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扶贫攻坚和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现状及思考
2014-12-06漆晓康何渊清
□ 漆晓康 何渊清
为深入推进宜春市扶贫攻坚和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5月中下旬,笔者随同市政府办、市委基层办等单位有关同志,对全市各地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和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关于安排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市省属单位开展定点扶持贫困村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查,既挖掘了先进典型,又发现了存在的不足,同时对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扶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铜鼓县永宁镇小水移民新村已安置移民19 户85 人
高桥集镇移民新村
1、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袁州、铜鼓、万载等县(区)还将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当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实施方案、关于安排县(市、区)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方案,等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督查统计,全市共安排74个市直和县(市、区)直单位定点帮扶74个省、市两级贫困村,每个帮扶单位都组织成立了驻村帮扶工作队。
2、强化了工作举措。一是机构队伍得到加强。丰城市、上高县增加了多名年轻干部从事扶贫和移民工作,扶贫和移民工作机构基本理顺。二是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足额落实财政扶贫配套资金,全市共落实财政配套资金165.03万元;增加了扶贫和移民专项工作经费,袁州区采取扶贫和移民项目税收留成部分按比例计提的做法,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5万元用于扶贫和移民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其他县市也都按照要求,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扶贫开发工作。三是扶贫帮困活动有序开展。各地都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参与扶贫帮困的党员干部达一万余名,每年帮扶贫困户1.1万户,帮扶资金达500 多万元。四是扎实开展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各地对上级下达的贫困人口进行了分类测算、评估识别及建档立卡。五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各县(市、区)都投入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两后生”和富余劳动力开展务工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人员近万人,新增转移就业500 多人。
3、落实了扶贫责任。各地都分别在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贯彻落实意见、县(市、区)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或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实施方案中,对领导干部和部门扶贫职责、任务和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了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村、乡镇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帮户的工作模式,全面落实了领导和部门扶贫责任。
二、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情况
1.建立了队伍。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建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科级干部为骨干的定点扶贫工作组。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农工部、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烟草公司、市审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帮扶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调查了解贫困村的贫困状况和群众期盼,积极帮助贫困村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两年来,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共研究定点扶贫工作200多次,每个单位安排帮扶工作人员2-3名。
2.制订了计划。大部分单位帮扶工作组针对致贫原因和干群意愿,结合本单位政策、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根据轻重缓急和群众意愿,统筹兼顾,精心谋划,分年度制订帮扶规划,并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明确了扶助项目、扶持资金、建设计划、目标任务、监督验收等,做到工作有计划,帮扶有举措,脱贫有目标。市交通运输局不但制定了年度计划,而且站在“治贫要治根”的高度,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等方面,制订了较为系统的五年帮扶规划。
3.形成了机制。一是资金筹措机制。主动压缩单位开支,挤出部分办公经费支持帮扶村扶贫项目建设,其中43个帮扶单位两年来共挤出单位办公经费306万元对贫困村进行扶持。积极为帮扶村出主意、想办法,加强与交通、农业、水利、林业、教育、科技、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帮助争取项目扶持资金,两年共争取项目资金1800 多万元。同时,广泛动员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奉献爱心、结对帮扶,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帮扶资金筹措机制。二是精准帮扶机制。多数帮扶单位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了一批干群期盼、效果明显的村组公路、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等民生项目,集中力量,集中资金给予扶持,变漫灌普惠式扶持为滴灌特惠式精准帮扶。比如,市委办协调和争取项目资金54.5万元,帮助硬化村组公路970 米,修建村民公用码头一个和文化活动中心一所。市纪委(监察局)筹集和争取资金109.58万元,实施村组公路拓宽硬化、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新建长85.58 米、宽6 米桥梁1 座。市政府办筹集和争取资金100余万元,实施了河道和灌溉渠道修建、饮水工程、村庄亮化等项目,彻底解决了全村农田灌溉难题。市政协办自筹和协调争取项目资金48万元,实施了3.5 公里组级公路硬化、村部办公楼建设、扶助200 亩金银花种植等项目,同时筹资帮助全村10个村小组安装太阳能路灯51 盏。市委统战部筹集资金33万元,实施水利工程、灌溉渡槽、村组公路等建设项目,同时向村委会捐赠价值1万多元的办公和会议桌椅。市委农工部自筹和争取项目资金375.2万元,帮助硬化村组公路7.9公里,实施新农村建设试点3个,修建水渠200 多米,争取两个小二型和3个小型水库加固改造项目,帮助组建两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种葛500亩、养鱼1000 亩。市交通运输局筹集各项资金80 多万元,实施4.6 公里村组公路硬化、饮水工程、村部改造、文化站和客运候车亭建设等项目,在2013年抗旱工作中,捐资1.5万元,请市环卫处洒水车送水进村,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市财政局筹集和争取资金260多万元,其中单位筹集46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220 多万元,改造两个小二型水库,修建一个山塘水坝,改造中低产田400 多亩,硬化村组公路6.2 公里,新建桥梁1 座,建设红旗组文化中心1 处。市审计局自筹和争取资金122万元,硬化村组公路1.5 公里,新建小学教学楼580 平方米,建饮水工程一处,安装太阳能路灯3 盏。