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合作与共享研究
2014-12-18张静
张静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校数量迅速上升,学生数量成倍增长,但在校生人均信息资源占有量却呈递减趋势。据相关资料显示,199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数量为55所,在校生达210119人次,省高校平均藏书量达3016.35万册,生均占书量为127.32册,中央部属高校达138.8册/生。2003年后,尽管全省仍保持年均1亿以上的信息资源投入量,但到2005年末,全省生均图书拥有量仅为60.36册。特别是新成立的33所独立院校,在数字信息资源昂贵但年均购书经费有限情况下,校园网络环境建设停滞,面临着严峻的“信息匮乏”问题。
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开放和建设服务是科研教学的重要支撑,数字信息资源在高校普及率较高。
关键词:湖北省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0—0041—02
我省于2002至2004年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组织了自动化评测,推动过半高校将校园网、图书馆网络化建设融为一体,省属及以上高校、80%的独立学院和50%以上的高职院校都建立了网络化图书馆及相关服务。我省高校在一定数字资源网络化基础上,使以网络为媒体的跨校信息资源服务成为可能。
在笔者调查的六所高校中信息资源共享的情况如表1。
从图1,对各校的科技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及在校大学生“很重要”比例进行对比可以看出“985”和“211”工程的高校人员认识明显高于普通本科院系和高职院校,且科研人员的整体认识高于科研管理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从表2对本科共享科技信息资源的满意度,“985”和“211”工程的高校的满意度也明显高于其他院校。
1湖北省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合作与共享的问题存在原因
与其他资源相比信息资源具有自身特性——可共享性。因为信息在被利用过程中不会消耗损失,相反在共享过程中更能体现其价值且创造更多价值。因此,信息资源共享在社会上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该重视仅局限于一定范围内。本文研究的是我省不同批次高校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目前我省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合作与共享情况不容乐观,具体如下:
1.1高校科技信息资源的管理制度问题
由于我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缺少完善组织机构和权威领导部门的合理规划,各高校间的信息机构及各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存在较大的障碍。我省高校有的隶属于省市,有的直属于教育部,由不同部门领导与管理,造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例如,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三所高校同在武汉市,但武汉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管理;华中农业大学虽属于教育部,但曾直属农业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属于省教育厅管理。若高校内部的信息机构同属于一个管理层,实现资源共享比较容易,但校际不然。例如,高校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受各高校的利益牵制,且城市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机构不具备法律认可的权力。
1.2信息资源建设问题
资源重复建设的情况在我省各高校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造成严重浪费。理想中我省校际间的信息资源是将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然现实中高校都坐拥自己的网站与图书馆,多种信息人才仅隶属于本高校,此情况造成了数据库资源与纸质资源重复、专业人才雇佣重复、基础设备建设重复等问题。
1.3资源标准化问题
信息资源数据进行共享的必备条件是资源标准化,同一区域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效大小取决于标准化的程度高低与执行情况。但在信息网络化平台的建设及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上,现今我省的信息资源建设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尽管MARC标准颁布实施了数年,但在工作中没能将其宣传及全面运用,认证与控制没有得到严格把关、书目质量监督没能得以重视都导致我省高校无法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1.4未能有效平衡共享利益
各成员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的积极性取决于获利大小,而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困难之一就是将信息资源共享各成员的利益有效均衡。我省高校的性质和总类不一,这一情况决定了校际间的信息资源基础、经费情况、设备条件及受上级重视程度存在差别,进而导致高校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本与收益比的差异。就目前而言,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基础较弱的高校有较大收益,相反基础较雄厚的高校则需付出远大于收益的成本。在信息资源共享中,实力强的高校付出的成本大于收益,这会严厉打击他们参与共享的积极性。目前,我省信息资源共享未采取有效利益平衡机制或是建立的平衡机制不完善,且缺少相应的法律保障与制度支持,尽管在共享过程中曾制定了部分的贡献利益分配机制、贡献协议条文等,但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落实界定效力的相关措施,使共享中有较大作用的成员丧失了积极性,因此对信息资源的共享造成影响。
