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注道德经》多义词探析
2014-12-04赵金丹
赵金丹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一、研究底本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品宝库中,老子《道德经》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以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精彩的哲学智慧吸引着历代读者。自问世以来,对它的研究、注释就从未停息过。在众多《道德经》研究著作中,《唐玄宗御注道德经》(下简称《御注》)虽不敢位列翘楚,但在当时被道教界奉为圭臬,至今依然有自己的独特学术价值,有助于人们把握《道德经》的要义。御注本具有融汇儒、释、道三家于一体的明显特征,是研究唐玄宗道家思想的主要依据。唐玄宗推崇老子及其道教,曾令“两京、诸州各置玄元皇帝庙并崇玄学,置生徒,令习《老子》、《庄子》、《列子》、《文子》,每年准明经例考试”。 (《旧唐书·玄宗本纪》)唐玄宗于开元四年(716)开始亲注《道德经》,约于开元二十年(732)注释完毕,随即命两京及天下应修官斋等州,皆于一大观勒石。今所存易县《唐玄宗御注道德经幢》,刻于开元二十六年(738),现位于保定市易县城内东南部龙兴观遗址南端,由唐代的著名书法家、陕西武功人苏灵芝书写。碑文虽有部分残泐,但绝大部分完好,是现存最早、保存最为完好的《唐玄宗御注道德经》碑刻,我们称为“易县本”。易州远离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经幢镌刻时间是御注完成的数年之后,可见《御注》在当时的影响之大与流传之广。
现通行的《唐玄宗御注道德经》是收于《正统道藏》355册洞神部玉诀类的《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我们称为“道藏本”。“道藏本”与“易县本”的文字略有差异,本文以时间较早的“易县本”为研究底本,所用拓本是收录于《古本道德经校刊》①《古本道德经校刊》,载于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考古组《考古专报》,1936年第1卷第2号。中的易县道德经幢拓本,该文系“易县本”较早的拓本。我们从语言学的角度,对《御注》中出现的多义词现象进行初步探析,力图以此为切入点,在今后的研究中对《御注》的语言特色进行整体性把握。
二、《御注》中多义词的归类
所谓多义词,就是一个词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每一个意义称为一个义位。②这里的义位,不同于词典上的义项,参见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7页。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研究以词为单位,而不是以字为单位,在将一个汉字确定为词的时候,我们遵循蒋绍愚先生《古汉语词汇纲要》的原则,主要依据音义来进行判断,“音义相同的两个字,即使字形不同,也是一个词;如果音同义不同,那就是同音词,义同音不同,那就是两个同义词。”[10]29根据这个原则,我们将底本中的多音字处理为几个相应的词,比如:“被”,一为被(bèi),一为被(pī)。我们将通假字,如“见”通“现”(xiàn),视为“现”这个词,而非“见”(jiàn)的一个义位。
《御注》中的多义词数量可观,相比《道德经》原文,《御注》中的多义词出现了很多新的义位。我们在对这些多义词的意义逐一考察的基础上,选取有代表性的多义词进行穷尽式统计,将它们在《御注》中的义位与在《道德经》原文中的存在状况进行比较,进而做出分类。当然,这里所说的“原文”,是指拓本呈现给我们的玄宗在注释时可能依托的《道德经》原文。由于历时久远,无论是对于老子《道德经》还是玄宗《御注》,读者都不可能完全将其还原为作者的真实本意。我们只能在尽量尊重底本原貌的同时,借鉴方家之言,力图最大限度的接近作者和注者的本意。
(一)某个多义词,其在《御注》中的义位与原文相比较,没有发生变化
1.若
该词总计出现109例,①这里的所统计的次数包括该词在原文和御注中出现所有用例,下同。主要有2个义位。
A动词,如同,好像。
上善若水。(原文8章)
故若无臂可攘。(御注69章)
B连词,如果。
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原文32章)
若常守清静,解心释神,返照正性,则观乎妙本矣。(御注1章)
2.祥
该词总计出现12例,主要有2个义位。
A名词,(吉凶)征兆。
益生曰祥。(原文55章)
祥者吉凶兆,言人不知守常,而求益生,人动之死,是曰凶祥也。(御注55章)
B形容词,好的。
兵者,不祥之器。(原文31章)
祥,善也。好兵者尚杀,故为不善之材器也。(御注31章)
3.亲
该词总计出现21例,主要有2个义位。
A名词,亲人。
六亲不和,有孝慈。(原文18章)
父子、夫妇、兄弟,六亲也。(御注18章)
B动词,亲近。
其次,亲之誉之。(原文17章)
君行善教仁见,故亲之。(御注17章)
其他又如:善、容、始、随、欲、及等等。
(二)某个多义词,其在《御注》中的义位与原文相比较,增加了新的义位
1.辞
该词总计出现8例,主要有3个义位,B、C为新增义位。
A动词,推辞,辞谢。
万物作而不辞。(原文2章)
B动词,告别,辞别。
功成名遂者,当退身以辞盛,亦如天道虚盈有时,则无忧患矣。(御注9章)
C名词,言词,文词
奈何者,伤叹之辞也。(御注26章)
2.举
该词总计出现11例,主要有4个义位,B、C、D为新增义位。
A动词,双手托物使之向上。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原文77章)
