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金融与金融创新的反思
2014-12-05严万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湖南分公司
严万全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湖南分公司
一、引言
综合金融是指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可以跨行业交叉经营的金融制度,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风险,满足市场需求。当前,综合金融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趋势。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标志着综合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综合金融在促进金融创新、给人们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风险。如美国AIG进行多元化扩张,从传统保险业务进入了证券、商业银行、投资管理、融资租赁等多个领域,最后整个集团陷入困境;2008年,荷兰国际集团(ING)受股票及债券等证券资产价格下跌、与雷曼相关的投资组合失败、房产价格不断下跌等因素影响,第三季度出现净亏损约5亿欧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仅为8%左右;平安在富通投资中遭受157亿元人民币的市价损失;等等。这引起人们对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风险的重视和反思。研究综合金融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对促进我国金融业的稳步综合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各国对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的研究较成熟(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如表所示)。Charles W.Calomiris认为,综合经营可大大减小金融合作成本,全能银行是金融体系中最有效率的组织结构;Diamond认为,全能银行可以提供广泛系列的金融产品,与企业建立起持续而全面的关系,可为银行带来范围经济收益;Cotnette和Tehranian认为,金融业合并会使运营风险增加,如英国的BZW和County Nat West的倒闭;Roehet和Tirole认为,金融业合并增加了系统风险在不同分支机构间的传播,系统风险加强流动性外溢效果,公司在一个市场的问题可能导致在其他市场的流动性;Berger等认为,伴随复杂的全球化的金融集团的出现,金融公司需要进行整体风险管理;JP Morgan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提出用S&P500指数分布的结构模型(VaR)来度量风险。
在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综合金融是我国未来发展趋势,但应重视其风险。宋娟认为我国保险市场经营效率很低,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需实行混业经营,打破这种单一的经营模式;张长义分析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产生的动因、现状、选择的模式类型、现存利弊,并从法律、监管、内控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胡源认为我国保险行业走美国式的集团控股综合经营道路是可以考虑的;胡炳志认为我国要摒弃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确立综合经营的制度,同时在综合经营制度下通过加强监管来降低金融风险,这是有效可行的;夏斌指出综合经营的最大优势是发挥协同效应,最大风险是如何防范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引发的风险传递;周延礼、张信琼、吴晓灵、崔明峰认为,除了一般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之外,综合经营还可能滋生一些新的风险,如关联交易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和利益冲突等。
表 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制
国内外对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发展趋势研究较多,既有定性的也有定量的,但对其产生的风险及管控研究较少,且较零散,没有系统总结。基于此,本文对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好处、存在的风险及其措施进行较详细、系统的分析,希望可以为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提供参考。
三、金融体制发展历程
我国金融体制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的低水平混业经营;90年代中期至2004年的分业经营;2004年至今逐步放宽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第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是唯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希望探索金融业综合经营可行性和具体的模式,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允许银行开办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支持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的试点,如中国国际信托公司(中信集团)和中国光大集团,但这一阶段出现了很多问题。第二阶段开始分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领域,分别实行严格的独立监管制度。第三阶段政策逐步放宽,允许银行设立证券公司、收购保险公司。2006年,人民银行发表《2006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我国开展综合金融的必要性、可行性,探索以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模式开展综合金融,但不是全面开展,而是要稳步推进。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要求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2008年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发挥综合经营的协同优势,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
