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结构调整
2014-12-07
“要科学规划,创新保障房投融资机制和土地使用政策,更多吸引社会资金,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约1 亿人居住的各类棚户区和城中村加快改造,让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安居乐业。”
这是昨日(9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时所说的话。
李克强对各地的积极探索给予肯定。并且,在中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之下,他强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国家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确定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共62 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
李克强表示,所有试点都要以改革为统领,按照中央统筹规划、地方为主、综合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紧紧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
此外,李克强表示,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在实践中形成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同时鼓励未列入试点地区主动有为,共同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作贡献。
在具体操作方面,李克强表示,要公布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探索实行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允许地方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把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约1 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不能让他们‘悬在半空’。”李克强强调。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城市周边郊区的农业用地,可以直接转成城市建设用地。此外,农民进城落户变成市民,所腾出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满足城市化建设需要。
李克强强调,新型城镇化是关系现代化全局的大战略,是最大的结构调整,事关几亿人生活的改善。
此外,李克强强调,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东部产业园区在中西部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以“业”兴“城”,做大做强中西部中小城市和县城,提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约1 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逐步减少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