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职业化视野下的武警警官法律素养培育
2014-12-20刘胜利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改革目标任务,武警部队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军官职业化改革相应的是武警警官职业化。提升职业警官的法律素养是加强武警部队法治建设的关键,是武警警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部队战斗力的必要因素,是有效完成以执勤处突为中心的多样化任务的重要保障,更是推进依法治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军官职业化 武警警官 法律素养
作者简介:刘胜利,武警工程大学研究生14队。
中图分类号:E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233-02
21世纪的中国军队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发展起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改革目标任务。军官职业化是指使军官具备独特的军事职业意识、技能和道德,并具有相应社会地位,使军官由非稳定职业变为稳定职业,或者使非职业军官变为职业军官的过程。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部署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军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应有之义。可以预见,未来我军必然是一支职业化军官主导的强大正规化武装力量。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部队也必然是以职业警官为主的新型人民武装警察。与解放军不同的是,武警部队是一支执法护法的部队,养兵千日,用兵千日,大量的执勤、处突、反恐、维稳以及遂行多样化任务实践,使得这支部队天天在与法律打交道,这对未来武警职业警官的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其法律素养是武警职业警官的必备素质。武警警官是武警部队建设发展的核心力量,对部队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提升职业警官的法律素养是加强武警部队法治建设的关键,是提升部队战斗力的必要因素,是有效完成以执勤处突为中心的多样化任务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一支职业化人民武装警察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依法治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当前武警警官法律素养现状及成因
当前警官法律素养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但与职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种状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原因。
(一)部分警官法律素养不够高是由警官的文化素质低造成的
武警部队成立初期,许多警官是由战士提干发展而来的,这些警官没有受到正规的院校教育,造成文化和法律素质的先天欠缺;还有部分警官只接受了简单的中专教育,在以后的任职教育中缺乏对法规的学习,造成其法律基础比较薄弱。
(二)部分警官缺乏一定的法治信仰是由于急功近利心态的影响
当前部队干部尚未实现职业化,干部大进大出,如果干部在岗位上未能按时或者提前晋升,将不得不转业到地方进行二次择业,这对在部队长时间摸爬滚打而无一技之长的干部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因而担心转业缺乏就业竞争力的心理加重了一些干部的急功近利心态。加之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也就是三四年,如果不尽快出政绩将难免被淘汰,因此,一些年龄较小干部想早转业,而一些年龄较大干部为避免转业,急于出政绩,使出浑身解数,对部队建设任意拔高标准,不惜一切代价、不顾法规制度的要求搞形式主义,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争取出彩头,出名挂号,以博得上级的认可和赞扬,为自己个人晋升发展增加筹码,这样做虽然出政绩见效快,但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浪费,部队建设基础不牢,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
(三)缺乏法规执行监督问责机制导致部分警官执行法规制度质量不够高
武警部队法规制度已经成体系,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检查考核主要是对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建设内容的考核,对于部队执行法规制度的检查监督还不到位。
二、提升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法律素养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掌握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指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规定;三是法治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依法治军必然会进一步深入军心,作为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核心力量的职业警官对于部队整体法律素养的提升有着示范、教导和决定的作用,因而提升警官的法律素养对于提升武警部队“依法治警”水平,强化执法护法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提升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有助于达成“依法治警”目标,更好地配合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战略顺利实施
一是提升武警警官法律素养有助于法规的科学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就是在总结提炼部队任务实践规律中将规律性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的。法规制度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部队建设发展规律的升华,是武警部队执法任务的科学结晶,因此要善于总结部队实践规律,适时地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进而指导部队的建设。随着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的提升,武警部队建章立制将更加科学、及时、有效。从而会促使人人相信法规,人人关心法治,形成科学立法的氛围。二是提升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有助于部队各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武警部队警官正在迈向职业化的进程之中,由于武警警官职业化解除了警官退役的后顾之忧,职业警官由以往的非稳定职业向稳定职业转变,服役警官的心态必然由过去的临时心态向职业心态转变,“把工作当事业干”将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警官必然会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部队建设之中。提升职业警官的法律素养,就会促使部队形成法治环境,在法治环境的大背景下,那些通晓法规、善用法规、贯彻法规、信仰法治的警官必然会在警官职业化的大潮中有所作为,从而有助于部队法规的贯彻落实,从而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施。
