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中学阶段篮球优秀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对比研究
2014-12-06费瑛
费 瑛
(江苏科技大学体育学院,212003)
1 前言
青少年篮球后备人才成长一般经历三个阶段,即启蒙阶段、技能快速成长阶段、初步成熟阶段,其中中学阶段在我国指初中、高中时期,在美国指7-12年级,对应年龄均为12-18周岁。此年龄段运动员多项素质能力如身体素质、各系统机能水平、心理、智能处于发展敏感期,实施科学训练能事半功倍地提高人才质量,同时作为高水平篮球后备队伍的主要来源,中学阶段后备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影响着未来高水平篮球后备队伍质量,进而影响国家的篮球实力,因此必须给以重视。鉴于美国长期以来在世界篮坛不可动摇的霸主地位,对比中美之间篮球人口成正比、篮球实力成反比的现实,笔者认为探寻中美篮球优秀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之间的差异,取长补短,对提高我国篮球竞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 中美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比较
“机制”一词源于希腊文,本义为机器构造及工作原理,但现代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不仅仅指: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中各协作部门的组成及其工作原理,更衍生出通过制定合理规章制度保证其协调运行并发挥作用的含义。根据我国现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结合其它学者:培养体制、赛制、选材、教练员、物质保障是影响篮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1]的研究成果,兼顾机制与体制、制度、指导原则、规章制度之间的关系,我认为理想的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应是:在适当原则指导下,通过制订合理的人才培养体制和规章制度,有效划分培养过程中各环节的责、权、利关系,使各部门齐心协力,力争在最短时间、培养出大量优秀篮球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式,据此定义选定:指导原则、体制、规章制度三方面指标,对中美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2.1 指导原则
从各种资料看,中美两国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活动的指导原则都是“经济性”原则,但外延不同。
美国执行经济性原则时重视其“效益”的内涵:相关培养活动完全依靠各级学校课余训练完成,教体高度结合规避了体育系统重复建设场地、教育系统重复培养教练员的双重浪费,大大提高了投入产出比,更重视“社会效益”的外延:篮球后备人才参训面大,人数比例甚至超过同龄学生总数的30%,在美国文化中“崇尚英雄”情结的推动下,学生参与篮球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如2007-08赛季,全美约有1.3万所中学和100.2万人参与了中学校际篮球比赛[2],并吸引大量家长投身其中,使中学篮球训练投资不变的前提,在扩大球迷群体、推进篮球技术普及、刺激体育消费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反观我国,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活动非常重视经济效益原则,长期以来将大量训练资源集中于体育系统,在国家一穷二白的情况下硬是促成了竞技体育的腾飞,但是因为放弃了社会影响力、参与规模和示范效应更大的教育系统,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活动失去了扩大社会效益的机会。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国家体育工作的侧重点从单一追求竞技成绩转向竞技成绩与国民健康并重,而忽视社会效益也间接使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陷入了社会参与程度迅速下降、生源大幅萎缩的困境。目前,体教结合甚至竞教结合是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途径,但其模式、途径和规章制度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2.2 人才培养体制
中美两国采用完全不同的人才培养体制。
美国采用“各级学校-职业队”的培养体制,人才培养完全依赖教育系统,没有专门的篮球学校承担培训任务。中国采用“体校-省队-国家队”的培养体制,培养工作由体育系统承担,近年因国家倡导“体教结合、社会办学”,开始有新的培养单位充实进来。目前培养单位有三类,分别隶属于:(1)体育系统,包括各市体校、省体校、省属篮球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省篮球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业余训练队伍等;(2)教育系统,包括各级中学业余训练队伍、中学体育传统学校、中学篮球运动试训点等;(3)社会性质,包括各级各类篮球运动学校、单项俱乐部等,其中仍以体育系统培养单位为主。
