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规模农机大户发展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4-12-07肖鸣祥李铁军
肖鸣祥 李铁军 杨 力
根据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围绕农民增收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加快培植拥有5台以上大中型农业机械的农机大户,并引导其创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该市农机局近期组织对农机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或拥有5台以上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规模农机大户专项调研,并实地走访部分规模大户,初步摸清了全市农机大户现状和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1 规模农机大户发展现状和特点
全市现有农机户80667个,其中农机固定资产在20万元以上的农机专业大户4197个,农机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或拥有5台以上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规模农机大户202个。规模大户分别占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户的4.8%和0.25%。
1.1 农机固定资产和机具较多
全市规模大户拥有农机总资产原值达1.03亿元,占全市农机资产总量的3.4%。规模大户户均拥有农机资产和机具分别为52万元和12台套,分别是普通农机户的13倍和10倍。其中农机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达15个,占比7.4%。农机资产和机具规模最大的是江都区宜陵镇唐洪,其家庭拥有农机资产365万元,机具总数为61台套,包括15台大中拖、10台插秧机、9台收割机、8台植保机械、4台烘干机和15台套各类配套机具。
1.2 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
全市规模大户户均服务农户470户,服务数量是普通农机户的30倍以上,单机作业效率是普通农机户的3倍以上。其中服务规模最大的是仪征市新集镇刘金伟,服务农户数达3600户。在202个规模大户中,有机耕作业大户36户,规模最大的大户的大型拖拉机年作业量达133.33 hm2以上;有机插作业大户45户,规模最大的大户有10台乘坐式插秧机,机插作业面积达800 hm2,单机年作业量在66.67 hm2以上;有机收作业大户51户,规模最大的大户拥有10台联合收割机,联合收割机单机年作业量最多达333.33 hm2;有烘干加工大户6户,规模最大的大户拥有12台烘干机,烘干作业服务面积达800 hm2;有综合作业规模大户63户,规模最大的大户一条龙综合作业服务面积累计达2333.33 hm2/a。
1.3 经营服务总收入较高
全市规模大户户均经营服务和农机作业总收入分别达53万元和32万元,分别为普通农机户的16倍和12倍。经营服务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有26户,占13%。流转土地的有83户,占41%,户均流转面积达24.93 hm2。大户流转土地面积最多的达120 hm2,年经营服务总收入达700多万元。江都区仙女镇周昌松拥有多台插秧机和收割机,跨区机收和机插作业服务面积合计666.67 hm2,农机作业总收入达120万元,其中跨区作业收入占一半。
1.4 “家族式”抱团经营特色较浓
由于规模农机大户拥有的机具多,服务面积大,对外经营服务基本上采取“家族式”管理。以家族为单位,吸纳一定数量的雇工,在本地开展多项目作业服务或赴外地专业从事某一项目的跨区作业,是规模大户发展的基本特点。这当中有父子搭档一起上的,也有兄弟抱团“走江湖”的。宝应县柳堡镇李明杰以前是一名吊车司机,4年前从江阴市回乡,帮助父亲李德胜从事跨区机插作业,成为新一代农机领头人。高邮市卸甲镇王森兄弟、连襟9人,常年组队外出从事跨区机收作业,成为当地有名的“农机老板”。
2 农机大户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
虽然该市规模农机大户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农机社会化服务成效显著,但普遍存在着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农机库房建设用地难落实
202个规模大户中已建机库的有158个,但多数面积不足100m2,急需新建、扩建机库。有的大户没有地方建机库,为防止百万价值的插秧机日晒雨淋,被盗被损,只好将部分机具分别存放于外地,农忙期间再开回来;有的大户仅有几十平方米的简易机库,只能存放部分机具,新买的大型拖拉机因没有地方存放,迟迟不敢去提货;还有的大户虽然在家前空地上建起了临时性库房,但因周转场地较小,新上马的烘干机等机具不能充分发挥效能。
2.2 农机作业服务成本费用负担较重
近年来,由于燃油费、人员工资、折旧费等上升较快,挤压了农机大户的纯收入。在各项费用支出中,燃油费的占比最大,约占农机作业总收入的25%左右。由于农机具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一台机械四五年不换,就没有作业市场了,许多农机大户叫苦不迭,辛辛苦苦赚点钱,扣除燃油费和农机折旧费就所剩不多了。江都区仙女镇周昌松共有30台大中型农业机械,每年仅燃油费支出就高达30多万元。
2.3 新办农机专业合作社限制较多
目前规模大户中领办合作社的有26个,仅占全市农机合作社总数的5.5%;成立家庭农场的有28个,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13.5%。走访调查中发现,大部分规模大户都有成立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愿望,但由于部分地区片面追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对新办合作社的入社农户数有较高的要求,个别地方甚至规定要有上百户的成员参加,才能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这些不切合实际的做法,影响了农机大户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3 对扶持农机大户加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3.1 加快制定出台农机库建设用地扶持措施
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和农业规模经营面积的扩大,新型农业经营和农机服务主体对发展大功率、高性能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大型农机具存放、维修、保养问题成了阻碍农机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为推动农机服务组织机库、油料库、配件库、维修间等“三库一间”基础设施建设,省、市财政分别出台了“以奖代补”扶持政策,但对机库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均有严格规定,只有达标合格,才能奖补。建议尽快制定新型农机服务主体机库建设用地指导意见和扶持措施,解决农机大户和合作社机库建设燃眉之急。
3.2 落实大中型农业机械燃油补贴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目前采取的将燃油补贴打包到农资综合补贴中直接发给承包人的做法是不合理的,真正从事农田作业的农机手拿不到一分钱燃油补贴,而已经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却仍然可以享受农资综合补贴。此外,费改税后,农机手还要承担油价中的燃油税费,加重了农机手的负担。建议参照渔船和出租车燃油补贴办法,研究制定大中型农业机械燃油补贴办法。
3.3 进一步加强对农机专业大户的引导和培训
农机专业大户在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中最具发展潜力。向外发展,可创办成立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向内发展,可创办成立家庭农场,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双主体”。建议取消对农机大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方性限制规定,加强对农机大户的引导和培训,推动更多的农机大户创办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机示范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农机大户队伍,引导生产要素向农机大户集聚,不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