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贵州侗族民间武术的传承与发展
2014-12-04刘积德
罗 辑 刘积德
(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少数民族体育人类学研究中心,贵州·贵阳 550001)
一、前言
侗族武术是侗族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与创造中不断积累而来,能从独特角度体现我国侗族人民精神生活的文化财富,与此同时,还能够给本民族的长足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也为本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文化基石。然而,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东西方文化的交流、碰撞、融合更加频繁,同化趋势突出。尽管我国的少数民族民间武术文化有它独有而丰富的内容和社会功能,在挖掘、整理与创新的不同层面均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且在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过程中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但是随着民间武术文化发展空间的逐渐缩小,部分少数民族民间武术项目正面临着消失或濒临灭绝。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因为奥运体育在世界体育趋势发展中的绝对向导,使本来经济欠发达的贵州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武术文化活动的开展显得更是疲软无力。二是随着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改变,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不仅对物质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更是如此,新型的生活方式与不断更新的价值观念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了社会的主导。因此,当今社会“消费型”、“智力型”的体育活动正在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而那些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却越来越被人们所忽视,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不但没有复兴,还正在继续被现代体育项目所代替。在这种严竣的形势下,迫切需要我们对少数民族民间武术项目进行挖掘、保护与开发利用。
二、贵州侗族民间武术种类
(一)侗拳
侗拳是民间武术中最具侗族特色的民间武术,侗拳的形成颇为复杂,最重要的来源是南方拳法。它系侗家先民防身自卫、抵御外侵、强身健体的一种拳术,它以拳头为主要攻御武器,辅以棍、刀、凳、帕等器械,以拳的变化先后为路数,形成自己的拳数套路。在整个侗拳的练习中讲究“刚劲迅猛”,练习时不时还会发出“嘿”,“哈”等声音,以壮拳威。在技术在,侗拳重视手上的技术,在进攻与防守上都强调手防、手攻。另外,侗拳对练习者的心境也有很高的要求,要求练习者排除杂念,做到“心神气力合一”的最高境界。
(二)铁鎲
在贵州侗族民间武术中,很少能够见到铁鎲这样的兵器,也很少有人会使用。只有在一些少许民族运动会上偶尔会见其踪影。铁鎲是一种威力巨大,极具杀伤性的一种兵器,曾在保护本民族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铁鎲一般在十公斤左右,直径在两尺左右。
(三)飞叉
飞叉在侗族早期是为了生存、生活、打猎、捕鱼的一种工具,长约一点五米,叉尾有一只或多只铁叉,具有倒钩飞叉的主干多为木头和竹子制成,飞叉既可以打野猪、野兔,还可以在飞叉一端联上绳子以后捕鱼,据说练习一段时间后可在二十米内叉中河中游泳的鱼。而现在飞叉只是由于表演,加上表演者的身法和步法成为一种颇具观赏价值的民间武术。
(四)侗族杂拳
在贵州侗族中,由于居住较为分散,受外来文化和武术的影响,侗族中有很多拳术吸收了少林拳,武当拳,洪拳等门派的拳法。如“锁喉”、“金丝缠腕”、“白蛇探路”、“穿心腿”等绝招。在这些侗族杂拳中多数以简单、易练、实用为特征。
三、贵州侗族民间武术传承与发展社会价值
(一)传承侗族信仰
贵州侗族的民间武术的形成,是因为侗族武术运动在人们社会实践生活中,不但具备强身健体,还能够发挥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民族精神以及民族信仰的功能。长期以来,由于可以简便传诵发展史实文字的缺乏,贵州侗族人们出于各种生产与生活技能经验的积累,除了以口耳相传之外,肢体活动的运用也常常被当作侗族人们传授的主要手段,以再现侗族在历史发展长河民族精神的结晶,而侗族民间武术等体育运动正成为了侗族人们最直接最有效的运用方式。
(二)充分展现侗族精神
侗族的民间武术活动非常注重以竞赛的方式来展现侗族自身的伟大民族精神,主要因为各种民间武术活动都体现着他们自己民族为之而努力向往的道德观念与美好的历史传说,使之成为各自民族特殊的象征,因此,贵州侗族人们在举行民间武术活动时,也就成为了侗族本民族精神再现的一种形式,从而也成为每一个侗族人在生活实践中的自觉行为,同样,也使其他各族人们从侗族民间武术活动中,熟悉了侗族文化的内在与侗族的精神气质。
(三)促进社会各界交流、抒发民族生活激情