两种体制培养出的篮球后备人才具有明显差异:教育体制下培养的人才从整体上看,文化知识、修养、能力与同龄人相当,而身体运动能力和篮球知识、素养优于常人;体育系统培养出的人才从整体上看,运动能力和专项技能出众,文化水平低于同龄人群,知识、修养和能力整体较差。众所周知,篮球需要在激烈身体对抗中完成高水平智力较量、复杂攻防战术转换,技能水平不足可以依靠头脑和战术配合弥补,但文化知识欠缺所导致的分析归纳和领悟贯彻能力不足,可能会影响运动员对战术的理解和与全队攻防体系的融合,影响比赛中正确合理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进而限制运动员向更高水平发展的空间,也从整体上影响了运动员成材率;此外,文化水平低还可能影响运动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常形成,造成运动员退役后融入社会困难,影响其二次创业的发展前景,这从频频报导出的退役运动员以当搓澡工、卖金牌、看大门为生,甚至抢劫入狱的事件中可见一斑,而这些事件反过来又影响了运动员招生工作,致使生源日益萎缩。
2.3 规章制度
根据人才培训活动内容和特点,选取招生、学训、奖惩激励、反馈调节、监管保障五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2.3.1 招生制度
生源是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扩大生源无疑是推动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走向繁荣、缓解训练压力的良策,也应是制订招生制度的前提和出发点。中国人口总数高出美国4倍,但中学阶段美国篮球后备人才总数常年保持约60万人[3]的水平,而2008年我国全国业余体校参加篮球训练学生总数仅为3.38万[4],两相对照,招生制度的成败显而易见。
从训练角度看,中美招生工作存在巨大反差的主要原因在于:(1)对“后备人才”概念理解不同。通常意义上,篮球后备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篮球运动学识水平和技能,将来可能在篮球领域内做出创造性贡献的青少年,我们把这种贡献限制在运动能力方面,美国人却把它扩大到运动、教练、裁判,甚至是组织能力、交往能力等多个方面。这种理解上的不同表面上看是造成了后备人才数量上的巨大差异,但其深层影响可能会涉及球迷数量、教练员水平、甚至篮球比赛组织者水平、篮球经纪人水平等方方面面,进而影响篮球运动总体发展速度和繁荣程度。(2)选材指导思想不同。美国中学阶段篮球教师大都奉行“兴趣第一”、“全面发展为主”的选材指导思想,选材时以学生兴趣为主,要求非常宽松;在中国,各级体校选材着眼点都是能否成为专业运动员,因此选材时摆在第一位的是先天身体形态。诚然,篮球是公认的“长人运动”,理论上先天身体条件占优的运动员比赛优势更大,但篮球更具有激烈对抗和制约与反制约的特点,在拼智、拼力、拼体、拼技的过程中,判断和处理能力超群的运动员往往占据上风,事实上这种超群的后天能力与出众的先天身体条件并非相伴出现,过分强调先天身体条件可能会与许多后天能力超群的运动员失之交臂,这可能就是美国从来不缺乏如韦伯、达蒙·斯塔德迈尔、博格斯、艾弗森这样身材矮小却笑傲NBA球场的超级球星,而我国却一度出现篮球比赛中锋一流、后卫三流的尴尬局面的原因之一吧。此外,现代选材研究发现,对竞技体育而言,身体发育速度较慢、青春期开始时间延后、发育时间延长的青少年是成材率最高的群体,但他们在青春发育前期各项身体指标并不出众,而中学阶段选材时过分强调身体发育指标和数据往往会漏掉这部分可造之材,拒绝他们参与训练的同时也人为降低了运动员的成材率。
2.3.2 学训制度
学习训练是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活动的主旋律,但学训争时长期存在并愈演愈烈也是不争的事实。
美国在处理学训矛盾时的出发点是“学习为主、训练为辅”,他们在教学中执行“共同学习”制度,要求运动员和普通学生一起按相同内容、进度和要求学习,运动员在文化课通过率和毕业率方面没有特权;加之中学生心中如“圣殿”般存在的NCAA规定:运动员高中阶段各科平均成绩必须达到C,在SAT(学术倾向测试)中获得700分,才能被招入,否则球队将面临处罚,因此学训双方都非常重视文化学习。在训练竞赛中,各州立中学协会篮球联盟强制规定了明确的中学篮球队训练、竞赛时间,如德克萨斯州规定中学代表队每年只在10月至来年4月组织集中篮球训练,非比赛日每周训练4-5次,每次2-3h,每赛季参加正式比赛的场次应为28-34场,男队不超过44场,女队不超过40场[5],这些举措提高了训练效率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训矛盾。
在中国,各级各类体校学训制度基本上都是半天学习、半天训练,表面看似乎是学习与训练并重,但每天3-4小时的大强度训练及其恢复占用了学生大量的体力和精力,实际降低了学习效率,加上体育系统内普遍存在的“学习自由散漫问题”在校方默许、教师放任、教练员不以为然等多种因素作用愈演愈烈,目前我国各级体校中学训矛盾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愈加突出。
2.3.3 奖惩激励制度
我国优势竞技项目制胜研究表明:有创新则兴,无创新则衰[5],在经济社会中,利益的再分配是创新的主要动力来源之一,而完善的奖惩制度正是利益进行合理再分配的保证。
中美两国在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活动中都制订了奖惩激励制度,但区别明显。在美国,运动员学习成绩优秀、运动成绩优异,教练员带队战绩出众都可获得奖励,而在我国,各类培养单位中奖惩制度的主要考核标准无一例外都是:输送人才的数量和比赛成绩,文化学习被排除在外。实际上,奖惩制度衡量指标单一,将教练员训练积极性、训练质量、训练手段创新、制订各类教学训练计划的可行性和认真程度以及教练员是否参加再学习和再提高等内容排除在外,会带来以下不良后果:第一,默许教练员可以不计手段提高运动成绩,助长运动员“只要成绩好,其它不重要”错误思想的泛滥,引发各种违纪问题;第二,不能公正评价训练质量:篮球后备人才培养周期长、见效慢,训练质量很多时候靠训练细节体现,而比赛中各种情况瞬息万变、一念之差可能导致结果天差地别,而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奖惩制度标准难免以偏概全;第三,不重视再提高为教练员墨守成规提供了温床:篮球自诞生之日起,技战术的创新发展和组合层出不穷,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创新已深入到篮球训练的各个层面和阶段,教练员作为后备人才培养活动具体的指导者、决策者和实施者,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则后患无穷。