2构建科技信息资源合作与共享平台
2.1加强湖北省信息政策的推动
作为政府科技网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信息工作中会面对“有车无路”的状况。为加速辖区内的科技创新建设,政府会相应增设网络相关服务。同时,政府也会关注区域性的信息资源网络建没。相应的,数字信息资源联盟的发展也与市场、技术、政策以及用户素质的改善存在紧密的联系。
2.1.1统一管理体制
(1)在学校和学校之间进行统一管理。
我省高校在所属部门、经费来源上各有不同,此外高校间还存在竞争,所以高校之间、学校部门之间来往受到限制,很难开展信息共享。为解决共享网站建设和图书收集标准等问题,我们以行政区域的地理位置为依据,可采用两种办法:一是成立一个部门,二是通过某个领导统一管理一个区域的高校。
(2)在学校与学校内部进行统一管理。
为避免学校间的信息建设出现独立分散及只顾自身的情况,需要有“统一”的建设路线作为一种方法和手段,对学校内部的信息建设进行统一,统一管理、统一领导及统一规划,进而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endprint
2.1.2在协调机构上达到有效的程度
我省各高校之间可建设具有权威性的协调组织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协调高校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达到目标,可采用以下方法:
(1)建立会议制,讨论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校在信息建设方面展现进程,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交流各部门的经验。
(2)全面建立指标评估,高校工作的一个关键评估因素就是共享工作。
(3)设立监督小组,使监督机制与措施配套,不定期对共享过程进行跟踪,对共享结果进行查阅。
2.1.3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信息共享的必经阶段是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针对我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可以制定统一规范,采用分类、标引、编目的方法统一规范资源信息,达到共享目的。此外,为处理不能兼容学校间信息的状况,应运用统一的管理软件来有效实施。
2.1.4全方位建设平衡利益机制
全方位平衡要求将市场、政府和社会均做到有效平衡。
(1)政府平衡。
信息资源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它最大的需求者是政府。所以,确保政府的主导地位是实现同城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为保证对该市各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
(2)市场平衡。
在市场化经济社会中,离开了市场,信息资源将无法正常共享,所以为了提高共享信息资源的利用率,我们应充分组织调节市场机制。
首先,图书馆共享资源应包含两个方面:高校内部需求和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要对参加对象的信息资源进行补充和利用,使其在市场中得到满足。
其次,在市场经济下提出的共享不等于无偿使用。在市场机制中,信息资源依赖它生存,这是现代生活中社会公平的一个体现。如果实现了平衡市场的机制,就能抑制“搭便车现象”的发生,促进湖北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成员成本和利益分割方式的建立。
(3)社会平衡。
平衡社会机制指的是社会中的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看法,以此来调节信息资源共享与之相联系的主体的利益联系机制。在我省,有少部分高校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他们可以通过自愿、自发和随机的形式向其他社会资源较少的高校提供服务,来帮助实现资源分配中的社会公平。
2.2湖北省高校数字信息资源联盟
湖北省高校数字信息资源联盟包含资源和服务联盟,具体分为四个方面:联盟包含公共关系、数字内容、基础资源信息设施、人力资源等;资源流通共享服务包含互相认可、文献传递、馆际互借各方面;服务层次包含科研合作、数字参考、协同服务、联合建设等;还包含共同采购、联合购买、市场联合的捆绑谈判等。同时,资源联合体是按“政府主导,共同参与,若干核心”构建的,战略研究、政策制定及公共协调和管理等功能也包含在内。
信息数字资源联盟按不同方式可划分为多种类型,有资源类型、运营主体类型等多种划分法。联盟的设计制度参考方面,笔者有两种模式:业务划分和组织过程划分。
(1)数字服务联盟与资源联合建设体。图书馆和信息机构包括CADAL、CALIS及联合编目体系,是资源联合建设的对象,数字服务联盟的服务对象。
(2)蕴含导航体系和学科门户建设,同个或多个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平台和一定量的联合开发的机构通过对外服务营利。执行联盟中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有高标准化、强操作性特征,对象是信息专业的工作人员;第二种有高个性化程度、强创意性特征,对象是最终用户。划分组织过程时有两种类型:服务联合体和公共建设联合体。前者是自发形成的,后者是政府主导的。前者包含独立学院和现代一般高校的资源联合体;后者包括我国数字图书馆大部分的整合模式。它们的差异主要在图书馆的运作管理模式和权益空间上。在提高数字信息资源使用率上,图书馆数字信息资
源联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联盟结构参与不佳、馆际规模和资本结构不同等问题。
2.3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在科技资源共享环境下,知识产权是否能被有效管理是制约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平台构建的重要方面。所以,为增进高校乃至社会公共福利,我们要坚持将促进公共利益和保护知识产权两手抓的原则。
(1)保护秘密和共享自由相结合的原则。
要解决以下的两个问题:一是用户与数据所有者和管理数据对象的权益问题。二是共享无偿和有偿共享的保密与公开的问题。从知识产权要求观察,首要难题是保密与共享的矛盾。另一关键是怎么维护商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程度及把握好共享公开程度。
在科技资源共享中,一旦使共享自由与保护秘密相配合,就能提高科技资源对象的利益和共享服务对象、使用对象的权利。
(2)有偿许可与免费共享配套的要求。
