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站建设项目易混淆会计业务的处理
2014-12-24丁在芹
丁在芹
摘要:会计业务处理关系到每一个水利工程建设环节,有必要对其进行具体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工程建设项目的会计结算依据,然后探讨了其支付条件和注意事项,最后具体对会计业务的处理做了分析,旨在为规范相关会计业务处理进而严控各项价款结算环节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水利站;会计业务;结算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0-0160-02
一、引言
工程价款的结算业务是水利工程项目在投资控制中的关键业务,对整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说,会计账务处理将会直接影响到每一个水利工程建设环节。在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价款的结算始终贯穿其中,具体结算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1]这几项结算业务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出水利站建设项目法人的财务管理水平,项目法人在账务处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而对于项目法人的财务管理部门而言,更应该对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及依据都进行准确熟练掌握,特别是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重视,力促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结算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是以合同为结算基础的项目,其结算的内容、项目务必要与合同规定的内容、项目保持一致,而对于合同外的项目则应该按照合同变更处理,并对其价款结算进行额外处理。主要结算依据:一是国务院、国家建设部等上级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应遵循这些部门统一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及标准。二是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招标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等,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好以下内容:预付工程款额、预支付方式及期限;工程进度的支付额、进度支付方式及时限;工程竣工价款额、支付方式及时限;对出现工程价款的经济纠纷的解决办法以及赔偿方式及时限;双方约定能够承担的风险范围及超出范围的调整方法;工程提前或延迟的奖惩措施等。三是依据相关签证材料。主要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办理的现场签证及变更签证,以及发包、承包人同时认可的且经过审批的施工设计图,监理现场签证及施工设计变更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三、支付条件与注意事项
工程价款的支付条件:项目法人财务部门在进行工程价款支付时,工程价款支付凭证应附上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清单及月度支付审核汇总表,按照合同预先约定的条款支付施工中用到的相关材料、设备的货款。[2]
注意事项: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款不可以“工程预付”形式进行支付;严格审查会计账上登记的投资额,其数额应与工程实际完成额对应一致;禁止虚报工程建设资金;不可用国债资金支付或工程建设资金支付预算外或合同外的项目资金;对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不得安排任何施工建设及工程价款的结算;[3]不能以工程预付款形式在财务账上进行长期挂账。
四、主要业务处理
(一)工程款的预付业务
预付条件: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及材料合同均已签订,供货方与施工方均递交了财务部认可的保险公司担保书及银行履约保函后,项目法人(发包方)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工程款的预付。其中包含: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已经到达工地且验收合格,才可向监理单位递交材料进行工程款预付。
预付时间:发包人的预付工程款时间为合同签订30天内或开工日的前7天内。
预付比例:对工程建设项目非常重大的,涉及资金比较巨大,则按年度工程计划进行逐年预付;施工单位向发包人预收备料款的预付款,一般控制在年度建设工作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之内;对于招标承包方式的项目预付,一般是总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对于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一般在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
举例:若发包方将合同价500万元的包工包料项目给W承包商,需预付工程款100万元,第一次支付40万元(40%),第二次支付60万元(60%)。
会计分录如下:
第一次支付:
借:预付工程款 4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万元
第二次支付:
借:预付工程款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0万
预付工程款的抵扣:以合同约定的预付额以及抵扣的次数、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陆续冲抵工程款。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来说,在完成百分之三十到六十之间时开始进行预付款抵扣,该项工程所支付的预付款必须在工程完工前90天内抵扣完毕。如果发包方与承包方没有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也不具备任何施工条件,则不可以进行预付款的材料,以避免发包方资金的盲目转移造成损失。
(二)工程进度结算业务
结算程序:每个月度末,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报告,并附上完成工程量月度报表,监理单位必须在十四天内完成对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的审批,并向发包人开具进度付款证明,发包人收到付款证明则按照不低于工程总价的百分之六十、不高于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九十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与工程进度款扣回原来的预付款。[4]
会计处理:
借:建安投资(工程总价60%-90%)
贷: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延期支付: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付款申请报告及监理单位的付款证明后,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发包方应主动与承包方协商,协商一致后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延期付款协议,协议中应约定好延期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并在工程结果确认的十五天后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会计处理:
借:建安投资(工程总价60%-90%)
应付利息(延期支付时)
贷: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三)工程竣工结算业务
结算程序: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主要分为单项工程竣工、单位工程竣工以及建设项目的竣工三个部分。
审查期限:竣工结算汇总一般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定后的十五天内进行,发包人应在三十天内对竣工结算汇总审核完毕;审查时限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五百万元内的,从接收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报告之日的二十天内审查完毕;五百至两千万元的,三十天内审查完毕;两千至五千万元的,四十五天内审查完毕;五千万元以上的,六十天内审查完毕。[5]
竣工结算时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最终价款结算,所有在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都要在最后的结算中做个了结。要做好各项工作的清理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扣留?是否全部抵扣了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协商好处理办法?另外,履约保证金应在完工结算时退回。
举例:若W承包商在本月报告的工程完成率及投资,且经过监理审批后又报发包人审核后,当月完成的投资额为200万元,其中预付工程款40万元,双方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百分之五,即10万元,则在当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5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建安投资 200万元
贷:预付工程款-W承包商 40万元
其他应付款-保证金-W承包商 10万元
银行存款 150万元
如果发包方的资金不充裕,需延期付款,则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支付协议,将“银行存款”改为“应付工程款”,并同时支付应付利息。
五、总结
水利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中,工程价款结算是最重要的会计业务,所以会计人员应该按照财务规范会计行为,不断夯实会计基础,只有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每项价款结算环节都进行严格控制,才能确保投资控制效果达到预期,真正造福于民。
参考文献:
[1] 王丽莉.浅谈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J].石油化工技术经济,2004(3):006.
[2] 侯建英.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风险控制[J].山西水利科技,2005(2):036.
[3] 王奇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探析[J].财会月刊, 2008(26):036.
[4] 金 婷,张 驰.浅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与造价控制[J].建筑经济,2012(6):42-44.
[5] 王文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重点[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1,31(4):84-86.
[责任编辑:高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