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民间“迷信”习俗
2014-12-23夏志中
夏志中
在挖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对于有些民间习俗,我们总觉得古人似乎非常的愚昧无知,充满着“封建迷信”。因此有人便产生了这样的疑惑:这难道也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值不值得我们去整理和保护?
的确,倘若以当今文明时代的主体价值观,与现代社会准则和科学精神去衡量的话,那么,“非遗”中相当部分的民间习俗似有“糟粕”之嫌。而在我们中国,向来奉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针,那么许多的民间习俗,将会被“踢”出“非遗”大门。
其实,我们应当正确看待民间习俗的“封建迷信”。不仅不能将它们视为“糟粕”,而且还应把它们看作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中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民间的迷信习俗,是后人走向科学的原始动力
大量的民间迷信习俗,往往与民众信仰和原始蒙昧思想相关联。如丧葬仪式、祭祀仪式、节庆活动、庙会,以及与巫和巫术、算命和风水术有关的诸多民俗事象等。这一切,若以今人的价值观来要求古人,来要求传统文化,显然不科学。一种文化现象的发生,是一定的社会发展和人类自身发展需要的产物,是与当时当地的社会情况与人类自身的需要相适应的,因而具有其天然的合理性,是符合社会进步的。先民不了解天象,不懂得自然的规律,不洞悉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规律,于是向山神膜拜,向老天祈雨,向土地庙求子,甚至崇信巫术可以征服自然力。其信仰,固然是为了寄托他们希望与憧憬,但却反映出了古人试图了解大自然、了解自己的迫切心情,这恰恰正是后人走向科学的原始动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
有意思的是,某些看上去纯粹是“迷信”的习俗,却蕴含着一定的科学道理。像风水术、相面术,你不能说它一点科学道理都没有。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很多,在此不再赘言。比如古人曾视突然头痛发烧、上吐下泻或高热昏厥、癫狂的病人为“中邪”。为驱走附在病人身上的“邪魔”,便裸其上身,用桃树细枝条抽打,直至现出道道血痕。过后,病情果然好转。这个“打桃条”的习俗,其实就类似于“挑痧”、“放血”的治疗原理,对于那些惊风、中暑类症状,自然具有一定的疗效。
如果我们把这类习俗,都看作是古人的“愚昧迷信”,将其剔出“非遗”范畴,那么就等于抹去了人类探索、实践的脚印,割断了科学思想发展的链条。
其次,民间的迷信习俗,是综合性文化载体
许多带有“迷信”的民间习俗,与文化艺术紧密相连,有些还是今天的文化艺术的起源。
比如“占卜”,是古人用来推断未来的吉凶祸福的迷信习俗。在商代,人们把占卜结果,用符号记录(刻)在龟甲或兽骨上。这些符号,就是“甲骨文”。甲骨文,正是中国汉字的雏形。因此可以说,“占卜”的迷信活动,造就了汉字。
殷商时代的占卜,还是意识形成理论的先导。因为是它最早把关注的对象,指向现实世界中天、地、山、泽、水、火、风、雷八种物质的东西,认为八种自然物中,天、地又是生成万物的总根源,并且主宰着人的命运。这在一定程度上,渗透着非常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是后来“八卦”哲学形成的基础,对后世的辩证思维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印度的佛教,之所以那么很快地在中国得到普及,其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固有的民间信仰、“迷信”习俗与佛教伦理、佛教程式产生了共鸣,遂一拍即合。中国于是有了佛教,中国文化大家庭中,于是又多了新的成员———佛教文化。
“迷信”习俗,是一个综合性文化载体。它还涉及到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美术、手工制作技艺乃至服饰、饮食等诸多领域,为传承民族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绍兴地方有项现在极少举行的祭丧仪式———炼度皇(亡)忏。该仪式,仅限于超度那些因火灾、溺水、上吊、刀、枪(俗称“五殇”)等非正常死亡者。仪式举行时,道士围着野外篝火,有的念经,有的一边跳一边挥舞“炼度宝幡”。宝幡,是由各色彩纸,分别制作成诸如龙、鱼、蜈蚣、酒坛、百卦、无常等形态的幡子。幡中夹有烟火,遇上篝火,便发出耀眼的彩焰。对于这一古老的“炼度皇(亡)忏”仪式和“炼度宝幡”制作,是否可列入“非遗”?是否有确立其代表性传承人(会制作“炼度宝幡”的,目前绍兴县唯存两人)的必要?因为从现代人看来,这纯粹是项对非正常亡者带有歧视性的迷信活动。但它毕竟起源于古代,人们对那些亡于非命,死相可怕的事件,带有极大的恐惧感。他们认为这是“五殇”恶鬼作孽,为了驱赶恶魔,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同时超度亡灵,也让生者在热闹的气氛中得到心理慰藉,遂形成这一仪式活动。它同样涉及到宗教伦理和民间音乐、舞蹈、美术及手工技艺等丰富的内容。绍兴县把它列为“非遗”项目,显然有一定的意义。
因“迷信”活动的需要,古人还创造了无数精妙绝伦的艺术品。至今屹立在中国大地上曾经是祈求天地、崇拜神灵场所的古建筑物,可谓比比皆是,如北京的天坛、地坛,便是宏伟精湛的典范之作;那些从地下发掘出来的无数精美的玉、石、陶及金属器物等文物,许多正是祭器、法器。而保存得如此完好,还不得不感谢古时的丧葬习俗。
可见,形形色色的“迷信”习俗,同时又为我们留下了灿烂的物质文化遗产。
诚然,在发展和创新当代文化时,吸收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或元素,应有所选择,不可能毫无选择地兼收并蓄。但文化发展和创新的理念,不能等同于对待文化遗产的原则和理念,尤其不能等同于文化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原则和理念。
况且文化发展的自身已经充分证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自有其合理性和消长规律,好的会继续发展和提高,不好的会在发展中逐渐被淘汰和退出。所以,我们大可不必担心民间习俗中的“封建迷信”会吞噬现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