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贫困人口的人口学思考——基于对贵州省自然灾害的考察
2014-12-16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成都60039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0073
文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 成都 60039;.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0073)
贫困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同时是社会生活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至今为止,学界仍然对贫困的定义及标准众说纷纭。本文选用阿玛蒂亚·森的定义:“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能力缺失造成的”,贵州省是贫困大省,造成贫困的原因多种多样,本文认为自然灾害是引起贫困或加剧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从人口学的角度,根据贵州省的省情来看,贵州的贫困与其地形地貌、经济结构、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均有密切联系。
一、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概况
1985年,中国确定人均年纯收入200元作为贫困线,此后根据物价指数逐年微调。贫困线之下,还设置了收入更低的绝对贫困线。2008年,中国绝对贫困线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785元以下,低收入贫困线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786元-1067元。2009年国家将扶贫标准从1067元提高到1196元后,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从554万人增至580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4.5%左右。贵州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50个,36个为民族自治贫困县,其中27个集中分布在黔西南、黔东南、黔南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另外9个则分布在铜仁、遵义、安顺、毕节等地区。从扶贫工作重点县及乡村分布来看,全省88个县(市、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83个,占总县数的94.3%,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占总县数的56.8%,重点贫困乡镇934个,占乡镇总数的60.9%,其中最贫困的一类乡镇有100个,重点贫困村13973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54.3%,最贫困的一类村5486个。
二、贵州省自然灾害基本情况、特点
(一)基本情况
贵州省容易遭遇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风雹、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火灾、低温冷冻、泥石流、山体滑坡和雪灾等。(见表1)
表1 贵州省2001-2009年自然灾害基本情况表
(二)主要特点
1.洪涝灾害频发,受灾面积广,损失严重。从表2可见2007至2009年三年中,由于洪涝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在自然灾害类中分别占73%、4.29%、30%。2008年贵州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风雨冰雪灾害,全省88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其中受灾人口2736万人(次),因灾死亡人口30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48.85亿元,占2008年因自然灾害类导致经济损失的93.03%,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因洪涝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仍然高达16.09亿元,约占4.29%。
2.风雹灾害频繁,受灾面积广,损失较大。2007至2009年全省分别遭遇大范围大风、冰雹天气4次、8次,19次,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分别占13%、1.36%、13%,在当年的各灾种引发的经济损失中分别排第二,第三、第三位。
3.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率高,波及范围广。从表2可见,贵州省经常遭遇的主要灾种有:洪涝、风雹、雪灾、低温冷冻、滑坡泥石流、病虫害、旱灾、地质灾害等。
4.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惨重,其中又以农业经济损失为最。从表1可知,2001—2009年9年的时间里,贵州省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460042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为4874101万元,约占64.97%。这说明第一产业在贵州省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也说明贵州省农业现代化、科技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贵州省自然灾害产生的原因及其与农村贫困的关系分析
自然灾害的引发因素极多,但从宏观方面看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客观原因不外乎是贵州省的地理地质环境、气候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而主观原因则主要涉及政府能力、公民素质、法制环境等人文社会条件,但主客观原因并不能够非此即彼的判断。
(一)独特的地理环境,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
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的东南部,地貌属于高原山地,平均海拔在1100米左右。全省地貌可概括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种基本类型,其中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喀斯特(出露)面积109084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1.9%,土壤面积共159100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地面积的90.4%,对于农业生产而言,贵州土壤资源数量明显不足,可用于农、林、牧业的土壤仅占全省总面积的83.7%。受大气环流及地形等影响,贵州气候呈多样性,气候不稳定,灾害性天气种类较多,干旱、秋风、凌冻、冰雹等频度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
这种先天脆弱、易于失衡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是贵州省发生各类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特殊的地理地质条件,如夏季持续降雨使土壤水分饱和,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喀斯特岩溶地貌使地表土壤层薄,又多为石灰岩的地形,保水性差,水土流失严重,整个生态系统表现出显著的脆弱性和不可塑造性,往往会导致自然灾害既频且强及多灾种同时爆发。如暴雨之后接踵而来的除了洪涝、还可能并发山体滑坡、地震地裂等。这种情况对于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而言无不是挑战,结果往往致使部分人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贵州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以山地和丘陵为主的麻山、瑶山、雷公山、月亮山、乌蒙山、武陵山等“六山”地区为代表的边远山区。这些地区主要居住少数民族,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与其石灰岩广布、自然灾害频繁、复杂的地势地形相联系的。从表3中可以看出这些地区也是省内自然灾害最频发的地区,也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
