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闻一多对汪静之《蕙的风》的批评及其他
2014-12-09姚国军
姚国军
摘要:闻一多曾在通讯中骂汪静之爱情诗集《蕙的风》只诲淫而无诗。他的这种理念,在当时国内文坛就有同调,如胡梦华认为轻薄并有向恶倾向,是不道德的文学。但周作人等则为《蕙的风》辩护,认为做得就说得,并暗指胡梦华是伪君子。鲁迅更给胡梦华扣上锻炼周纳的罪名。如果认为周作人等为《蕙的风》辩护错位,那么我们必须肯定闻一多批评的价值。因为周作人除夹杂人身攻击外,更多是围绕道德标准的文化取向角度纠缠,实际是偏离了文学本身。而闻一多既从道德标准,更从诗之本身即艺术审美价值角度立论,这就抓住了关键。因为诗亦属系统工程,是更为复杂的金银盾,即不仅需要内容精纯,还需要艺术精湛,任何方面都不可缺失。
关键词:闻一多;汪静之;批评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4)08-0082-05
1922年12月26日。远在大洋彼岸芝加哥留学的闻一多收到尚在清华求学的梁实秋所寄国内新出版的各种诗集和杂志后,在讨论他之《红烛》出版和国内诗坛状况等诸多内容的复信中,认为汪静之的“《蕙的风》只可以挂在‘一师校第二厕所底墙上给没带草纸的人救急”。闻一多果断地说,“实秋!便是我也要骂他诲淫”。闻一多接着说,“与其作有情感的这样的诗,不如作没情感的《未来之花园》”(按:《未来之花园》是徐玉诺诗集《将来之花园》之误)。闻一多还解释说,“但我并不是骂他诲淫,我骂他只诲淫而元诗。淫不是不可诲的,淫不是必待诲而后有的。作诗是作诗,没有诗而只有淫,自然是批评家所不许的”。在汪静之165首的《蕙的风》中,闻一多只肯定其中2首诗作。他说:“全集中除你已加圈的《谢绝》外,我还要加一个圈在《尽是》上。”大概闻一多因其飘零海外感同身受的原因,他在信中还抄录该诗两行,即“尽是失路的鸦儿,/彷徨于灰色的黄昏”。虽然如此,但他好像并不特别欣赏该诗,因为接着的评价仅是“颇有意致,薄有意致”。
《蕙的风》大多是汪静之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求学期间写给四位恋人即符竹因、曹诚英、傅慧贞和丁德贞的诗集。其中最多者,是写给最后成为他妻子符竹因的情诗。该诗集虽然由当时文化名人胡适写序,并由周作人题写书名,但闻一多并不认同其价值。就在复信梁实秋三个月之后的1923年3月25日,他给其弟闻家驷信中又说,汪静之“《蕙的风》实秋曾寄我一本。这本诗不是诗。描写恋爱是合法的,只看艺术手腕如何”,“有了实秋的艺术,才有《创造》第四期中载的那样令人沉醉的情诗。汪静之本不配作诗,他偏要妄动手,所以弄出那样粗劣的玩艺儿来”。
我们承认闻一多对汪静之《蕙的风》内容和诗艺定位有刻薄或极端之嫌,但他这种理念,在当时国内文坛就有同调。梁实秋自不必说,因为无论艺术观抑或行为准则,当时的他们都极为一致。和闻一多相同理念者,还有当时在东南大学求学的胡梦华。就在闻一多给梁实秋写信前的10月24日。胡梦华的批评文章《读了汪静之君(蕙的风)以后》,已经发表在《时事新报·学灯》上,该文认为《蕙的风》可分为“轻薄的,纤巧的,性灵的”三类。他说“大概言两性之爱的都流为堕落轻薄,言自然之美的皆失于纤巧”。当然,胡梦华并未否认“二者之中亦有隆灵之作”。根据汪静之诗怍的实际隋况,胡梦华“看出《蕙的风》是作者一部情场痛史,是作者情恋哀痛的呼声”,但“哀痛过甚,言情之处,遂不免过于偏激,而流为轻薄”。胡梦华首先声明,他“不是戴着理学家的眼镜,提倡‘文以载道的训诲文学”。