促进金融创新,提高竞争力,满足消费者需求,综合金融已成为必然之趋势。综合金融可以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控制经营费用,增加收入来源,提高经济效益。如安盛与印尼曼德里银行2003年成立合资公司后,在当地的市场占比由第41名迅速提升到第2名,净利润以71%的年复合增长率飞速增长,初始投资只有1000万美元,而如今的评估价值已经达到35亿美元。
四、风险分析
综合金融除了存在一般金融业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之外,还有其特殊的风险。
(一)金融机构内部的传递风险
传递风险是指集团内某一子公司出现财务或经营问题时,引发风险传递,殃及其他子公司,甚至整个金融集团,如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受自身利益驱动,在关联交易中可能出现内部风险监控体系失灵;金融业综合经营后,关联企业相互担保,在财务杠杆的作用下,重复放大资产信用,增加系统性风险;集团成员陷入困境,其他集团成员被迫救助,产生新的资金风险;属于同一个集团的金融企业往往被视为一个整体,集团中一个成员出现财务困境或信用问题,会影响整个投资者对集团的信心,AIG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二)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母公司对子公司所持股份在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计算后,在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再计算,再在孙公司计算,这样就会导致资本的重复计算,导致资本的杠杆效应过大,集团的资本水平被高估,造成实际资本充足率不足,降低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
(三)不透明结构风险
金融集团包括众多金融机构,不同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组织管理结构不同,集团结构复杂,且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得集团信息、结构不透明,监管部门、投资者很难从表面信息判断集团的真实风险。这种不透明结构容易使品行不端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经济犯罪活动,给集团带来重大损失。
(四)资本实力集中风险
综合金融公司资本集中,实力增强,对市场的影响很大,且有信息优势,而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综合金融的专门法律。如果此类公司滥用权力,利用自身影响力控制金融资本,就会破坏市场公平,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五)利益冲突风险
一个机构服务于多个利益主体时,可能会牺牲某个利益主体的利益,使另一个主体处于更好的位置上。当公司与客户发生利益冲突时,公司可能会牺牲客户利益,如强行搭售金融产品,银行子公司利用贷款行的地位和信息优势强行要求借款企业购买本集团保险子公司的团体保险产品,这属于外部利益冲突;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属于内部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协调不善会影响集团运行效率。
五、政策建议
(一)建立严密的防火墙
集团内部的风险传递是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面临的最大风险,各方利益的协调对综合经营的效率有重要影响。1987年,美联储格林斯潘第一次在美国官方文件中使用了防火墙概念,限制银行和证券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设立若干限制措施,防止风险传递和各利益方的利益冲突。在各子公司之间设立防火墙,如资金防火墙,限制资金在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任意流动等;业务渗透防火墙,限制保险与证券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防止保险公司将资金大量投入股市及由此引起的股市过度投机;信息交流防火墙,阻止各子公司之间有害信息的流动,防止利益侵占和不公平竞争。这些措施保证各子公司资本金、管理队伍、会计标准的独立,保证各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防止风险传递和控制利益冲突。但防火墙设置要适度,太严格则失去综合金融的意义,太宽松则失去防火墙建立的意义。
(二)加强公司内控,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建立完善的内控系统要有明确的内控目标、具有可执行性的内控手段和全面的内控框架。母公司要设立与决策系统相独立的监督系统,对整个金融集团实行总稽核,并接受各子公司的内部稽核反馈。另外,要在集团内部建立风险监控和风险预警系统,实施日常的风险监测和预警。
(三)调整监管方式和内容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监管,还没有针对金融综合化的统一监管。建议在原来三家监管机构之上设立一个跨行业的监管委员会,负责对金融集团的监管和信息沟通。
(四)完善法律法规
国际上已经有较为全面的综合金融监管的法律文件,如《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目前,我国金融集团发展还不成熟,出台专门的金融集团法律不太现实。建议对限制综合金融发展的条款加以修订和完善,以国家立法形式在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推动金融综合经营制度创新。
(五)加强人才培养
综合性的人才短缺制约综合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发展。综合经营对金融业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懂银行、保险或证券的人才相对较多,但懂三者中两者或都懂的人非常少,培养复合型人才是当务之急。同时,要健全绩效考核、激励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如中国平安为了实现综合化经营,非常注重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并设立了平安金融学院。该集团还在麦肯锡咨询公司的协助下打造了全新的人力资源制度,包括人员的聘用、升迁、考核的标准和薪酬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人才流失问题,为综合经营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