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县域电网建设协调管理研究
2014-12-09王志国
王志国
摘 要:通过实施“政府主导、政企协同、全面推进”的协调策略,在电网项目全过程中紧紧依托政府,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落实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支持”成立电网建设指挥部,发挥政府管理职能,统筹调度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路径规划、青苗补偿和施工过程中的民事等问题。从而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为电网建设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建设环境。达到 “依法开工、合理推进、均衡投产”的建设目标,实现电网建设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关键词:政府主导;建设;协调;电网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深入,社会对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民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极少数居民对电网建设工程认识存在偏差,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要求越来越不合理,方式越来越偏激,工程受阻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电网建设过程中外部环境愈发难以掌控,施工中的“障碍”和电网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落实难,严重影响了电网建设速度和效益,成为供电企业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县域电网建设协调机制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建设“一强三优”供电企业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两个转变”、全面开展“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启动了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重点解决电网“两头”薄弱问题。近几年,县域电网主网架和农村中低压电网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加之西电东输、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线路的快速建设,都给县供电企业“属地化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因此,能否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协调问题,保障电网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按期投运,是摆在县供电企业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县域电网建设社会协调面临的难题
1.电网建设项目站址保护难。从供电经济性的角度考虑,变电站应接近负荷中心,而电力负荷中心往往是企业密集区,若电网规划没有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有机衔接,没有预留建设用地,会给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的选择带来很大困难。同时,变电站建设从策划到实施历经时间长,对电网项目站址及线路走廊的保护提出了很大考验。
2.项目规划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市政设施与电力设施的同步建设尚有不足,不能有效衔接。部分电网项目开始实施时,项目周边的道路规划等市政设施建设存在滞后情况,导致线路走廊无法定点,项目初设工作无法开展。地方工程建设手续繁琐,手续办理时间长,导致工程不能依法开工。
3.电网建设阶段民事协调阻力大。电网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愈发难以掌控,建设协调管理工作举步维艰,民事问题层出不穷、工程受阻现象时有发生,建设协调难度增大,对工程设计、施工带来严重的影响,正确解决民事协调问题已经成为电网项目顺利建设、投运的关键。
三、政府主导的县域电网建设协调管理主要做法
(一)确立电网建设政府主导模式
供电企业对电网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形成社会协调前期策划文件,报市政府审批,阐明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意义,促请政府召开电网建设协调会,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全面协调,在项目审批、线路走廊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信局作为电网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区)的协调,切实解决好做好电网建设规划、立项、及其它前期工作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政府督查室把电网建设纳入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协调会,书面汇报电网建设的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供电企业作为电网工程建设的主体,合理制订工程工期计划,对工程建设实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督查室报告,确保电网建设顺利推进。
(二)政府主导电网项目策划
1.设立电力观察员,协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政府经信局为电网建设项目策划协调管理的统筹协调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电网建设项目策划管理工作。 供电企业选派一名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中层干部到市府经信局,作为供电企業与经信局沟通协调的“桥梁”,以经信局为主导开展境内电力需求调查,了解各大用户的用电需求,准确、迅速掌握电力负荷增长点;开展境内大型企业及重点工程保包服务,准确掌握新上企业的用电规模及用电时间,准确把握新增负荷点。
2.电网规划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根据政府每年提供的重点项目及用电负荷需求情况,供电企业对地区电网规划进行滚动修编,常态化沟通机制使电网规划与地方城乡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时合理确定电网项目建设时序,制定短、中、长期电网发展规划,并将规划报告及时提供给规划部门,共同研究、调整,最终将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预留规划站址用地和规划线路走廊,并做好与规划道路、园林市政、供水管线等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协调,保证电网规划与城乡整体规划相协调。
(三)政府主导加快电网项目建设进度
1.成立电网建设项目指挥部。成立以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副总指挥,工程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镇政府、供电公司一把手为成员的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工程建设协调管理的统筹协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协调管理工作,并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2.设立专职电力联络员。专职电力联络员作为供电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的“桥梁”,反映供电企业诉求、传达政府精神,依托政府,形成政府主导的供电企业和职能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统一战线。
3.政府主导破解社会协调难题。电网建设项目离不开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推行“电网建设也是政府职责”的理念,将电网建设纳入政府职责范畴,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变“被动支持”为“主动支持”。与各镇政府签订电网建设、规划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政企协作机制,有效保障电网建设用地指标,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工业项目,享受土地、建设手续“快速通道”办理政策和相关费用减免政策,并由政府督查室对权证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各职能部门限期完成。通过紧紧依靠政府部门,以政府为主导发挥职能部门的能动性,破解电网建设中外部环境因素制约难题,为电网建设提供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促进电网项目顺利建。
四、结论
政府主导的县域电网建设协调管理,无论从供电企业外部还是内部,都理顺了电网建设社会协调管理的程序和部门、人员职责。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电网项目社会协调管理新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了积极性和其社会管理职能,对于电网建设各阶段容易出现哪些协调问题、在什么时候要提前解决什么事情、需要哪些部门和人员处理以及怎样处理等建立起一套协调管理的办法和经验。解决了电网建设中外部环境、施工中的“障碍”和项目规划、用地前期工作的落实难等社会协调问题,推进了电网建设,达到“依法开工、合理推进、均衡投产”的建设目标,促进了电网建设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