首先,由于资源是依赖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它不能靠行政手段组织资源;另外,国家不是经济实体,国家希望多非经济因素上做决定,更多地考虑政治上的可信赖性。由此他们的决定会远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一定程度上,对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国家具有支配权和所有权来应用“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实际上,政府可以免费使用产权的发明成果。若承包商或其他参与方对发明采取攻击的时候,国家能够强制实施许可。
在建立和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水平时,若确保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态度,就能提高公共权益。但在建设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中,各方都要出力。作为建设方,要创造健全的科技资源条件、提高和升级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系统。作为接受方,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界定好知识产权责任,避免争议。作为服务提供方,应重视知识产权服务,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权利、责任,提供各项科技资源共享应用。
参考文献
[1]马怀德,张红,高辰年.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几个问题[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
[2]马怀德,张红.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3]于兆波.科技资源共享立法与政府职责研究[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9).
[4]崔卫国.教育的经挤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5]王培根.高校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6]周艳敏,张雪仪.高校科研课题管理体制研究[J].中州大学学报,2007,(1).
[7]赵丹,郭清扬.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国外发展中国家学校合并的重点和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9).
[8]李晓可,朱振宁.福州地区大学新区教育资源共享初探[J].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5).endprint
2.1.2在协调机构上达到有效的程度
我省各高校之间可建设具有权威性的协调组织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协调高校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达到目标,可采用以下方法:
(1)建立会议制,讨论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校在信息建设方面展现进程,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交流各部门的经验。
(2)全面建立指标评估,高校工作的一个关键评估因素就是共享工作。
(3)设立监督小组,使监督机制与措施配套,不定期对共享过程进行跟踪,对共享结果进行查阅。
2.1.3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信息共享的必经阶段是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针对我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可以制定统一规范,采用分类、标引、编目的方法统一规范资源信息,达到共享目的。此外,为处理不能兼容学校间信息的状况,应运用统一的管理软件来有效实施。
2.1.4全方位建设平衡利益机制
全方位平衡要求将市场、政府和社会均做到有效平衡。
(1)政府平衡。
信息资源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它最大的需求者是政府。所以,确保政府的主导地位是实现同城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为保证对该市各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
(2)市场平衡。
在市场化经济社会中,离开了市场,信息资源将无法正常共享,所以为了提高共享信息资源的利用率,我们应充分组织调节市场机制。
首先,图书馆共享资源应包含两个方面:高校内部需求和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要对参加对象的信息资源进行补充和利用,使其在市场中得到满足。
其次,在市场经济下提出的共享不等于无偿使用。在市场机制中,信息资源依赖它生存,这是现代生活中社会公平的一个体现。如果实现了平衡市场的机制,就能抑制“搭便车现象”的发生,促进湖北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成员成本和利益分割方式的建立。
(3)社会平衡。
平衡社会机制指的是社会中的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看法,以此来调节信息资源共享与之相联系的主体的利益联系机制。在我省,有少部分高校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他们可以通过自愿、自发和随机的形式向其他社会资源较少的高校提供服务,来帮助实现资源分配中的社会公平。
2.2湖北省高校数字信息资源联盟
湖北省高校数字信息资源联盟包含资源和服务联盟,具体分为四个方面:联盟包含公共关系、数字内容、基础资源信息设施、人力资源等;资源流通共享服务包含互相认可、文献传递、馆际互借各方面;服务层次包含科研合作、数字参考、协同服务、联合建设等;还包含共同采购、联合购买、市场联合的捆绑谈判等。同时,资源联合体是按“政府主导,共同参与,若干核心”构建的,战略研究、政策制定及公共协调和管理等功能也包含在内。
信息数字资源联盟按不同方式可划分为多种类型,有资源类型、运营主体类型等多种划分法。联盟的设计制度参考方面,笔者有两种模式:业务划分和组织过程划分。
