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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论述

2016-06-20段海燕

关键词:结算造价管理建筑工程

段海燕

摘 要:对于一项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施工造价管理是一项工程管理的重要一项内容;是完善项目管理核算的重要一环;是整个项目统计成本的不可缺少的步骤;是工程竣工分部分项管理生产效率和效益的综合。工程建筑造价控制总项目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机械成本及计划利润、间接利润以及和税费等费用的企业必需核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影响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

中图分类号: TL3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7-96-2

1 项目策划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一个建设项目,从业主的项目策划阶段,首先在工程建设中,企业本身对项目的概算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从项目的设计、策划,首先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并不是策划阶段就把这个建设施工概况由项目招投标咨询公司去设计、谋划。而是企业本身要有一个初步的对概算建设有一个冲绳。对项目的整体分为:主体厂房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附属配套的建筑工程概况。厂房生产区需要有大型、中型和小型的厂房结构基础,结构类型也不一样。首先要和自己生产产品、机械设备安装、相匹配。厂房的装饰装修和生产产品的规格、性能和工艺流程相匹配。在思想考虑上,要有概况,首先要到位,有专业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参与决策部署和计划。然后有专业工程设计公司对整体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有图纸设计。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对图纸设计进行成本造价。确定工程投资造价。使整个工程建设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造价定位。促进建设项目在策划阶段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概预算成本。

2 施工阶段成本造价控制

在工程项目策划过程完成以后,进入施工阶段,施工造价的控制进入了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中。首先对项目的实施阶段要有一个准确的工程施工预算。确定工程图纸的正确规模。按照工程规模有一个比较详细的施工预算。从中确定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计划利润、间接利润以及税费的正确构成。并在工程图纸中对各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有一个比较详细的人工、机械、材料的费用组成。同时对这些组成的细目分项有一个统一的预算统计。并一同以一个工程合同相匹配的文件反映出来。产生从工程成本量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以及工程信息的综合管理方法,使工程项目这一系列的定额,量化到专业项目合同人员,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材料采购以及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并同时对这一系列的综合信息实施阶段分解过程中和相匹配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和社会效益要求相结合。形成一个项目网络化管理。

促进项目的风险组合,结合市场要求多变的条件,怎样保障项目的利润,怎样按合同的要求,造价规定的工期、人员、机械、材料落实到位。制定明确的完善施工计划的策略部署。确保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的措施到位。编制正确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确保工程事前的各种因素材料成本。按照合同和市场价格进行甲乙双方认可,落实到双方签证书面认可。

3 施工阶段的工程图纸变更和价款的认定

在工程建设施工中,由于地理条件和施工条件及工程本身和实际施工段的因素,导致工程项目的图纸合同规定的变化。为此,造价管理人员主动地对项目变更的签证和图纸设计的变更有一个更清楚的了解。首先在项目现场对变更的部分要有甲乙双方认可签证的证明。对取得工程造价结算的第一手资料。然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要求,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预结算造价的调整。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本变更项目单价的,变更工程按已有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已有类似的变更单价的,变更工程按类似的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式类似的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后按协商后的价格进行调整。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按照以上三类,进行变更价格的分项工程,并同时在施工项目发生后,要在14天内,施工单位提出项目变更意向书,提交发包方、监理单位进行审核,14天内发包方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该项调整。同时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附必要的记录证明材料。在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方(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索赔的金额及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对于索赔资料的准备要:

①跟踪和调整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②分析事件的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

③计算索赔费用的工期天数。

④收集证据。

⑤起草索赔文件。

在索赔工作中,一定防止对方提出索赔。反击或反驳对方索赔要求。通过各种分析、评价,对索赔的报告价款进行细致的审核,各种取费是否合理,有无重要计算,计算是否准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管理进行调整。工程造价的合同图纸中的变更产生的索赔,是一种经济补偿措施。用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结算,而索赔属于合同履约产生的正当权利。

4 施工造价控制管理

进行施工中造价控制,包括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的等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费或租赁费等,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等以及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这方面要对施工过程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成本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对过程中项目成本降低额、降低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在措施管理中适用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对已完工程的预算费用和实际费及计划工作的预算费和三项进行对比比较,运用表格法、横道图法、曲线法进行费用和对比控制,同时找出分析纠编措施。产生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同时对工程中变更价款的汇总包括、工程量变更、项目的变更(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施工条件的变更。如发包人变更指令,发包人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削减预算,对项目新的要求。由于设计错误,对图纸修改,环境变化,产生新的技术知识,有必要进行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法律法规有新的要求等。由于生产项目的变化,工作量增减,都使项目造价和原来的造价发生偏差,重新调整价款。使工程造价得到完善。

5 工程竣工的造价结算

在工程施工竣工后,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应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进行动态结算按实际价款,按主材计算价差,竣工调价系数法进行结算。结算的报告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在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抵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已交工程依法拍卖。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在工程造价方面,要及时和工程竣工、工程变更资料及工期同步进行,使项目产生可观的效果和经济利益。

工程造价的管理,是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利益、效益高低,在工程管理中,我们要实现思想重视,行动到位,运用科学的方法,完成建筑工程合同规定的任务。

参 考 文 献

[1]参考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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