他认为“文人多情,诗人尤称善恋,是不能阻抑他做情恋的诗的。但《国风》好色而不淫,《古诗十九首》与《玉台新咏》中言情之诗,大都辞悲语厚,情深词秀”等等,但“可惜《蕙的风》歌咏爱情之处,却流于轻薄”,而其“使命,遂不免令人有向恶的倾向”。因此,胡梦华综合柏拉图“诗应当诅咒的,诗人应当歌颂高雅的思想和事迹”;亚里斯多德“诗应当供应一种高雅的愉乐”;锡德尼“诗之目的乃快乐之传播,故所谓诗实甜蜜之语言”;伊莱陀逊司“诗之目的非训诲,非颂扬,乃愉快,乃悦乐”等内容,认为《蕙的风》“满纸的‘爱呀,‘恋呀,‘伊呀,‘接吻呀,‘我俩呀,‘意中人呀,总算不得歌咏‘爱情的诗”,不仅“是作者自己献丑”,而且更“使读者也丑死”。胡梦华还根据“从前有人评曼殊大师的《焚剑记》是肉欲的冲动,兽性的表现”内容,认为“《蕙的风》更不消说”,暗示其是“不道德”的文学。
其实,闻一多认为《蕙的风》“诲淫”和胡梦华认为其“不道德”,并不仅限胡梦华所列举的以上诗句,如《潮》之“潮,腾,翻腾,腾起,/爬,爬,爬上,上进,/滚滚,涌涌,喷,/跳,跳,跳,跳舞,/起劲,起,起劲”等,就不能不让读者,特别是成年读者从其表象的象征中,联想到做爱的肆虐疯狂。正因如此,胡梦华认为《蕙的风》有不道德的嫌疑。是有一定根据的。
既然如此,那么朱自清、胡适和刘延陵为何要为《蕙的风》写序,就连周作人也为之题写书名呢?这原因当然非常复杂。朱自清和刘延陵为其写序,因为他们当时都在汪静之求学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任教,是汪静之的老师。学生求他们写序,当然不好推脱。其实,只要认真研究他们的序言内容,就可看出无论朱自清抑或刘延陵,并未肯定《蕙的风》的艺术价值。从朱自清序中可以知道,汪静之早在1921年10月,就将他已经编成准备出版的《蕙的风》寄给暂住在上海的朱自清请求写序。虽然朱自清“很钦羡他创作的敏捷和成就的丰富”。但还是拖了4个月才写出。就在这篇序中,朱自清虽承认汪静之“有诗歌底天才”,然而“艺术”却“有工拙”,只是自己“性灵的流露”而已。虽然“显示作者底本色”,但表现方法却“简单。明了,少宏深,幽渺之致”。朱自清似乎预料《蕙的风》出版后会有读者诟病,所以他强调“不可单凭成见,论定是非”。当然,序中更多内容,是为汪静之辩解因年龄经历等缘故,没有写作当时社会需要的“血与泪”文学,却写抒发个人感情的“美与爱”文学。朱自清如此避重就轻评价《蕙的风》,从当时的师生背景来说,确实情有可原。但时隔10多年后,当再次论及“湖畔诗社”诗作时,朱自清就只有“汪静之氏一味天真的稚气”@这么一句而无其他。至于朱自清关于“他的新诗集《蕙的风》中,发表了几乎首首都是青年人感于性的苦闷,要想发抒而不敢发抒的呼声,向旧社会道德投下了一颗猛烈无比的炸弹”的评价,则完全是后来论者错添的内容。因为论者所引注明来源为朱自清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但经核实,不仅《导言》中没有这段评论,在朱自清其他评论中,同样没有找到。刘延陵在其序中,更多内容则是阐述“人生”文学和“自然”文学的关系,并肯定“艺术派”文学的价值。直接为《蕙的风》所下的判语,就是“静之的诗所以赞美‘自然歌咏爱情的居多:固然因为他的年岁与训练的时日的关系,他的作品在艺术方面不能算十分完善,然而批评者总不应因我偏于‘自然与爱情而下严辞,读者也不应受‘太人生的空气之传染而有偏见”。说到底,刘延陵也是为汪静之预辩。
