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委政府日常工作
2014-12-12周文彰
■ 周文彰
公仆专论
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委政府日常工作
■ 周文彰
当今中国,每天都有许多让我们感动的人和事,同时也有不少背信弃义、伤风败俗等道德失范现象,迫切需要用核心价值观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领和规范行为。党的十八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提炼出24字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准则,非常及时,非常重要。这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中国梦的精神支柱。
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关键在落实、根本在实践。摆在我们面前的共同任务,就是要把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国家治理中,渗透到生产生活各领域,转化为社会核心价值文明风尚。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
要把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核心价值观,吃透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并找到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职责和核心价值观的关联处和对接点。其次,要在工作方向、政策制订、环境营造等方面贯彻核心价值观。最后,在工作检查、总结评估中要根据核心价值观制订标准,作为衡量尺度和改进方向。
要制订修订各项政策制度体现核心价值观要求。首先,要制定和修订好一些具有导向性的政策制度。比如,见义勇为政策必须保证伤有所医、残有所保、老有所养、责有所担,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再比如,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人要有一定的惩处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对有劣迹者,在贷款、就业、升职等方面进行限制。
其次,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政策和体制改革。一个地区和部门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必须首先考虑社会责任和长远影响,考虑人和自然的和谐,考虑不同社会群体及代际之间的公平。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和法律规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要用心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考虑到社会的总体收入水平;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注重社会效益,合法经营、诚信守约。
再次,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社会治理政策和体制创新中。要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把民主、公正、和谐、诚信、平等的价值原则体现在这些机制中。完善社会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仁人美德,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健全社会的惩戒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改变以丑为美、以耻为荣的现象。推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的建立和完善,发挥和强化它们对落实核心价值观的规范作用。
最后,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把核心价值观作为评估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修改和完善与之不相符合的政策制度。尤其要注意一些“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情”的政策调整,例如,要用核心价值观认识和纠正目前在高考、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存在的种种不合理现象。所有新出台的政策制度,必须经过严格的核心价值观审核程序,坚决避免任何新的不符合核心价值观标准的政策制度出台。
要把核心价值观贯彻到行政文化和机关作风建设中。首先,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行政文化。行政文化是党委政府行政管理的灵魂,行政文化涉及行政理想、行政价值、行政精神、行政道德等方面内容,要用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充实内容,提升行政文化建设水平。第二,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对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动机关作风建设。第三,要扬善惩恶,对严重背离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作出处理,对于践行核心价值观有突出表现的工作人员要大力表彰。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各项工作中精心培育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一定能够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