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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场的腐败“潜规则”

2014-12-24马平安

读书文摘 2014年11期
关键词:京官同乡潜规则

陋规是晚清官场中无处不在的一种腐败形式。

清末陋规花样甚多,据学者任恒俊在《晚清官场规则研究》一书中统计,这种腐败的方式集中起来主要有以下数种:

别敬——也称别仪。外省官员进京引见、请训,离开京城时,送给京官的贿赂性礼物,一般是银子,按官阶高低数量不等。贿赂加上一个好听的字眼,叫仪、敬,带上了礼物的性质,送受双方都心安理得。

冰敬——外官夏天送给京官的礼物。夏季炎热,意使凉爽,表示敬意。

炭敬——外官冬天送给京官的礼物。冬日严寒,取意暖和,表示敬意。

年敬——外官过年时致送京官的礼物。

节敬——官员遇节日送给上司的礼物。

喜敬——官员在上司喜庆日子,包括生日、嫁娶、生子等,致送的礼物。

门敬——官员送给受礼官员门房或仆人的礼物,也叫跟敬、门包。没有这种礼物,其他的礼物就送不上去。

妆敬——送给官员女性眷属的礼物,亦称妆仪。

文敬——送给官员家读书公子的礼物,亦称文仪。

印结——清朝制度规定,凡外省人在京考试、捐官,皆须同乡京官出具保证书,保证考试、捐官的同乡身家清白,并无虚伪等情。保证文书叫结,盖印的叫印结。上边必须盖六部印。要想得到印结,被保证人必须出一大笔银子,同乡而并不熟识,这显然是一种买卖行为。在京每省设一印结局,公推年高资深者主持,凡入局为同乡出名具印结者每月都可以分一次印结费。

耗羡——征收田赋,或征粮食,或折成银子征收时,都要把粮食运输中的损失、银子销熔时的损失计算加入正额收缴,加征的粮食、银子,称作耗羡。耗羡又称“羡余”、“火耗”,是附加税。耗羡一般进入官员私囊。雍正时规定耗羡归公,另给官员养廉银,但各级官员任意加征养廉银,使贪污合法化。

棚费——考试时,地方官向民间摊派银两,送给主考。

漕规、到任规——州、县官在征收钱粮或新官到任时,送给上司的一笔银子。

花样——清末官多缺少,候补人员太多,补缺先后,除原有班次外,增加了“本班尽先”“新班遇缺”“新班遇缺先”等班次名目,作为补缺先后次序的标准,叫作花样。捐官交上六成银子可以得到优先派缺。要想尽快补缺就得交上银子,争得机会。这就叫捐花样。

部费——中央部门索取的贿赂。吏部索补缺费、保奖费。户、工、兵三部索取报销费。备省军事、工程经费贪污中饱,以少报多,要得到户、工、兵部批准,送给三个部门的贿赂。

现在以别敬为例来说明陋规在晚清官场中所起的作用。

下面是曾国藩同治八年(1869年)正月日记摘录:

十四日 袁子久来久谈,旋核别敬单,二更四点睡。

十五日 夜写信,与朱修伯商事,核别敬单。二更三点睡。

十六日 夜与许仙屏核别敬单。二更后,张竹汀等来一谈,三点睡。

十九日 早饭后清理文件,核别敬单三纸。旋见客多次,料理城内送礼各事。中饭后见客,直至二更,未曾停止。是日会客二十余次,深以为苦。二更后写澄沅弟信一封,添应敏斋信一叶。小睡片刻,三点睡,三更后成寐。

二十日 早饭后至间壁谢公祠一坐,核别敬各单,旋归会客三次,巳初起行出京。

同治七年(1868年),曾国藩由两江总督改任直隶总督,腊月入京请训,在京城盘桓一月有余,于正月二十日出都赴保定上任。从十四日起,就开始筹划别仪,此后,除十八日外,每天在深夜临睡前都要费心审核别敬单,甚至出都的当天上午,又最后仔细核定一次。官拜武英殿大学士、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在京应酬往来,几无虚日,虽然位极人臣,而对“别敬”一事,还要如此认真,很害怕因此会出现一点差错,足见此事不可等闲视之。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张集馨补授陕西督粮道。

他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写道:

今得此缺,向来著名,不得不普律应酬。因托龙兰簃编修在广东洋行借银九千两,九厘行息;又借包怡庄观察千两;又借汪衡甫同年五百两,二分行息;江翊云同年五百两;又借西人项五千两。……余京中连买礼物数百金,共用别敬一万七千两。而就道盘川无几矣。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张集馨升任四川按察使,入京请训,又别敬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递减;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共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