(1)数字服务联盟与资源联合建设体。图书馆和信息机构包括CADAL、CALIS及联合编目体系,是资源联合建设的对象,数字服务联盟的服务对象。
(2)蕴含导航体系和学科门户建设,同个或多个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平台和一定量的联合开发的机构通过对外服务营利。执行联盟中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有高标准化、强操作性特征,对象是信息专业的工作人员;第二种有高个性化程度、强创意性特征,对象是最终用户。划分组织过程时有两种类型:服务联合体和公共建设联合体。前者是自发形成的,后者是政府主导的。前者包含独立学院和现代一般高校的资源联合体;后者包括我国数字图书馆大部分的整合模式。它们的差异主要在图书馆的运作管理模式和权益空间上。在提高数字信息资源使用率上,图书馆数字信息资
源联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联盟结构参与不佳、馆际规模和资本结构不同等问题。
2.3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在科技资源共享环境下,知识产权是否能被有效管理是制约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平台构建的重要方面。所以,为增进高校乃至社会公共福利,我们要坚持将促进公共利益和保护知识产权两手抓的原则。
(1)保护秘密和共享自由相结合的原则。
要解决以下的两个问题:一是用户与数据所有者和管理数据对象的权益问题。二是共享无偿和有偿共享的保密与公开的问题。从知识产权要求观察,首要难题是保密与共享的矛盾。另一关键是怎么维护商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程度及把握好共享公开程度。
在科技资源共享中,一旦使共享自由与保护秘密相配合,就能提高科技资源对象的利益和共享服务对象、使用对象的权利。
(2)有偿许可与免费共享配套的要求。
首先,由于资源是依赖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它不能靠行政手段组织资源;另外,国家不是经济实体,国家希望多非经济因素上做决定,更多地考虑政治上的可信赖性。由此他们的决定会远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一定程度上,对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国家具有支配权和所有权来应用“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实际上,政府可以免费使用产权的发明成果。若承包商或其他参与方对发明采取攻击的时候,国家能够强制实施许可。
在建立和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水平时,若确保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态度,就能提高公共权益。但在建设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中,各方都要出力。作为建设方,要创造健全的科技资源条件、提高和升级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系统。作为接受方,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界定好知识产权责任,避免争议。作为服务提供方,应重视知识产权服务,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权利、责任,提供各项科技资源共享应用。
参考文献
[1]马怀德,张红,高辰年.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几个问题[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
[2]马怀德,张红.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3]于兆波.科技资源共享立法与政府职责研究[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9).
[4]崔卫国.教育的经挤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5]王培根.高校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6]周艳敏,张雪仪.高校科研课题管理体制研究[J].中州大学学报,2007,(1).
[7]赵丹,郭清扬.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国外发展中国家学校合并的重点和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9).
[8]李晓可,朱振宁.福州地区大学新区教育资源共享初探[J].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5).endprint
2.1.2在协调机构上达到有效的程度
我省各高校之间可建设具有权威性的协调组织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协调高校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达到目标,可采用以下方法:
(1)建立会议制,讨论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高校在信息建设方面展现进程,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交流各部门的经验。
(2)全面建立指标评估,高校工作的一个关键评估因素就是共享工作。
(3)设立监督小组,使监督机制与措施配套,不定期对共享过程进行跟踪,对共享结果进行查阅。
2.1.3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信息共享的必经阶段是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针对我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可以制定统一规范,采用分类、标引、编目的方法统一规范资源信息,达到共享目的。此外,为处理不能兼容学校间信息的状况,应运用统一的管理软件来有效实施。
2.1.4全方位建设平衡利益机制
全方位平衡要求将市场、政府和社会均做到有效平衡。
(1)政府平衡。
信息资源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它最大的需求者是政府。所以,确保政府的主导地位是实现同城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为保证对该市各高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