民族体育运动是各民族群体性聚会方式的一种,它能使人们在体育道德与一定规则的约束下,拓宽了我国各民族内部以及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的主要渠道,侗族的民间武术活动自身就是一种社会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消除我国民族之间因为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文化传统等带来的隔阂。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了传统文化交流的良好环境,通过侗族民间武术活动,有助于改善侗族与其他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同时可以促进侗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发展。因此,侗族民间武术活动是侗族社会交流的一种非常重要方式,在内部它加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的交流;于外界它促进了侗族与其他民族乃至全国的健康交往与和谐发展。
(四)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发展
侗族在贵州省是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民族,我们要通过这些民族民间的传统文化唤起整个侗族人民灵魂和精神上的共鸣。营造让流动的文化空间变成有形的文化形象,成为精神感召力,推动文化的发展提高文化的品位,树立民族文化大旗,让这些经典的侗族民间武术成为侗族文化的真正精神内涵,通过对侗族民间文化的挖掘和梳理,对武术内涵的提高和整合,我们可以建设特色民族文化,和谐发展地方经济的理念,以民族特色和文化个性进行开发,使民族文化焕发出精神的光辉。
四、贵州侗族民间武术传承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保护与培养侗族民间武术传人
民间武术属于无形文化,真正传承必须是以人为载体的活态、动态传承。[1]贵州侗族民间武术是根植于侗族活态文化土壤的,是不断发展传统的特殊行为方式与生活方式。因此,它是不可能脱离本民族的创造者和传播者而独立存在,它是存在于特定的群体生活之中活的实践内容。侗族武术不可能被强制性地凝固保护,它的生存与发展永远是处于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2]贵州侗族民间武术的传承,实质就是对侗族武术继承人的保护与培养,保护好继承人就意味着保护好了侗族武术传承的纽带,才有可能把部分优秀的侗族武术从人亡艺绝的濒危绝境中挽救回来。
(二)营造传统文化氛围,激发民众的文化自觉性
民俗体育活动是以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的结合而存在,民俗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孕育它的生存环境。保护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也应该对其产生和存在的原始氛围进行关注,为少数民族民俗体育营造一个传统的氛围,以保证民俗体育活力的存在。[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曾经在有关民族民俗活动和传统活动的保护中提到过“在原始氛围内保存民族传统活动,使其充满活力”。[4]传统氛围即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形式的综合存在。凡是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古老习惯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传统的大型综合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5]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重视从遗产本身的文化空间入手,不仅保护遗产本身,还应保护其生存与传承的文化空间,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6]
各级政府应该制定必要的竞赛规程,可在保持侗族特有民俗基础上,借鉴本民族的节假日活动,对侗族武术进行适当改造和整合,使其既具有现代气息,又保持原始氛围,从而让广大侗族民众在享受节庆和表演乐趣的同时,树立了保护与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意识,进而提高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贵州侗族民间武术产生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同时主要流传迹于民间,因此具有鲜明的民众色彩。侗族民间武术文化植根于民,只有激起侗族民众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让广大当地民众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到侗族民间武术“活态文化”的传承,才能创造出一片适宜贵州侗族民间武术生存与发展的沃土。因此,只有把广大侗族民众的力量都动员起来,贵州侗族民间武术才有可能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创新源泉。
(三)挖掘并开发利用“活着”的侗族民间武术
民族传统体育学专家白晋湘认为:我们今天要发展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不是古代文章典籍所记载的东西,而是今天仍然“活在”人们生活中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它们应当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仍在开展的活动,而不是已消亡的只存在于历史的活动,立足现实,就是要以今天人们仍在实践着的传统体育活动作为起点,而不是回到遥不可及的“过去”,而走进复古主义的泥坑。在贵州侗族中练习民间武术的人越来越少,而且不少具有侗族民族特色的民间武术正面临失传。由于贵州侗族都居住在山区,特别是保有原有风貌的侗家人更是住在山区,往往那些经典的原汁原味的民族艺术,民间武术就在其中。所以我们要花更大的力气更多的精力去寻找挖掘更多的民间武术并且很好地利用它,让这些代表民族特色,优秀的民族民间武术得以流传和发展。
