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介
2014-12-18
蒂莫西·墨菲
蒂莫西·墨菲(1951— )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曾就读于耶鲁大学,师从新批评巨匠、著名作家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以诗歌类学者(Scholar of the House in Poetry)的荣誉身份本科毕业后,他听从沃伦的建议,回到家乡,一边开垦务农,一边进行诗歌创作。墨菲擅长运用传统格律和音韵,取材自他常年居住的乡间,这使得他的作品完全不同于当代主流美国诗歌偏重城镇生活、韵律自由松散的特点,反倒更接近传统诗歌。
《林间的冬神》无论是在形式还是内容上都很难看出现当代社会的痕迹,较为明显的倒是其地域特征。abba韵尾的规律性重复,三行抑扬格四音步加一行五音步的固定诗节结构,以及将季节比拟神灵的创作手法,都是传统英语诗歌中再常见不过的。济慈(John Keats)曾写过《秋颂》(“To Autumn”),音韵优美,景象传神,运用拟人修辞描绘从初秋到深秋的三阶段发展。同为浪漫派诗人的布莱克(William Blake)则写过《冬颂》(“To Winter”),将冬季比作他个人神话体系中表征法规常理的尤里森(Urizen),以风暴蛮力蹂躏大地,惩戒夏和秋的淫乐。相较济慈的秋与布莱克的冬,墨菲的“冬神”则安逸了许多,在林间悠然做着有关温暖夏季的冬眠美梦,直至明媚春日将他唤醒。地域差异是造成这种区别的主要原因:地处美国北部的明尼苏达州气温变化迅速且极端,自入冬伊始便是冰雪皑皑,所以不可能呈现济慈笔下的季节渐变;该州多风,但在冬季,自加拿大平原的高压系统南迁令温度骤降后,便少有寒风,所以墨菲会写下无风飘落的雪花,而不是布莱克般的风暴。同理,墨菲笔下的冬神也沾染了不少当地特色,如动物般需囤积脂肪、长期冬眠以度过漫长冬季,明尼苏达州最富盛名的蓝莓果业、淡水渔业以及山水风光也在其梦中得已展现。
墨菲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描写流露出他对家乡的热爱,而正是这种扎根基层生活的特点,加上他驾驭传统音律的纯熟技巧,使得不少批评家在他身上看到了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影子。同弗罗斯特一样,他从农业劳动中寻得诗歌创作的素材,将平凡景物化作耐人寻味的意象,并以平静恬淡的语气道出自己的生活感悟。《林间的冬神》虽以冬季为主,却也大量穿插其他季节的景致,并暗中形成一条季节更替的轮回过程:继开篇用于保暖御寒的卧室墙壁描写后,第一诗节大半篇幅描绘的却是春夏时光;第二诗节以冬季为主,但末尾提到了“即将”于夏季发生的河水泛滥;第三诗节中,冬神刚刚入眠,诗人的笔触便随即转向六个月后的春之回暖。鉴于明尼苏达州冬夏较长,春秋偏短,由冬入夏,继而又入冬几乎就是当地气候特色的简要概述。这一过程在诗中三次回环,说明诗人明写冬季,实书更替:墨菲并未将目光局限于待描写事物,而是将它置于季节更替这一更为宏观的视角下,因为冬季只有与其他季节作对比时方能彰显其与众不同,进而突出本诗浓厚的地方特色。
以季节更替的整体视角描摹冬神,正是为何墨菲在严寒冰冻中作出的此诗,不但毫无风雪的狰狞面目,反倒一副怡然自得的心态。全诗以冬为主,穿插的梦中夏景使得冬日长眠不再枯燥乏味,还更为读者增添了一份期待,好似雪莱名句的去政治化翻版:寒冬虽苦长,春夏终将至,何愁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