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4-12-04广西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屋屯国土资源所彭宁基
文/广西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屋屯国土资源所 彭宁基
广西基层国土所拥有国家法律体系赋予的各种土地管理相关权力和职能,作为国土系统的前沿哨所,他们能够直接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进行深入接触,是相关决策执行和反馈的具体执行者,能够更好的将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利与职能细化。广西基层国土所能否有效的完成行政执法任务,对于广西省及全国的国土资源管理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公共管理职能履行的有效性。因此,应当大力加强广西基层国土所的行政执法能力,强化依法执政观念,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一、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亟待新土地法出台
从目前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及广西国土所行政执法现状来看,对于“有法可依”这一原则的实现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虽已基本建成,但是,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体系仍不完善。为推动广西城镇化建设,需要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制定行之有效的城镇化战略和布局,这些与土地管理制度密切相关。为能够有效实现广西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广西基层国土所首先要关注其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实时动态,完善法律体系,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新土地法。
(二)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水平不一致
广西基层国土所部分相关工作人员并未认识到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在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进而也形成了他们不同的行政执法效果。整体来讲,广西基层国土所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还有待提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工作状态严重影响了其行政执法效能的发挥,缺乏应有的敬业精神,业务知识不熟练、行政执法方式陈旧落后,造成办事效率较低,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应有任务,也无法通过新方法解决工作中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心浮气躁、工作水平与能力差异较大。
(三)行政执法不到位
广西基层国土所在“执法必严”方面还有待提升,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最直接执行者,基层国土所应当始终坚持“执法必严”的理念,但是因为基层国土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使得执法行为出现偏差,阻碍了行政执法效能的发挥。广西基层国土所目前的性质执法情况时,不仅不能明确具体操作的法律和政策,而且不能进行准确到位的遵循行政执法程序。此外,广西基层国土所还应努力提升“违法必究”意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由于受到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影响,使他们在追究违法行为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造成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不到位,损害人民利益的情况。
二、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问题解决对策
(一)建立联合机制,加大土地执法力度
国家法律赋予了基层国土所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利,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基层国土所对耕地的保护,应当完善基层国土所拥有的强制行政执法权力,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没收或查封施工设备和材料。提高行政效能,协作是基础,因此,应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基层国土所与监察机关联合办案查处,组成联合小组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责任追究问题。从而在国土所全体工作人员与监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从基层所做起,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制度推动,科学运作
若想提升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效能,有效解决其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制度建设是根本。为此,广西基层国土所应当首先不断完善其办事公开制度,加强阳光政务建设,实现政务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行政执法任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规范、便捷的服务。其次,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职责明确,实现内部管理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有效制约基层国土所内部员工滥用权力的现象。再次,建立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和论证评估制度。基层国土所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当由市局组织牵头,结合相关专家意见,坚持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从而在对重大事件进行有效评估并合理解决的基础上,彰显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的科学合理性。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解决广西目前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监督与问责制。为此,首先要求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保障群众能够实现对相关问题的投诉,同时认真对待权重的信访件,合理处理群众的投诉建议。其次,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为全所工作人员性质执法意识的提升提供机会与有利环境,保证全所人员都能够认真严格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最后,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全所人员绩效考核监督机制,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全所人员提升其行政执法效能,创建科学、规范化国土资源管理基层格局。
(四)严格处罚违法用地行为
广西基层国土所全体人员在进行土地违法条件的查处过程中,要坚持单位、个人一视同仁的原则,做到查处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如果遇到国家机关或部分单位部门不方便进行处罚,需要申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如果是某些开发公司违法用地,则可以以基层国土所的名义告知购买者其房产的不合法性,并通过网络、海报、公告等向群众宣传土地资源管理知识,当群众能够深入的了解相关土地资源管理知识后,就不会再去购买开发商的房屋,从而督促开发公司主动去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处罚的,若这种方式不能督促开发公司主动接受惩罚,可以经过法院进行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基层国土所执法队伍建设
为实现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效能的最大发挥,首先,应当在国土资源执法中,积极引入公安执法机制,在基层国土所中不断增加懂业务,能秉公执法的人员,加强基层国土所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广西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其次,由于国土所在进行违法案件查处时,无法实施强制执行权利,智能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若法院未能及时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影响案件的处理,就会使一些群众开始怀疑国土所的行政执法能力,对基层国土所解决违法占地行为的能力失去信心,群众上访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可以在基层国土所中引入公安机制,从而提高国土所行政执法力度。
三、结论
综上所述,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作为广西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国家法律体系赋予的各种土地管理相关权力和职能,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当前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依然存在着一些影响其执法难的各种因素。因此,文章研究了广西基层国土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其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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