胡适之所以为《蕙的风》写序,因他和汪静之是同乡关系。据相关资料可知,汪静之1919年就寄诗稿向胡适请教,并说明他们老家不仅只有半里之途,而且因为其父当时在胡适村里经营店铺,汪静之也曾在那里居住过。1921年,汪静之曾将《蕙的风》寄至在亚东图书馆做编辑,并且也是同乡的汪原放那里希望出版,但却遇到障碍。由于亚东图书馆曾出版《胡适文存》,汪静之知道胡适和汪原放私交很好,于是就在1922年1月13日,又写信请胡适写序,目的是让胡适向汪原放推荐。胡适于6月6日写出了《蕙的风》之序,并将所写之序和《蕙的风》诗稿推荐给上海的汪原放。就因为胡适当时在文界和学界的双重显赫地位,汪静之的《蕙的风》终于在当年8月由亚东图书馆正式出版。
如果从篇幅角度看,在朱自清、胡适和刘延陵三篇序中,胡适是写得最认真的。虽然胡适也写很多赞颂话语,但更多则是根据其理念肯定《蕙的风》诗体的解放。胡适将论诗“深度”的优劣划分为“三个阶级”,即“浅入而浅出者为下,深入而深出者胜之,深入而浅出者为上”,不无道理,但根据此标准并且“静之的诗,这三个境界都曾经过”,这就很能说明胡适对《蕙的风》的认知程度。虽然如此,但即便胡适认为“深入而浅出”的《我愿》,也并不真有诗意。在此不妨将全诗抄录如下:“我愿把人间的心,/一个个都聚拢来,/总共熔成了一个;/像月亮般挂在清的天上,/给大家看个明明白白。”该诗是否“深入”另当别论,内容表现“浅出”当可肯定。只不过缺乏蕴藉,给人如《尝试集》大白话的感觉。这也可能是为胡适视为“知音”的缘故。虽然如此,但胡适并不否认《蕙的风》表现“稚气”,并且内容“太露”,但他却辩护说“稚气究竟远胜于暮气”,“太露究竟远胜于晦涩”,甚而认为“稚气总是充满着一种新鲜风味,往往有我们自命‘老气的人万想不到的新鲜风味”。胡适好像也感觉到《蕙的风》存在“道德”问题,因此才有他“也许有人觉得静之的情诗有不道德的嫌疑”的猜测。当然,他也为之作了辩护,即“我们应该承认我们的成见是最容易错误的”,因为“道德的观念是容易变迁的”。道德观念随时代发展而变迁当然正确,但道德基准即底线却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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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静之也曾请教过鲁迅和周作人,他们都对《蕙的风》作过指导或者修改。鲁迅对前来求教的青年特别热情,给过汪静之很多鼓励。鲁迅虽在通讯中肯定《蕙的风》“情感自然流露,天真而清新,是天籁不是硬做出来的”,但他更毫不客气地指出“颇幼稚”,因此要汪静之“易读拜伦,雪莱,海涅之诗,以助成长”。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虽然《蕙的风》有当时那么多学者作家关爱并最终出版,但可讨论的问题却有很多。
最先对胡梦华质疑者是章鸿熙即章衣萍。他于1922年10月30日在《民国日报·觉悟》副刊发表《(蕙的风)与道德问题》,认为道德与人性天真并不相悖,“肉欲”和“兽性冲动”亦正常。文学不能用道德标准评判,因此诗只有好坏之分,而无所谓道德与否。11月1日,周作人在《晨报》副刊发表《什么是不道德的文学》,给胡梦华以“旧派”的定位,更揣测其是“躲在老辈(即东南大学学衡派)的背后,动辄拿了道德的大帽子来压人的朋友”。鲁迅在《晨报》副刊发表《反对“含泪的”的批评家》,给胡梦华扣上“锻炼周纳”的罪名。