2.3.4 反馈调节制度
根据控制论原理,反馈调节是使工作更贴近目的和要求的必由之路,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也不例外。在建立健全反馈调节制度方面,中美差距较大。
在美国,各州立中学协会篮球联盟每年都会以“专人搜集”和“委托信息公司”的方式收集处理各种反馈信息,并将分析结果总结成文进行通告,而中学相关部门和篮球教练员也会定期针对运动员学习训练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需求信息修正培训工作的某些环节。在国内,各级培养单位虽然或多或少都进行过简单的如座谈、访问形式的调研工作,但均为一过性活动,没有形成制度化管理。
2.3.5 监管保障制度
建立监管制度,能防止培训过程中因升学等利益诱使出现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和拔苗助长等问题,而完善保障制度,保证资金、场地设施和后勤供应,能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保证篮球训练的质量。
总体上看,美国监管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明显高于我国。在美国,监管保障制度内容涉及资金来源与使用、场地设施建设、器材设备配置、后勤保障、运动员招生、教练员招聘等多个方面。在我国,培养单位中设立监管制度的比例低、内容简单,对许多影响培训质量的重要方面缺乏监管,如《篮球大纲》要求13-18岁运动员人均参加正规比赛数量应为30-40场/学年,但目前所有人才培养单位中参赛量最多的是省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队,为20-30场/学年,其它单位只能保持15场/学年[6]左右的水平,这种与制度要求明显不符、损害人才培训质量的做法却因为缺少监管成为普遍行为。此外,保障制度也不健全,不能做到充足及时地给培养单位提供资金、场地、器材、训练设备、甚至是营养、医疗等必需物资,如调研发现在各级培训单位中,平均供给水平最高的省级少体校内,也有近三成篮球队也没有专用训练场馆,而全国所有篮球后备人才培训队伍中年经费投入不足1000元的占到一半50%[7-8]。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中学阶段在篮球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是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其培养质量直接影响篮球后备人才整体质量,而合理的培养机制能提高培训质量,必须给以重视。中美中学阶段优秀篮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的不同主要表现在:1)指导原则内涵一致但外延不同:美国经济性和社会性并重,中国只重视经济性;2)人才培养体制不同:美国采用学校体制,中国采用举国体制;3)规章制度完善程度差异较大:在招生上,中国参训人数上远远落后于美国;在学训方面,美国以学习为主,训练为辅,中国恰恰相反;在奖惩激励方面,美国学、训并重,中国只重训练,且衡量指标单一;在反馈调节方面,美国已形成涵盖面广泛的制度化管理模式,中国还未将反馈调节手段纳入常规制度;在监管保障方面,美国相关制度内容科学,完善程度较高,中国相关制度制订比例低、内容简单,尤其是对直接决定培训质量的训练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管。
3.2 建议
1)完善指导原则,强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
2)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推行体教结合、竞教结合,从整体上提高中学阶段篮球后备人才的文化知识水平。
3)继续推行现有的运动员档案制度,同时完善招生制度,扩大招生人才覆盖面;引导运动员重视和加强学习,压缩训练时间、提高训练要求、增加竞赛场次以提高训练效率,缓解学训矛盾;完善奖惩政策,将学习成绩、训练积极性、科学性指标引入衡量标准;建立信息职能部门,定期搜集整理各种反馈信息;建立健全监管保障制度,提高资金、资源、场地设备的监管水平,通过吸引赞助和捐助、联合办学等措施扩大资源来源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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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篮球后备人才培养部分汇报提纲[R].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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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王建萍,品文峰.影响我国篮球后备力量培养因素的研究—与美国之比较[J].当代体育科技,2010,2(19)91-100.
[8] 曹守奎.吉林省青少年篮球后备人才文化素质分析及培养机制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