表2 贵州省2007-2009年各灾种(自然灾害类)经济损失对比
表3 贵州省2009年自然灾害分布情况统计表
(二)第一产业占比重较大,经济发展水平滞后
贵州是一个农业省份,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重要位置,2006年贵州第一产业生产总值393亿元,占17.2%,从高到低,在全国列第八位。2007年农业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6.8%,全国同期平均水平是1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这说明贵州的工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农业处于基础地位,这也就是为什么,2001至2009年9年中,贵州省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460042万元,而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竟高达4874101万元,约占64.97%。贵州经济总量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扩大,但是涨幅的比例和速度都还不尽如人意,在全国的位次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一直徘徊在第24至26位之间。
根据上述分析,贵州省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势必成为引发自然灾害的重要原因。以2006年为例,2006年贵州省人均GDP相当于1996年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相当于1990年前后全国的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比全国整体水平落后10至15年。这种状况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影响贵州省自然灾害的产生和控制,自然灾害的频发及治理不善,又在某种层面上导致或加剧了贫困的出现。
1.对自然资源非理性开发,导致人口与生态环境的失衡。贵州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从建国开始至今,贵州省几乎是以掠夺性的方式对其自然资源进行非理性的开发:毁林造田、大面积的毁林毁草开荒、防火烧草、陡坡耕种、不断地拓宽耕地面积使得植被覆盖率减少;只伐木不种树,使得森林、水产、动植物等自然生态链人为断裂;对于矿产资源乱开乱采,劫掠资源的小煤窑、小冶炼、小土焦等等曾经更是随处可见,在矿区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对当地的生态资源造成极大地破坏。比如在黔东南地区,很长时间内都是以木材为基本的生火取热资源,直至现在天柱、剑河、锦屏等地的一些农村,仍然保持着就地取材的方式,(随着年轻人外出打工的趋势逐年加强,伐木取火等类似的事件已经有了极大的缓解,但是对于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买不起电器和媒,树木仍然是其生活资料的来源之一)造成树木的滥砍滥伐屡屡出现,这些不得不说是引发贵州省自然灾害的重要原因。
2.贵州省经济发展水平的滞后性使得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足,造成农村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内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地解决。比如公路的建设基本上是依行政关系修建的(即县政府所在地——乡政府所在地——行政村所在地),而乡镇之间、村(尤其是自然村)之间一般不通公路或公路的等级很低。邮电通信设施的建设也大概如此。而现有的基础设施也主要由于经济的原因失修、损坏、老化、衰退、减少从而大大降低了其应有的防灾抗灾能力,因灾致贫返贫也不鲜见。
(三)当地居民的生态意识薄弱,缺乏可持续发展理念
当地的老百姓往往认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河中的鱼我不捞,别人也会捞,不捞白不捞,捞了白捞”“山中鸟儿,水中鱼儿,天上空气,地上土地,取之不尽,用之不尽”这些思想甚至导致人们往往各划其地,各抢其位,谁最快谁获益。
(四)教育的错位
和全国一样,贵州农村已经实施了9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即使是在“两免一补”的情况下,其农村中小学的情况还是令人堪忧。据调查,教育过程中的大部分相关主体认为他们的学习状态“非常糟糕”:校长认为教育经费不够、教师编制不足、教师有待培训、学生素质堪忧、老师认为工资太低,无心教学,甚至觉得学校只不过是家长们寻求的临时而又安全便宜的 “留守儿童看护所”而自己则仅仅是家长眼中的“高级保姆”;学生则“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学生上课聊天睡觉,放学回家做农活带弟弟妹妹;有的家长则觉得老师应该尽可能少的布置课外作业,这样的话,孩子才有时间帮忙做家里的事。一般情况下,如果遇到“家长会”之类的“大事”就叫爷爷姥姥等“闲人”出席一下,甚至完全不理会不参加。总的来说,农村的教育错位直接导致了一批又一批的农村孩子在教育的权利和资源上的贫困,这些孩子成年之后又反过来指导他们采取错误的行为对待自己的家乡和人生,进而产生出新一轮的贫困群体并恶性循环。这也是为什么扶贫攻坚总是那么艰难的关键所在。以海因里希的理论来分析,这样的教学过程自然而然的加剧并固化了人的缺点,并使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得以保持、延续和固化,从而使得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可能性大大的保持甚至是增加,其后果就是由个体行为变成群体行为,进而成为自然灾害的导火索,最终导致贫困反复出现。
四、关于贵州省农村治贫、脱贫的建议与对策
综合来看,贵州农村的贫困问题不是任何单一因素直接作用产生的,因而也不可能有简单快捷的方式解决之。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一)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完善可行的灾害救援机制应该是长效的,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救火部队,这方面的主体应该由政府来担当,也只有政府才具备这样的能力和资源。社会大众的力量则要充分利用起来,加强宣传和教育的手段和功能是必须的。另外,最关键的就是要培养当地居民的生产自救能力,尽可能将因灾致贫、返贫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而这项工作要作为常规性工作来开展。
(二)建立健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解决贫困的关键环节在于不断发掘和创造农民增收的途径和方法。越是边远穷困的农村,人们越是更多地依赖自然,受制于自然,简单地说就是越穷就越要看老天爷的脸色吃饭。而这种“靠天吃饭”的生产生活方式就越是经不起自然灾害的摧残。在这种情况下,帮助农民寻求新的生产方式以实现增收意义重大。比如贵州省在2009年专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6000万元,计划培训10.1万人;省扶贫办还为返乡农民工搭建就地转业和创业平台,专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5亿元以上,继续在33个县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和50个重点乡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些对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可谓是有益的尝试。
(三)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及高职高专教育的投入,培养正确的教育理念
国家近年来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中小学教育的重大意义,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对于很多农民来讲,他们根本不去关注义务教育之后的事情,往往抱着“能读到哪里算哪里”的心态,在类似这样的教育理念下,不可能有成功的中小学教育。观念是更加重要的领域,而且教育理念的转变,主体应该是农村家长,孩子们并不懂得他们面临的环境,只有家长重视了,教育才能被真正的重视。此外,对于高职高专,国家应该加大扶持力度,赋予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入大学的殿堂。很多农村孩子理解的高职高专就是“骗钱的地方”,这一方面说明了高职高专市场相当混乱,另一方面则也说明了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的重视远远不够。给高职高专正名,赋予其更多的发展空间,引导其与市场相结合,应该是可以尝试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