有人认为当年围绕《蕙的风》的论争是胡梦华最终败阵,其实完全不符合真相。因为虽然1922年11月20日之后仍有攻击胡梦华的文章,但无论鲁迅抑或周作人,甚或章鸿熙等均都偃旗息鼓。而且胡梦华在其《读了汪静之君(蕙的风)以后》中有对胡适和朱自清的“埋怨”或指责,但他们却没有任何针对性文字发表。其实,即使周作人回应的《什么是不道德的文学》,也不能简单认为是对章鸿熙抑或汪静之的支持,而因胡梦华文章有针对周作人的质疑,即“我们当能记忆从前有人评曼殊大师的《焚剑记》是肉欲的冲动,兽性的表现。平心而论,《焚剑记》且受这种严厉的批评,《蕙的风》更不消说了。然而‘言犹在耳,从前痛斥曼殊大师的人,却是现在替《蕙的风》辩护的人”。我们所以断定胡梦华所责难者是周作人,因为不仅“从前痛斥曼殊大师”者正是周作人,认为苏曼殊是“鸳鸯蝴蝶派”先师,而且,周作人还在他预为《蕙的风》辩护的《情诗》中,认为“静之的情诗即使艺术的价值不一样,但足可以相信没有‘不道德的嫌疑”。周作人还说,“倘若由传统的权威者看去,不特是有嫌疑,确实是不道德的”,然而“这旧道德上的不道德,正是情诗的精神”。就因为胡梦华文章有对此内容的挑衅,这才激起周作人的批评。至于鲁迅撰文发难,除他的主张之外,当然亦因曾为汪静之指导过这才护犊助阵。即便章鸿熙为汪静之辩护,除他们共同价值观外,也不排除私交因素。这论据就是,“1929年间,章衣萍出版了一部《枕上随笔》,里面有:‘懒人的春天啊!我连女人的屁股都懒得去摸了!这样的妙句,读者都骂章衣萍缺德,骂他是‘摸屁股诗人,骂得他一佛出世,二佛升天。骂得他有怨无处申诉。原来正是汪静之没有收进诗集的作品,章衣萍看见了,觉得有趣,把它录进《枕上随笔》内,谁知竟招惹了这无妄之灾”。清楚了《蕙的风》的出版背景乃至“围攻”胡梦华的原因,如果再深入研究朱自清和胡适序文而非捡拾片言只语,尤其全面考察《蕙的风》的诗作内容之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中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其实,汪静之对胡梦华批评的态度最值得深思。他给胡适信中曾说:“胡梦华的批评(虽然他不了解我的人格)我并不在意,只感谢他。”他还说,“誉我的是引我的线,毁我的是策我的鞭,都是益我的,促我进步的,我一样感谢他们”。因此他后悔《蕙的风》这“未成熟的诗集”出版。只是,因为周作人《什么是不道德的文学》发表,这又让他“重新肯定自己走的是极正当的路,毫无非人性的堕落的倾向”。当然,汪静之给其恋人写信,也骂“胡梦华为何不走正当的路去下功夫,却甘心做不正当的‘学衡派的子孙”,并且“更要自庆成功”,因为他认为“静之的诗终不失为静之的诗”。虽然如此,但在1957年他之《蕙的风》作为“五四”新文学史资料重版时,却根据胡梦华“《蕙的风》之失败,在未有良好的训练与模仿”,以及“在求量多而未计及质精”,更有倘若“不要二百四十页之多,肯把那些肉麻的,轻薄的,纤巧的,说白的,一句两句无味的删了,或许不至于失败;而且为一部很好的诗集”的评判,将《蕙的风》原版内容删弃三分之二,仅剩51首。不仅如此。汪静之还检讨说:“我那时是一个不识人情世故的青年,完全蒙昧懵懂。因为无知无识,没有顾忌,有话就瞎说,就有人以为真实;因为不懂诗的艺术,随意乱写,就有人以为自然;因为孩子气重,没有做作,说些蠢话,就有人以为天真;因为对古典诗歌学习得少,再加有意摆脱旧诗的影响,故意破坏旧诗的传统,标新立异,就有人以为清新。其实是思想浅薄,技巧拙劣。”