(二)提升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有助于部队战斗力的提高
一是有助于部队形成法治氛围。提升职业警官的法律素养的根本目标就是达到依法治军的目标,依法治军达到的目的是官兵遇事首先想到法规,依法办事,不必为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分心费神,只要各级官兵埋头苦干,积极奉献,自然会受到公正的应有的待遇和荣誉。当一个单位法治氛围深厚,官兵的努力受到公正待遇,勤奋奉献的人有地位,投机钻营的人没有市场,那么这样的单位必然是一个充满诚信和生机的单位,必然会见贤思齐,团结向上,加之职业警官的岗位稳定性,其能力素质、工作经验必然会逐步积累跃升,部队战斗力随之增强。二是有助于提升部队执法护法能力。完成执法、护法任务是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而执法护法能力则成为武警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提升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则抓住了武警部队法治化建设的主要矛盾,有助于提升武警部队整体法律水平、法治观念、法治信仰,从而使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处置各种急难险重情况成为部队行动常态,部队的执法护法能力增强,武警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形象自然会呈现在世人面前。
(三)有助于部队正规化建设
一是有助于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政治工作的生命线,我军的职业化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下的职业化,这是我军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的建军治军法律原则,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提升武警职业警官法律素养,将使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更好地贯彻落实,同时也会促进服役官兵的思想稳定,更好地贯彻落实军队政治工作法规制度,更加有效地调动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全身心地投入到部队建设中。二是有助于加强部队军事后勤建设。军事建设是部队战斗力生成的根本途径,后勤建设是重要保障,二者在长期的任务实践中形成了相应的建设法规。武警部队警官的职业化发展会使武警警官全身心地投入到部队建设之中,提升武警部队职业警官的法律素养会使这些事关部队基础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主导作用,职业警官会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从而使部队建设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部队建设的基础会更加稳固。
三、武警警官法律素养的培育
(一)抓好警官的法律教育培训,为武警职业警官打牢素质基础
一是要从源头抓好干部的法律教育。要抓好生长干部和研究生的法律教育。生长干部法律历教育应主要着眼于第一任职需要,学习研究与部队任务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除进行必要的法律常识学习外,还要系统学习武警部队任务中的法律应用;研究生法律教育应着眼于破解部队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较深层次的法律问题,研究与部队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二是要认真抓好任职培训干部的法律教育研讨。在任职院校中开展前沿的武警法教学研讨,将一线部队职业警官在任务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法律热点组织研讨,共同学习提高,保持警官法律知识的与时俱进。三是加强部队的平时法制教育。当前部队把法制教育列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法制教育时间相对较短,可以学习借鉴外军将10%的时间用于法制教育的做法,将武警部队法制教育时间适当延长,这将有助于提升官兵整体法律素养。
(二)拓展法律服务到基层的内涵
每年开展的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虽然对于推动部队法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部分官兵的家庭涉法问题往往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一定程度上存在军人诉讼途径不畅、纠纷解决不及时的问题。这是由于武警部队军事司法机关隶属于不同的同级单位,而同级单位顾及自身荣誉,未设军事司法机关的单位不愿将本单位人员的案件交由已设军事司法机关的同级单位处理,这就造成部分官兵的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妥善的法律解决,从而影响了部分官兵安心服役,也牵扯了领导的工作精力,因此应借助司法改革的机会加大武警部队军事司法改革力度,让每名官兵真正得到法律服务带来的便利与好处。
(三)要营造法治氛围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良好的法规制度,最终还是要靠人去贯彻执行,武警职业警官要做学法、守法、信仰法规的领路人和示范者,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大背景下实现依法治警的目标,要努力创造学法、懂法、守法、信法的环境氛围,从而在提升武警警官自身的法律素养过程中带动提升武警部队整体的法律素养。
(四)要加强法律监督
武警部队的法律监督是保证武警部队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职业警官就要强化自己的职业信仰,职业警官长期稳定的服役,决定了职业警官要从长远为部队的建设发展和自己的职业进步负责任。因此法律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职业警官的法律监督可以借助国家司法改革的大趋势,加强党委集体监督,充分发挥各级纪检部门和武警部队司法部门作用,使部队的各项法规制度得以有效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李石松.《法治理念在武警部队建设中的确立》.法制与经济.2014(3).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09年8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八次会议颁布实施.
[4]宋伟.周汉杰.对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思考.军队政工理论研究.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