(2)市场平衡。
在市场化经济社会中,离开了市场,信息资源将无法正常共享,所以为了提高共享信息资源的利用率,我们应充分组织调节市场机制。
首先,图书馆共享资源应包含两个方面:高校内部需求和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要对参加对象的信息资源进行补充和利用,使其在市场中得到满足。
其次,在市场经济下提出的共享不等于无偿使用。在市场机制中,信息资源依赖它生存,这是现代生活中社会公平的一个体现。如果实现了平衡市场的机制,就能抑制“搭便车现象”的发生,促进湖北省高校信息资源共享成员成本和利益分割方式的建立。
(3)社会平衡。
平衡社会机制指的是社会中的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和价值看法,以此来调节信息资源共享与之相联系的主体的利益联系机制。在我省,有少部分高校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他们可以通过自愿、自发和随机的形式向其他社会资源较少的高校提供服务,来帮助实现资源分配中的社会公平。
2.2湖北省高校数字信息资源联盟
湖北省高校数字信息资源联盟包含资源和服务联盟,具体分为四个方面:联盟包含公共关系、数字内容、基础资源信息设施、人力资源等;资源流通共享服务包含互相认可、文献传递、馆际互借各方面;服务层次包含科研合作、数字参考、协同服务、联合建设等;还包含共同采购、联合购买、市场联合的捆绑谈判等。同时,资源联合体是按“政府主导,共同参与,若干核心”构建的,战略研究、政策制定及公共协调和管理等功能也包含在内。
信息数字资源联盟按不同方式可划分为多种类型,有资源类型、运营主体类型等多种划分法。联盟的设计制度参考方面,笔者有两种模式:业务划分和组织过程划分。
(1)数字服务联盟与资源联合建设体。图书馆和信息机构包括CADAL、CALIS及联合编目体系,是资源联合建设的对象,数字服务联盟的服务对象。
(2)蕴含导航体系和学科门户建设,同个或多个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平台和一定量的联合开发的机构通过对外服务营利。执行联盟中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有高标准化、强操作性特征,对象是信息专业的工作人员;第二种有高个性化程度、强创意性特征,对象是最终用户。划分组织过程时有两种类型:服务联合体和公共建设联合体。前者是自发形成的,后者是政府主导的。前者包含独立学院和现代一般高校的资源联合体;后者包括我国数字图书馆大部分的整合模式。它们的差异主要在图书馆的运作管理模式和权益空间上。在提高数字信息资源使用率上,图书馆数字信息资
源联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信息不对称、联盟结构参与不佳、馆际规模和资本结构不同等问题。
2.3加强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在科技资源共享环境下,知识产权是否能被有效管理是制约高校科技信息资源平台构建的重要方面。所以,为增进高校乃至社会公共福利,我们要坚持将促进公共利益和保护知识产权两手抓的原则。
(1)保护秘密和共享自由相结合的原则。
要解决以下的两个问题:一是用户与数据所有者和管理数据对象的权益问题。二是共享无偿和有偿共享的保密与公开的问题。从知识产权要求观察,首要难题是保密与共享的矛盾。另一关键是怎么维护商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程度及把握好共享公开程度。
在科技资源共享中,一旦使共享自由与保护秘密相配合,就能提高科技资源对象的利益和共享服务对象、使用对象的权利。
(2)有偿许可与免费共享配套的要求。
首先,由于资源是依赖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它不能靠行政手段组织资源;另外,国家不是经济实体,国家希望多非经济因素上做决定,更多地考虑政治上的可信赖性。由此他们的决定会远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一定程度上,对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国家具有支配权和所有权来应用“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实际上,政府可以免费使用产权的发明成果。若承包商或其他参与方对发明采取攻击的时候,国家能够强制实施许可。
在建立和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水平时,若确保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态度,就能提高公共权益。但在建设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中,各方都要出力。作为建设方,要创造健全的科技资源条件、提高和升级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系统。作为接受方,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界定好知识产权责任,避免争议。作为服务提供方,应重视知识产权服务,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范围、权利、责任,提供各项科技资源共享应用。
参考文献
[1]马怀德,张红,高辰年.我国科技资源共享立法的几个问题[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
[2]马怀德,张红.科技资源共享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3]于兆波.科技资源共享立法与政府职责研究[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9).
[4]崔卫国.教育的经挤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5]王培根.高校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6]周艳敏,张雪仪.高校科研课题管理体制研究[J].中州大学学报,2007,(1).
[7]赵丹,郭清扬.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国外发展中国家学校合并的重点和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9).
[8]李晓可,朱振宁.福州地区大学新区教育资源共享初探[J].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