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存废谁说了算
2014-12-23姬芬芳
姬芬芳
1999年开始的“黄金周”,在走过十五年后,一窝蜂的“拥堵式休假”已经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国民休闲的需要,而由其所引发的蜂拥出行、交通拥堵、景区不堪重负、供需失衡、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一系列连锁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公众和社会“不能承受的痛楚”。由于黄金周属传统的走亲访友佳节,在国家取消五一黄金周后,上半年长线旅游的时间难以保证,国民大都把长线旅游时间集中安排在下半年的十一黄金周。而更多的人则因上半年无长假机会,下半年虽有国庆长假,却怕太拥挤而不敢外出长线旅游。为此,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呼声一直持续不断。某网站发起的调查发现,高达90%的网友赞同恢复“五一”长假。
与已推行十五年“黄金周”相对应的是,2008年出台的带薪休假条例虽已颁布六年,对很多人来说仍是“水中月镜中花”,至今未能完全落到实处。据调查显示,有60%的企业员工因为种种原因未能享受带薪年假。在人口红利的市场环境中,很多工薪族为了保护饭碗,只能无奈地放弃带薪休假。因此,在带薪休假不能切实成为劳动者享有的真实红利之前,“黄金周”这种强迫式的大范围休假,至少保证了大多数劳动者的基本休假权益。
关于现行休假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可以尝试算一笔账。
“黄金周”集体休假的经济账。经济学家汪丁丁认为:每年长假的损失,保守估测约折合人民币2000亿元。每年两次长假,加上假前假后人们的低效率、心态调整,约等于每年损失10个完整工作日。长假旅游,主要的人群构成是年轻人,其中劳动力约2亿人。10天时间算下来,全国损失20亿劳动人员。如果城市人均产值数据以每天百元计,即2000亿元。估算损失上限,可达到2万亿,其中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旅游景点的低质投资及超额损耗、消费品质的降低、环境污染等成本。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工资的快速增长,长假的“机会成本”也会快速增加。取消计划调配的长假,争取弹性休假,从经济的角度讲十分有必要。
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体的“休克账”。如果把各个经济体(企事业单位、雇员单位)比作一个有心跳、需要呼吸氧气的生命体,强制性的集体休长假(且在市场旺季)无异于一个人在剧烈运动后被长时间捂住鼻子,停止了心跳。假期结束后,重新给他缓慢地输入氧气,让这个休克掉的经济体开始运转,恐怕需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国民的“感知成本”。假期拥堵出行,景区票价虚高、欺客宰客,到处人山人海,从这些真实的情况来看,人们假期旅游比上班还累。拿周末拼凑长假的做法,不仅冲击了公休日,使工薪族的生活作息被打乱,也使得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质量降低。
国民的“健康成本”。经过不得不“休息”的长假,很多人患上假日综合征。大家在长假之后出现各种生理或心理上的不适应,工作效率低,甚至有不明原因的恶心、眩晕、肠道反应、神经性厌食、焦虑、神经衰弱等,有甚者出现更为明显的心理失调,甚至抑郁。
事实上,无论是民众的声音,还是这两年国家的政策导向,都在由“黄金周”向带薪休假过渡。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2014年8月9日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在“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中明确列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牵头,将
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的理念,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2014年9月15日,运行了14年的全国假日办(全称“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被正式撤销,成立了由副总理负责召集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也是顺应从“黄金周”向带薪休假转变的需求,把需要市场调节的事情交回给市场,把需要国民自由选择的假期还给国民,让休假真正回归“休假”,而不是“活遭罪”。
今后,我国假日制度的重点必然会向带薪休假转变,人为制造、计划调配、拼拼凑凑的“黄金周”会逐渐取消,休假需要更加理性。黄金周存废问题的焦点,并不是为了便于交通管理者缓解拥堵,也不是各种经济体减少利益损失,而应从切实保障最广大劳动者的休假权益出发,着眼于提升国民的生活幸福感。国家也将通过增加分散的由企事业单位与员工自主调配的带薪休假解决休闲诉求。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固定放假规则,国家领导人带头示范带薪休假,随着带薪休假的落实,将国庆节的法定假日调整为一天。蔡继明的观点虽然引起轩然大波,但是不无道理——将市场的事情交回市场,人性的东西回归人性,需要立法的部分由政府大力推行,各司其职,各管其事。
目前我国职工平均年法定休息日约125天(法定节假日11天,周休日104天,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10天),超过全年时间的1/3,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但是自主灵活、雇员单位或员工自主安排的带薪休假方式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一项针对世界62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天数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些国家和地区工作10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为19个工作日。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为10个工作日,排在并列第59位,仅高于泰国和菲律宾。职工带薪年休假与世界平均天数的较大差距,也导致我国职工总体休假水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国际上其他国家的节假日安排比较分散,通过调整节假日相邻的周末形成连休的做法更为少见。
基于国家、社会、经济、人权的角度,让节假日回归理性,笔者有如下思考和建议:
严格执行双休,保障国民的休息权。立法并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法律法规的切实落实,雇员单位如不能安排周休或调休,应严格执行两倍工资的发放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把该项目作为劳动监察的专项内容,定期监督检查,大力保障工薪族104天的周休日。
通过立法保障职工的带薪休假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带薪休假作为劳动监察的专项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使带薪休假落到实处,用带薪休假结束“煎熬式”集体休假。侵犯员工带薪休假权的企业,由所属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终止人为拼凑“长假”的做法。国家负责规定工薪族的合法休假天数,企事业单位、个人负责根据经营需要自主确定休假时间。“五一黄金周”已经在2008年被取消,建议国庆保留一天休假、取消“黄金周”,转而用落到实处的带薪休假保证工薪族的休假诉求(把休假天数调整至带薪休假天数上)。让员工根据自己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情况确定连休与否,如果可以连休,申请带薪休假即可。这样,如果上班族有出行诉求,一样可以达到连休效果。如因经营需求无法执行带薪休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薪酬补偿。
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加强监督稽查力度,确保带薪休假的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明确下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作为责任部门,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在操作上不仅是提上议事日程,而是要大力推进,作为各地政府接口部门的考核项目,制定明确的实施步骤。
相信通过以上举措,上班族会迎来亲自设计的“黄金周”,各个企事业单位能够结合所在行业的旺季淡季自在起舞,而不用担心“被休克”,人为制造的拥堵出行、供需失衡、交通动脉瘫痪的局面会得到改善,非假日旅游市场也会变得更加理性、更加健康,国民的生活幸福感也会得到提升。 责编/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