(四)积极开展侗族民间武术在民族地区学校中的教育
2004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应当适量加入武术内容”。两年后,教育部颁布的“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再次强调了加强我国传统文化的教育力度,“在社会教育中,积极广泛开展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这为贵州民族地区学校科学开展侗族民间武术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政府策略支撑。当地有关部门应大力组织和协调,在学校大力开设侗族武术课程,建立侗族民间武术项目的科学研究机制,同时,还要加强对侗族民间武术项目的挖掘、创新和科学应用,以及举办侗族武术研究成果交流报告会,或者组织多种形式和不同层面的侗族武术实践、理论的培训班,积极培养侗族民间武术项目的指导人员和各种活动的组织人员,以推进贵州侗族民间武术文化的广泛开展得以普及,让侗族武术跟人们的生活更加紧密地联系,成为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正确评价侗族的民间武术,摒弃与弘扬并举
对贵州侗族民间武术进行科学客观地评价,树立既能够不支持西方竞技体育唯我独尊的民族虚无主义,同时也要反对保守、复古只停留于过去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念,摒弃与弘扬并举。在大力发展贵州侗族民间武术的过程中,对于一些落后的、侗族地区也无人问津的、与体育科学原理不相符的,以及有悖于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而带有迷信色彩的不正当武术活动,应毫不犹豫地将其摒弃。而对那些只具有历史价值,但在现实及未来社会中都不可能存在与发展的侗族武术项目,要想以人为的力量加以挽留或广泛推广是完全不现实的,对此类侗族武术内容我们只能采用保存的方法,让它们以传统武术文化记忆的形式来教育后人。对于较为优秀侗族民间武术项目,特别是一些既能够体现侗族民族个性,又可以融入竞技性、健身性、教育性、娱乐性于一个有机体系的武术项目,应予以积极的弘扬态度。
五、结语
贵州侗族民间武术具有浓郁的本民族特点和鲜明的地域特色,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由于经济环境的影响,形成了较稳定和独有的民族文化体系,由此形成各民族群体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审美观点、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差异。贵州侗族人口占全国侗族人口的55%,因此,贵州侗族文化的传承应该成为全国侗族的一个风向标。只有把贵州侗族民间武术发展、传承下去,才能使这个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形成、遗留下来的文化遗迹,对该民族文化身份认同,在历史记忆和理论构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贵州侗族民间武术要传承和发展,应在全面认识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运用科学化与规范化的原则,认真挖掘贵州侗族民间武术项目,使一些有价值的武术资源通过整理,成为民族体育发展的后续力量。在挖掘整理贵州侗族民间武术资源时,除了在推广对象上积极研究外,同时,在运动方式、技术结构、规则与裁判方法等方面均符合国际奥林匹克精神,同时,日益明确地赋予现代竞争、科学教育、娱乐健身等意义,使侗族武术的发展既不丧失应有的民族特性,又具备现代体育的发展特征。同时,在整个挖掘、整理过程中,要以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贵州侗族民间武术文化遗产,采取严谨的科学态度对挖掘的实物和资料遵循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把不科学的、假的东西剔除出去,选出一些有价值的民间武术资源,使其成为带有明显的民族文化特征,培养意志品质作用突出的贵州侗族民间武术项目,以期在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中,让贵州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取得长足的发展。
[1]郭玉成.中国民间武术的传承特征、当代价值与发展方略[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2).
[2]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3]陈永辉,白晋湘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J].体育科学,2009,(5).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报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5]白晋湘.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保护[J].体育科学,2008,28(1).
[6]张 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保护[J].青海社会科学,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