如果认为这是汪静之在当时极左思潮下的无奈之语,当然不无道理。因为不仅为他写序的胡适跟随国民党逃亡台湾,被定性为反动学术权威,而且当年为他“解围”的周作人,也戴着汉奸帽子。虽然如此,但却不能作此简单判断。因为胡梦华也因曾经的国民党高官职位,被囚禁在监狱中。当时的高压背景对汪静之删诗起了决定作用,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漓江出版社印刷《蕙的风》时,汪静之虽将1957年版删掉的《别情》又收进诗集,但却把胡梦华抨击该诗的核心诗句,即“我昨夜梦见和你亲嘴”。以及“把你梦中的那花苞似的嘴寄来吧”等删掉了。但因删掉这些诗行有碍全诗的完整,汪静之不得已就把原诗拆开分成两首小诗。这从表象看,是胡梦华批评起的作用,但我们也不排除汪静之在后来几十年中,看到过闻一多的指责。当然,2006年西冷印社出版的《汪静之文集》,最终还是根据《蕙的风》原版收录,但那毕竟是由汪静之儿子编辑整理的,为的是“重现汪静之的本来面貌”,以显示其文学史价值。
闻一多对《蕙的风》的认识并不限于“诲淫”,更对其“诲淫”的内容,作了合理阐述。其实,闻一多的观点,未尝不和周作人的阐发相同,至少有所交叉。他对《蕙的风》所看轻的,当是其“无诗”即缺乏艺术含量和美感。因为当时闻一多对唯美主义的追求达到极端,这在闻一多此前与清华校友的通讯中就可看出端倪。如他刚到美国不久就致信国内的梁实秋和吴景超说,“我的志愿远大的很”。他还针对吴景超拟创办《清华月刊》所陈“三条理由”,即“与文学社以刺激”,“散布文学空气于清华”和“与国内文坛交换意见”等,他说:“我以为比较地还甚猥琐。我的宗旨不仅与国内文坛交换意见”,更“径直要领袖一种之文学潮流或派别”。我们所以肯定闻一多所欲“领袖”者是极端唯美主义,这是根据他之“迩来复读《三叶集》,而知郭沫若与吾人之眼光终有分别,谓彼为主张极端唯美论者终不妥也”的推断。闻一多认为郭沫若和他们“眼光终有分别”,因此不属极端唯美论者,根据逆向推理规律,他们就是“极端唯美论者”肯定无疑。闻一多还将清华校友欲创的刊物和美国意象派《诗刊》相比拟,将其命名《红荷》,因为他“更求一秀丽且庄雅之名”。就在这封信中,闻一多洋洋洒洒评价当时的很多诗人诗作,其中涉及到郭沫若的《女神》,康白情的《草儿》,俞平伯的《冬夜》等。
闻一多痛心疾首地高呼:“始作俑者的胡先生啊!你在创作界作俑还没有作够吗?又要在批评界作俑?”不仅如此,闻一多更欲扩充所创杂志内容,为的“以与《创造》并峙称雄”。尤其不仅写出批评郭沫若的《(女神)之地方色彩》,而更写出唯美诗作《忆菊》、《秋色》、《剑匣》,还有属于爱情范畴的《红豆之什》42首。就在这种背景下,闻一多收到梁实秋从国内寄来的《蕙的风》,才对其作出不仅“诲淫”,而更“无诗”的断语。但我们切莫据此认为闻一多对《蕙的风》的态度是文学宗派在作祟。其实就在他批评汪静之的同时,就给梁实秋写信说:“我们不应忽视不与我们同调的作品”,“只要是个艺术家,以思想为骨髓也好,以情感为骨髓亦无不可;以冲淡为风格亦可,以浓丽为风格亦无不可”。因此他认为“徐玉诺是个诗人”,并将其诗集《将来之花园》和冰心的《繁星》诗集并肩看待,尤其夸赞徐玉诺《夜声》诗句如“在黑暗而且寂寞的夜间,/什么也不能看见,/只听得……杀杀杀……/时代吃着生命的声响”等属于“绝唱”。就在此种对比中,闻一多才对《蕙的风》作出不无刻薄的评判。
