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机制建设的路径选择
2014-12-23朱华成
朱华成
摘 要:近些年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如农村金融供需缺口明显、现有的金融机构配置满足不了实际需求、缺乏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严重缺乏监管等。通过对农村金融市场内涵、特征的阐述,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机制建设的路径,如构建正确的金融市场建设规划、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监控的力度、创造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氛围、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市场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自身的造血功能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制度;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3-0100-02
200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宏伟目标,全会要求我们党要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对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全面部署。现代化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不仅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更需要全面的理论指导、了解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及其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完善中国农村金融的建设机制、健全农村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体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内涵及特征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内涵
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建立,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探讨。日本学者山本认为,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中,过于强调国有大型银行的作用会导致市场活力的减退,导致信贷资金落入少数人当中,而不是急需信贷资金的农户。中国学者尚长风认为,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中要以市场为中心,只有这样才会起到正向作用,否则将有可能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金融市场论逐渐替代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是在对农业信贷补贴论批判的基础上产生的,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完全依赖市场机制,极力反对政策性金融对市场的扭曲,特别强调利率的市场化。
(二)农村金融市场的特征
1.完善的市场体系。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包括组织体系、经营体系和监管体系。农村金融市场的组织体系包括完整的金融机构架构,可以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信贷等资金信用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经营体系包括提供给农村的金融市场所需要的资金服务,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服务要求;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是建立政府授权的专职监管机构以便处理各种经济矛盾,避免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保证经营主体正常的金融活动及整个市场的良好运营。
2.金融主体的多样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不仅要有大型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银行和投资机构的参与,还要有符合中国法律条文的外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加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中来,包括私人和公私合营的银行和投资机构。只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主体参与到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当中,才能实现其良性竞争,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3.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农村金融市场的投资对象包括庞大的农民个人、组织及团体,信贷规模从万元到千万元不等,信贷额度有很大的分散性,这就需要多样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不同的需求。此外,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地区需要进行特别的专项金融提供大规模的低息甚至无息贷款。诸如国家开发银行具有政策性的投资机构要提供专项、长期性且大额的金融产品服务。
4.完善的金融功能。农村金融机构要满足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原有的服务基础上为农民及其团体提供有针对性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在通常的吸收储金和发放贷款的同时,根据农村市场的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并根据地区实际和国家政策提供低息产品,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抵押担保服务并实施有效的监管,确保整个农村金融市场良性循环。
二、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虽然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无论是农村金融机构的配置还是金融市场所提供的金融产品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农村金融供需缺口明显
从最新的统计结果来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供需严重不平衡,一方面农村信贷资金的需求量极大,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对流动性资金的投入量偏低,开发的金融产品也相对单一、缺少创新性。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农村金融市场流出的资金总量约有2 000亿,这使得本来就缺乏资金的农村地区的需求缺口进一步扩大,加剧了农户借贷的困难。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放力度,但是仍然有近半数的农户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二)金融机构的配置满足不了实际需求
现阶段的金融机构的数量还不能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需求。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地区原有的的金融主体,出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和战略布局,近些年来逐渐将重心从农村转向大中城市。另外,由于新兴的农村金融信用相对较低,很难满足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作为分布最为广泛的农村信用社,虽然遍布各个农村基层地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也很难为农户提供足够的信贷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中国地下钱庄、影子银行等的兴起。
(三)缺乏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组织主要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农村信用社缺乏大型银行的运营和金融产品的开发能力,仅有单纯的存贷款业务,无法提供抵押服务与提供风险投资的基础,导致了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因此,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往往缺乏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农户的信贷积极性不高。
(四)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监管
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在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由于业务活动单一又缺乏内部联系,尚未形成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整体效应。同时,现在的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地区的银监会来管理,这种外部监管对于银行的内部风险很难预测和控制,这也导致了私人借贷或地下钱庄的出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认识和控制的管理理念一直未得到深入开展,造成了农村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金融产品的质量问题值得担忧。endprint
三、建立符合中国现实的农村金融市场路径选择
(一)构建农村金融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
首先,要合理做好金融机构的合理定位,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改造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二是增加农田的水利投入,增加农田灌溉系统,对不适应发展的原有技术进行更新和升级;三是促进产业的集约化和集团化经营发展,加速早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其次,要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从历史上看,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史上占据着主导甚至于垄断的地位,为许多急需资金的农户提供了发展的“源泉”。
(二)增强对农村金融市场政府监控的力度
在监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银监会的地区监管机构要不断增加农村地区的人力、物力投入,对于已有和将要赴任的人员要加强学习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管理内容。监管的具体方式既可以采用单独的审查监管、风险监管、类别监管和功能监管,也可采用混合监管办法。另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大规模借贷和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有严重负面影响、信用等级排名垫底的金融组织,要进行严格的科学监管,督促其整改或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三)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深化制度改革
建立运营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需要作出以下努力:一是需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出机制,对于严重失信的机构进行公示并给予法律制裁;二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要设定合理的控制存贷款利率及浮动范围,并定期根据经济发展速度和市场需要及时调整,保证整个农村金融市场能够实现最优搭配;三是建立区域性金融组织联合体,配合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可以全方位地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四)建设符合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金融市场机构
建设符合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金融市场机构有必要改变原有对农村市场的认识和理解;改变原有对农村金融市场资金存量的观念与做法,增强“提高增量”的新理念;同时,我们要从农村的实际需要的“功能角度”来看待金融机构的地位,分析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市场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并且结合不同地区的市场需要,来抉择由政府主导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是由企业或者企业联盟来主导。
(五)培育农村金融市场自身的造血功能
培育农村金融市场自身的造血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一是中国要引入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地区设点的金融机构有一个完整的长期规划,并根据所在地区情况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二是建议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农村中小型企业专项发展基金,或者成立农村中小型企业担保公司。在法律范围内增加贷款抵押产品的种类,从而增加农村金融市场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要推行多样化和个性化定制,如存款单据、信用凭证、理财产品等;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为农户提供适合自身需要和限额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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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丹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