诸君看了这段记载,“别敬”的意思即不难明白。它作为礼物馈赠亲戚朋友、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从军机处到中央各部院寺监,按官阶高低,不论认识与否,交情有无,几乎人人有份,这就不像是礼物了。说“别敬”是贿赂,但是,亲朋世好、同乡、同年、老师等照例致送,这类人又何须行贿?岂不是对亲情友谊的亵渎?应该说,“别敬”银两,具备礼物与贿赂两重性格,它是一种以礼仪形式送出的变相贿赂。这种贿赂集礼仪与贿赂为一体,既降低了礼仪的意义,又抬高了贿赂者的身价,贿赂者送之坦然,受贿者纳之有理。别敬这个典雅别致的名字,真不知道遮盖了多少丑恶,这简直堪称是中国几千年消极文化之典型代表了。

咸丰九年(1859年)九月初八,年满花甲的张集馨守制期满,奉旨署福建布政使。这次,张集馨一反常态,陛辞离京时,不再留别敬给众官员。

他为什么敢带头破坏这种官场中盛行的潜规则?难道他不想再要他的乌纱帽了?

张集馨这样吐露心扉:

余自道光二十九年、三十年间即可望升巡抚,乃一为萨迎阿陷害,一为桂良陷害,流离琐尾者几及十年。中间虽任甘藩一年半,而缺分清贫,又不肯妄有作为,故于八年回京时,依然两袖清风。家中薄有所积,又为大林经理不善,挥洒一空。今复得此区,颇难部署。瘠京中同人,以及同事,原该留别,窃思时势艰难,无从借贷。且我年已六秩,官兴阑珊,不值热中要求权贵,即或百端罗掘。抵任后无力偿还,累己累人,诸多窒碍。且思命中如果能升巡抚,何至两遇坎坷,其福命之衰薄,已可想见!今已立定主意,三五年内决志回京,何苦终身不悔,甘心降气,为人属吏耶!endprint

原来,张集馨一是看到他年老在仕途上已经升迁无望,二是因为他的囊中也实在羞涩,深怕日后还不起借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不怕承担骂名,做一次随自己心愿者,决定急流勇退了。

外官留别敬,早已成为官场不成文的规矩,外官、京官也都因此形成了心理刻板现象,在认识上也形成思维定势。张氏混迹官场三十年后,却敢于突破心理刻板现象和认识上的思维定势,终于违背了官场存在之潜规则,这种现象实在有其探索的价值。

张集馨道光九年(1829年)中进士,道光十六年(1836年)京察一等记名御史,特旨外放山西朔平知府,颇著政声。五年后又以特旨调升福建汀潭龙道。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送别敬一万七千两,调陕西督粮道的肥缺,两年后,送别敬一万三四千金,实授四川按察使。此后任甘肃布政使,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请训时,召见多次,皇帝许愿他:“今日叫汝做藩司,是要汝做好督、抚,汝不可自暴自弃。”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留别敬一万二三千金。眼看要跨上巡抚的台阶,进入封疆大吏的行列,孰料在甘肃布政使任上被牵连于琦善捕杀良番一案,革职遣戍军台。一年多释回赏四品顶戴,补授河南按察使,未赴任平调直隶,并帮办军务,不料被直隶总督桂良诬陷,留胜保军营效力。直到咸丰六年(1856年)才又赏四品顶戴,署甘肃布政使,在布、按这个台阶上浮沉蹉跎了十年。这次又是署布政使,督抚的职任,对于他像荡秋千一样,在面前晃来晃去,眼看就要得手却最终与他无缘。每次的留别,年节应酬、红白喜事的礼物,十分丰厚,但是,没起作用。张氏在他的自订年谱中慨叹道:应酬不可谓不厚矣。及番案牵连,朝右士大夫持公论者甚少,转以附会琦文勤为余罪案。……余资格官声,当开府者久矣。而抑于藩司者十载,曾未闻有力陈政绩上达宸知者,则应酬又何足恃乎?……岂非人各有天命,而君相并不能造命耶?余今已老矣,灰烬余生,断无奢望,学问经济、颓废日深,更不必攀附要津,以幸提挈。自信此生休问天,转悔从前之阅历未深耳!今则大彻大悟,如桶脱底。

在官场,官欲由“热”而“凉”,大多是因为送礼没有达到期望的目标,希望变成了失望,从而在无可奈何之下,“大彻大悟”“官兴阑珊”而变得无所顾忌,破罐子破摔。这种情况何止张集馨一人。别敬大送特送的时候,心理上未尝不是从众,加上自己的热衷做官,京官吃外官别敬,习以为常,在致送的竞争队伍中,缺少一个张集馨,又有什么奇怪?可悲的是,在这种腐败官场无形枷锁的制约下,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张集馨那样的潇洒?又有多少人敢于像张集馨那样不顾一切地决绝而去?

(选自《晚清非典型政治研究:帝国的经验和教训》/马平安 著/华文出版社/2014年6月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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