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蝇贪”需盯紧“微权力”
2014-12-09张枫逸
文/张枫逸
对付“蝇贪”需盯紧“微权力”
文/张枫逸
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
“蝇贪”看似不起眼,其危害却不小。基层公务员直接与企业、群众打交道,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第一道门面”,其贪腐现象势必大大损害政府形象。教育、环保、城建、民政等容易滋生“蝇贪”的领域,更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送了礼,污染企业、违法建筑就能逍遥法外;不送礼,合法经营的商家也要被处处刁难。如此黑白颠倒的执法逻辑,严重侵害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权力体系中,基层公务员就好比毛细血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肌体的健康。任何善政都要通过基层的落实,才能转化为民生福祉;在群体性“蝇贪”的潜规则下,再好的经都可能被这些歪嘴和尚念歪。因此,我们不仅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更要一样打,对付“蝇贪”也要拿出“打虎”精神。
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权力不大却能用到极致,恰恰说明“微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存在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就拿一个企业来说,怎么检查、检查几次、查到了怎么处理,往往都是执法人员自己说了算。正如一位行贿者所言,“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卡我”。遏制“蝇贪”,必须严格约束“微权力”,健全执法机制,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避免少数人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权力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对于基层公务员的监督,也要渗透到权力体系的毛细血管。“蝇贪”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源于基层点多面广,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内部监督太软”的真空。遏制“蝇贪”,还要建立完善“微监督”,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敢于对“收你钱财,对你关照”的潜规则说不。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于“蝇贪”不能有丝毫的姑息纵容。诚然,“蝇贪”往往限于在企业与工作人员之间,受贿次数较多但数额零散,存在一定程度的发现难、查证难。但有关部门还是要像打“老虎”一样重视打“苍蝇”,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只有坚决落实“微处理”,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才能树立基层执法人员对于党纪国法的敬畏,不敢逾越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