闻一多批评《蕙的风》时,他的《红烛》诗集即将出版,其著名爱情诗《红豆篇》就在其中。《红豆篇》是根据唐代王维《相思》的内涵而命名,将“此物最相思”作为他全诗的题旨。《红豆篇》原来50首。经过删改保留42首,表现远在异国他乡的闻一多对国内妻子的思念。既然闻一多对《蕙的风》作出“诲淫”和“无诗”的评判,那么就让我们欣赏他《红豆篇》的纯洁情操和唯美诗艺吧:“红豆似的相思啊!一粒粒的/坠进生命底瓷坛里了……/听他跳激的音声,/这般凄楚/这般清切!”“爱人啊!/将我作经线,/你作纬线,/命运织就了我们的婚姻之锦;/但是一帧回文锦哦!/横看是相思,/直看是相思,/顺看是相思,倒看是相思,/斜看正看都是相思,/怎样也看不出团圆二字。”“我唱过了各样的歌儿,/单单忘记了你。/但我的歌儿该当越唱越新,越美。/这些最后唱的最美的歌儿,/一字一颗明珠,/一字一颗热泪,/我的皇后啊!/这些算了我赎罪的菲仪,/这些我跪着捧献给你。”词句简练,情感真挚蕴藉。因为继承了《国风》温柔敦厚传统,所以虽发乎情却止乎礼义,绝无庸俗丑陋内容出现。不仅诗意能让读者咀嚼不已回味无穷,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而且诗艺留给读者更多美感享受。
然而汪静之诗作却不然。虽然《蕙的风》也有较好的诗作,如梁实秋和闻一多分别肯定的《谢绝》和《尽是》,还有《题B的小影》等,均满含着诗意和情感,但毕竟这些诗作都太简短。当然,诗行长了未必诗作就好,即如《我俩》其中一段:“我生平最不能忘的一次——/我年十五你年十三——/你的姆妈微笑对你说:/‘我底娇娇,/今夜和哥哥同睡吧。/那时你还不懂得什么,/我俩只互相爱着罢了。/那夜的亲吻异样甜蜜——/到于今还甜蜜——/哦!到死还甜蜜呵”,诗体确实解放,但却丧失诗感。语句确实通俗,但却浅露恶俗。《蕙的风》如此缺乏艺术含量,这就难怪闻一多认为其“无诗”。即便胡适充分肯定的“深入而浅出”者《我愿》,其艺术价值也远逊于闻一多的《红豆篇》之九,更比不上闻一多后来创作的《相遇已成过去》和《奇迹》这些既真情流淌,又温婉蕴藉之爱情诗的艺术价值。更兼汪静之也确实没有遵从道德礼教规范,诗句发乎情也止于情太过青春无忌。他之“我是情动于中而行于言,完全是盲目的,不自觉的”自白就是证明。然而贯穿在闻一多爱情诗中的,却是以理节情甚或说以理节欲的特征。因为诗人确实不能如周作人所说,“做得”就能“说得”,更不能随意想唱就唱。因为虽然道德说教不是诗,但非道德的内容表现,更不属于诗,而只有诗本身才算诗,无需再多阐述。而《蕙的风》之所以有浅露等不足,归根到底是汪静之“修养有限,创作斯浅”,根本不能和闻一多诗作相比。
其实,即便汪静之自己,后来也认识到《蕙的风》存在很多问题。他说:“很明白地发现新诗如散文,如说话,太粗糙,太琐碎,太分散,太杂乱,太不修饰,太没有艺术性。”《蕙的风》缺乏“内含音节的匀整与流动”,因为明白“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这“正如字句的排列有恃于全诗的音节,音节的本身还得起源于真纯的‘诗感”,“诗的字句是身体的外形,音节是血脉,诗感或原动的诗意是心脏的跳动,有它才有血脉的流转”。然而这正是《蕙的风》所欠缺者。
如果认为周作人等为《蕙的风》的辩护错位,那么我们必须肯定闻一多对汪静之批评的价值。因为周作人等论争内容除夹杂人身攻击之外,更多则是围绕道德标准的文化取向角度纠缠,貌似很有道理,实际是偏离了文学本身。但闻一多却不然,他既从道德标准,更从诗之本体即艺术审美价值角度立论,这就抓住了关键。因为诗亦属系统工程,是更为复杂的金银盾,即不仅需要内容精纯,还要艺术精湛,任何方面都不可缺失。倘若根据闻一多和汪静之当时的创作进行考察,显然前者优于后者,后来的创作更是如此。闻一多既有实力,又有远大志向,这才在通讯中蔑视汪静之的诗作。我们虽肯定闻一多对汪静之的批评很有道理,但毕竟他和胡梦华都将其不足放大,而且言辞也同样太过偏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