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五大环节深化林地股份制改革
2014-12-22
浦江县:五大环节深化林地股份制改革
浦江县立足民生,重点把握五大环节,于2012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引入工商资本开发林农闲置土地,有4个试点村组建了林地股份合作社,5家工商企业以招标方式与合作社签订了股份合作经营合同。
试点先行,规范运作。2012年初,在充分调研、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县委常委研究,确定在4个有代表性的山区村开展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出台了《浦江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激励政策。浦江县被确定为全省首个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县。
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工作组始终从保护林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反复与林农讲道理、算收益、谈子孙,反复比较“一次性模式”与“林地股份制分红”的好坏。林农的思想逐渐改变,并自愿签订了入股协议书,加入林地股份合作社股东的行列。
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每个合作社都有经过村民反复讨论形成的章程和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长、监事长,并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林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林地经营新机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并实现了民主管理。
创新模式,合作共赢。在切实保护林农利益和保障工商业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采取两种保底分红模式:一种是“保底+递增”香榧模式。考虑到香榧投入大、产出慢等因素,产出前每年给林农生态公益林年度补偿标准分红,产出后按香榧青果产量分红,且逐年递增,但保底每亩不少于300元。另一种是“保底+分红”毛竹模式。每年每亩按340元保底分红,若毛竹收购价格提高,则按收购价格折算现金分红。
公开公平,群众满意。股份合作社的林地面积,均由林业干部会同股东代表现场勾划面积、确定四至;中介机构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县招标中心公开招标,实行阳光操作,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
浦江县通过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了林农持续稳定增长的林地收益权,促进了高效规模林业的发展。2013年5月,浦江县委、县政府又下发《关于深化农村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3年工作目标。到目前已建立10个林地股份合作社,参股农户896户,发展势头强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