市水利局筹措资金136.45万元,帮助帮扶村修建水渠2500 多米,农田受益面积500 多亩,新建饮水工程一处,解决220 户村民饮水问题,帮助加固山塘水库一座。市安监局自筹和争取资金271.2万元,帮助硬化村组公路4.2公里,争取新农村建设试点一个,实施小学教学楼搬迁前期土地平整工程,扶持新建花炮引线厂等。市国资委筹集资金42万元,改造村小学一所,修建改造危桥一座,修建饮水工程4 处。市民政局自筹资金17万元,争取项目资金67.7万元,实施饮水改造工程,解决全村2300 多群众饮水困难;筹集专款5万元,扶持村里幸福院建设。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开发办、市计生委、市委政法委、市旅游局、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也都各尽所能,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瞄准群众迫切需求,实施一批帮扶项目,形成精准有效的帮扶机制。三是行业帮扶机制。部分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帮扶工作。如,移动宜春分公司除筹措资金4.5万元扶持组级公路建设外,还发挥行业优势,投入资金190 多万元,在只有1148 人的帮扶村新建移动基站2 座,架设通讯光缆6000 余米,发展宽带用户40 多户。市林业局针对帮扶村地处深山林区,森林防火责任重大的情况,发挥该局行业优势,指导帮助村里建立一支半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市农业局利用自身专业技术人才优势,结合帮扶村自然资源特色,重点指导村民发展黑山羊养殖。四是访贫问苦机制。各定点帮扶单位引导和动员党员干部,积极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困难老党员、老干部活动。每年岁末年终,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慰问,59个帮扶单位每年走访慰问贫困户1000多户,每户平均慰问金和慰问品价值400-500 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举措还不硬、不实。各地在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中,原则性、指导性的措施多,实实在在、操作性强的措施少,缺乏专项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撑。个别县市机构队伍力量薄弱,难以应付正常工作开展。
2.定点帮扶工作进展不平衡。多数帮扶单位工作积极主动,帮扶效果明显,但也有少数单位工作被动,消极应付。如,有4个部门单位,只是走访了部分贫困户,没有为帮扶村提供资金扶持,也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帮扶举措;有6个部门单位从未到村开展帮扶工作。有的单位将新农村建设点当成扶贫点开展帮扶;也有个别单位只开展了一年帮扶工作,第二年就没有到点帮扶;个别单位不仅没有开展工作,而且对基层来联系工作的同志态度生硬。
3.帮扶思路不清晰。没有结合帮扶村实际制定长远有效的五年帮扶规划。对怎么帮、帮什么、帮多久的问题缺乏清晰的思路;重输血,轻造血,资金、物质扶持多,能力建设、素质提升等“增强造血功能”方面的扶持少;重眼前、轻长远,帮助解决基础设施等面临的现实问题较多,注重培育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培植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扶持较少;重技能培训,轻思想引导,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工作做得不够。
四、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的几点思考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扶贫攻坚和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笔者认为重点要在转变帮扶理念的同时,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扶贫济困的工作合力。
1、更新包村帮扶理念。帮扶单位要在注重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切实更新帮扶理念,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理念,破除“等、靠、要”的思想,帮助贫困群众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2、深入推进部门定点扶贫工作。一是争取上级支持。抓住省级调整定点扶贫单位契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以及有关省直定点帮扶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争取上级安排更多的省直单位来宜春市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二是做好协调服务。对在宜春市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的省直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总结和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项目扶助。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对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有力、帮扶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着力抓好“十二五”期间定点扶贫工作的基础上,今后随着贫困村的调整,继续制定完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建立健全定点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
3、全面开展驻村帮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驻村帮扶和帮扶到户工作。一是组建帮扶工作队。在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同时,市县两级帮扶单位要抽调专人组成帮扶工作队,定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实现省市两级贫困村帮扶工作全覆盖;二是启动党员干部结对挂牌帮扶。对全市18.53万扶贫对象,分两期开展帮扶,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挂牌帮扶,确保扶贫对象2020年摆脱贫困、实现小康。
4、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扶贫济困。引导动员民营企业和爱心人士发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宜春市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鼓励民营企业家深入贫困地区创办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企业;采取冠名、建立标志性宣传牌、评选表彰爱心企业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支持贫困地区各项社会建设事业;县(市、区)政府对投资贫困地区的民营企业制定财政按税收比例返还的优惠政策,吸引民营企业参与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和扶贫济困工作。
5、积极协调行业扶贫。一是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交通、水利、科技、农业等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把贫困地区作为第一投向,优先予以安排。力争2020年前全面解决村、组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二是改善生存发展环境。整合城建、民政、扶贫等部门政策资金,全面实施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确保2020年前解决贫困群众基本住房问题。电力部门积极争取和安排专项项目资金,解决贫困地区用电问题,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行业优势,帮助贫困地区解决信息通畅问题等。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卫生、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制订专项政策,筹集安排专门资金,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就医难、读书难、看电视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