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西部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模式
2014-12-13郭冬梅
郭冬梅
长期以来, 西部农牧区在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高度统一的文化管理模式。这种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表现在政府同时充当文化服务的提供者和安排者,文化事业单位是西部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的重要主体。在西部地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这种高度集中的文化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文化的发展以及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为了提高农牧区群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要积极探索构建以农牧区民众需求为导向的多元、均衡的西部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一、以农牧区民众需求为导向的多元、均衡的西部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
我国现有的公共服务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其典型的特点:一是公共服务基本上由政府部门一家独揽;二是政府依靠行政命令采用计划分配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大量事实证明,这种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不仅使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不堪重负,而且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也难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文化生产者不断变得多元,政府不再是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供给者。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将部分公共文化的生产交给企业,形成多元、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其产品合格与否由政府把关。
公共服务的效率属性要求建立合理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基本边界。政府要借助市场组织的优势与能力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也就是说,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不仅仅由政府部门及公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提供,还可以与企业合作共同提供。一些准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既可以通过政府买单、补贴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提供。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模式由政府单一提供向社会多元化提供转变,能较好地满足农牧民的多元化需求,实现公共文化产品供求上的均衡。
实现政府、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共同参与,共同提供文化产品以供农牧民选择的均衡供给模式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推进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实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最终受益者是所有的社会公民,只有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社会阶层的所有民众公平地享受到大致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目前西部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发展成果不但要用于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同时也要促进公民的全面发展,提升公民的整体素质,为西部地区下一阶段的经济发展储备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推进,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公平公正,也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地缓和目前城乡间、群体间公共服务及产品供给不均衡的矛盾,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逐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实现,使各族人民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二是推进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实现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创新治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公共文化服务最主要的投资主体和治理主体均为政府,一方面要保证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的地位不动摇,另一方面要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政府要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在文化领域探索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同时,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资力度,从制度上确立政府及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公共文化事业领域的责任边界。
三是推进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实现是改善民生、增强民众生活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目前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以及解决供给不均衡的问题。同时,能够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基本文化认知的差距,减少分配失衡造成的消费不平等,使得公民的文化权利从社会意义上得到保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民从文化中获取的幸福感,有利于民生改善。
二、西部农牧区公共文化多元均衡供给模式的构建途径
加快完善西部农牧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一是确立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标准。在能力范围内对公共文化均衡供给制定可实现的最低标准;一定要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涵盖的内容和范围;制定标准的时候,其测量单位最好同目前社会上通用的经济指标相挂钩;确定转移支付数额,减少财政投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深化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财政系统的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财政预算方面,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以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质量。
三是完善保障性政策法规。制定年度文化发展计划,确立当年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制定配套的法规、政策,如财政保障政策、转移支付项目政策、人才引进的目标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等,使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的发展在每个阶段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创新活力。
四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执政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估制度;提高公共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五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制和行政问责机制。衡量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水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效率评估。评估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如果预期目标实现,则表明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有效率的。同时还要看成本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如果做到成本低且完成预期目标,则表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率较高;第二是效益评估。主要是评估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公民是否满意,公众是否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了自身的发展;第三是公平度评估。公平度是指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是否给予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众平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是否为不同文化诉求的居民提供了多样选择的机会。
加强西部农牧区民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表达机制建设。一是强化农牧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决策中的中心地位。强化农牧民在供给决策中的中心地位,就是要求政府改变传统的供给方式,以农牧民文化需求为导向,针对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结构,设计、提供理想的公共文化服务;要以服务的高效率和多样化、文化需求的满意度为考核标准;要鼓励民众积极表达意愿,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文化事务的管理。
二是完善农牧民现有文化需求表达渠道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表达渠道的功能,要增加农牧民代表在人大和政协国家权力运行机构中的人员比重,将各代表的责任与民众的需求表达和利益维护直接挂钩,通过影响公共文化政策的制定,保障农牧民文化需求和文化权利的实现。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渠道的需求表达功能,正确处理政府行政权力和居民自治权利之间的关系。
三是提高农牧民文化需求表达的组织化程度。为提高农牧民公共文化需求表达的有效性,增强农牧民整体文化利益表达和博弈的能力,就必须建立和培育能代表农牧民文化利益的各种文化类组织,包括农牧民办文化组织、农牧民自娱自乐组织以及各种非营利文化组织。这些文化组织反映农牧民整体的文化需求特性,积极主动与其他阶层交流协商,通过参与关键性文化服务供给,保护农牧民的文化权益。
提高农牧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程度。在充分利用市场、社会上的个人或组织的资源,坚持政府自身主导地位的同时,创造一个更开放的多元参与机制。从当前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发展现状来看,多元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源的优势互补,一方面防止政府垄断,另一方面政府力量可以调节“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多元参与将促进政府信息和政策的公开,有利于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作出监督和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培育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激发公民和社会组织在文化领域的参与性和创造性。
要推进公众参与程度。一方面,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需要对既有的服务方式进行反思。如自上而下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与居民的需求是否匹配等;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唤醒广大群众的文化权利意识,使公民自觉维护文化权利,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要投入力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文化行政部门与居民形成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
责任编辑:刘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