛泽东阅后,却写了批示,此文以胡乔木名义发表。既然是毛泽东定的,胡乔木只得从命。《人民日报》迅速排印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定于6月22日见报。6月21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请示有关文章的一些问题。在接到毛泽东的批复后,《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署名胡乔木于1951年6月22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新华社全文转发,全国各地报纸也全文刊载,单行本也开始发行。
(选自《漫步旧书林续集》/翁长松 著/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年2月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