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的博弈、动因及影响
2014-12-08张颖
张颖
一、资产减值和盈余管理的博弈关系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称之为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判断其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其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作为一项具体准则出现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成熟、趋同国际的重大体现,这有利于企业更加稳健地确认收益、计量资产,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企业经营管理当局在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许可的范围内,为实现其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对其相关会计数据进行策略性调整的一种行为。适当的盈余管理有助于企业树立稳定发展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对社会投资的吸引力、聚合资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公司未来生存、获利及长远发展有良好地促进作用。但超过限度的盈余管理就会使会计信息失去可靠性,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下滑,轻则使企业利益受损,重则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甚者阻碍社会资本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是国家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出发,为保护股东、债权人、政府机关、社会公众等与企业之间达成的一种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证券监管部门及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该规范的坚定维护者,反对一切违反规范的行为,而企业管理当局从自身利益出发,经常在遵守规范的损益与破坏规范的损益中进行权衡。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时常会作出破坏规范,操纵盈余的行为,因此会计准则和盈余管理形成博弈关系。资产减值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同样体现了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抗衡。这在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中反映出来,现行会计准则的修订正是这种矛盾斗争的结果,是追求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的权衡。
二、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内因。企业管理层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内因就是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管理层也就是企业会计信息的提供者,通常比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更多的企业内部信息,因而必然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不对称,信息提供者会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盈余信息过程中,作出对自己有利或对自己和委托人均有利的盈余管理行为。
同时,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使得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就使得企业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相互分离。由于并不拥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因此管理层不会有动力去利用他们的权力追求股东收益的最大化,而更关注于其自身收益在其聘任期内的最大化,因此管理层必然会想方设法探寻各种对自身有利的盈余管理行为。
(二)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外因。(1)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难度较大。资产预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确认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但是目前市场价格机制尚不健全,各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的合理确定有较大的困难。现有准则使用的计量属性包括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等,它们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现行会计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等概念,虽克服了原会计制度的缺陷,但操作起来过于复杂。 (2)资产减值过多地依赖职业判断。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准则仅原则上进行了规定,计提的标准和计提的比例则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在客观上为企业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节企业盈余提供了可能。例如,现行会计准则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确定。其中“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都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存货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和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回收金额与可变现净值,在一定程度上更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可回收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的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其不确定性则更加明显。(3)外部监管缺乏权威性。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一定的随意性,又没有既定的衡量标准,且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所以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企业的外部人员对企业资产的性状特征,使用价值等又很难详尽地获取,这使得会计事务所、审计等部门对企业的资产减值进行再确认就缺乏标准性和权威性。
三、资产减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资产减值准则制约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及披露要求。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据此,企业在对外报送中期财务报告时均应按照准则规定判断各项资产或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便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上市公司中期财务报告中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年底一次性计提减值准备的现象,这对投资者等报表使用者根据中期财务报告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有利的。同时,资产减值准则不仅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累计影响数,而且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原则、程序及方法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这样不仅扩大了其披露的空间,同时也限制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有利于降低企业管理当局利用资产减值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2)限制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以前许多上市公司经常通过计提资产减值或冲回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在企业经营状况较好、盈利较多时,通过大幅度、大面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此来增加本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减少本年利润、隐藏利润;在企业经营状况欠佳、盈利下降时,再冲减曾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来增加利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样的虚假会计信息便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所以,为了制约这种盈余管理行为、规避这种会计虚假现象,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其中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样企业就很难通过冲销资产减值准备来迅速提升企业利润,这便大大压缩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转回”这一盈余管理手段来虚增虚假利润的空间,使得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会更加慎重,从而极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资产减值准则为企业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1)资产可收回金额依赖于主观判断,有较大的随意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对资产减值的计量中,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给予了明确规定:可收回金额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虽然资产减值准则对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做出了详细说明,但是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折现率的选择等很大程度上依然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主观职业判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因此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粉饰报表的隐患并未消除。同时,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准则做了谨慎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为我们也提供了一些可借鉴的经验,但是众所周知,公允价值的定义相对抽象,计量也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在我国现阶段资产评估市场又不够充分,所以准确、客观地确认公允价值有较大难度,这样也使得企业管理者可利用公允价值来进行有目的的盈余管理。(2)减值迹象的认定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虽然资产减值准则具体给出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但是它并没有包括所有可能出现的减值迹象,而且缺乏现实可操作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来认定其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来进行企业的盈余管理。
参考文献:
[1] 纪金莲.《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与盈余管理》.会计之友,2013(2)
[2]韩晨,李学峰,张宇.《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盈余管理的研究》.财会月刊.2014(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