故示抑高举下之道也。(御注77章)
B动词,向上提起。
跂,举踵而望也。(御注24章)
C动词,提出,列举
故举“谷神”以为喻说也。(御注6章)
D动词,兴起,发动
两国举兵以相加。(御注69章)
3.代
该词总计出现22例,主要有2个义位,B为新增义位。
A动词,代替。
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匠斫。(原文74章)
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是犹拙夫代大匠斫木。(御注74章)
B名词,世代,时代。
上言善士不染,故闲豫,及观行事,甚疑难,如今代人惧邻戒。(御注15章)
按:代,御注中因替代避讳字“世”共出现16次,为“世代”“时代”之意。
其他又如:方、寄、字、士、实、言、斯、母、自、居、终、直、兵、夫、希、人、犹、反、少、天下、所以等等。
(三)某个多义词,在原文中未出现,其义位是《御注》中独具的
1.申
该词总计出现5例,主要有3个义位。
A动词,使他人伸展。
枉己以申人,则直。(御注22章)
B动词,申明,表明。
将欲申其鉴戒,故云而王居其一。(御注25章)
C动词,同“肆”,放肆。
不申彼而为直,不耀彼而为光,修之身而天下自化矣。肆,申也。(御注58章)
2.理
该词总计出现43例,主要有2个义位。
A名词,理义,道理等。
老君云,吾所说言契理。(御注70章)
B动词,治理。
帝王执持大道,以理天下,则天下万物归往矣。(御注35章)
按:因避“治”讳,玄宗御注中凡需要用“治”的地方,均用“理”替代。
3.意
该词总计出现8例,主要有2个义位。
A名词,意思,意义。
绳绳者,运动不绝之意。(御注14章)
B动词,体会,感受。
每因清宴,辄叩玄关,随所意得,遂为笺注。(御注·序)
其他又如:更、凡、由、适、略、貌、庶,挠等等。
三、《御注》中多义词产生的原因
《御注》中多义词数量众多,对于某些多义词某个义位的训释与其他通行注本中的解释往往迥异。如:“功成不居”(2 章)的“居”,通行的注释为“居功”,御注作:“犹当日慎一日,不敢宁居也。 ”将“居”释为“宁居”,即“安居”。 又如:“跨者不行”(24章)的“跨”,通行的注释为“跨开大步”,御注作:“跨,以跨挟物。”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很多,我们试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一)句法成分的归属及句法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
句子是由词而组成的,词组合成句是有一定规则的,这种规则称为句法。句法成分是短语和句子结构的组成成分,包括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动语、中心语。处于同一句子中的句法成分之间彼此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制约的。在句子结构中,同一个词如果所处的句法成分不同,其意义往往也不相同。而同样一个词,即使在句子中所处的语法成分相同,由于句法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也会表现出不同的意义。唐玄宗《御注》中某些词义训释的“与众不同”,可以从语法成分的归属及语法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中获得解释。
例如:
《道德经》27 章:
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御注:师,法也。资,取也。善人可师法,不善人可取以役使也。
按:依据惯常理解,在原文的语法结构中,“善人”作主语,即“善人”是“不善人”的老师,师为名词“老师”之意。而在玄宗看来,不善人应当以善人为师,向善人效法,即“善人可师法”,在这样的语法结构中,师为动词“师法”、“效法”之意。同样,下文的“资”在御注中也被解释为动词“取”。
《汉语大词典》中,师有“学习,效法”的义项,所举书证为《孟子·离娄上》:“师文王,大国五年,小国七年,必为政于天下矣。韩愈《答刘正夫书》:“师其意,不师其辞。”根据所举之例看,“师”作动词,其后应带有宾语。从句式看,“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当是判断句。因此,不能把“师”看做动词。唐玄宗的理解,显然是不妥的,这是玄宗误解了句式所致。下面的例证同样如此。
《道德经》62章: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御注:甘美其言,可以求市,尊高其行,可以加人,以况圣人,以甘美法味之言,尊高清静之行,以化不善之人,亦如市贾之售,相率而从善矣。
按:依据惯常理解,在原文的语法结构中,“美言”为名词性结构,作主语。“美”做“言”的定语,为形容词,释作“美好的”。而在御注“甘美其言”这一语言结构中,主语是上文的“善人”,“美”做谓语,“言”做宾语,故“美”被用作动词,即“使其言辞美好”之义。下文的“尊”,也是同样用法,意为“使其行尊贵”。
其他又如:
《道德经》45章:“躁胜寒,静胜热,清净为天下正”中的“寒”、“热”等。
(二)语言环境
词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语言环境的制约,在交际中,词还有一部分意义是由语言环境补充、确定的。语言环境一般指在语言运用中对话语有影响的情景、情况和关系等。包括说写者身份、职业、思想修养、处境、心情等主观因素,和语言运用过程中的时间、地点、场合、听者、读者等客观因素。主观语境因素直接制约着个人的语言特色和语言风格,主客观因素都直接有力的给言语活动以语境上的制约,从而使词增添新义。
注释者唐玄宗作为帝王的特殊身份、处境、生活经历,作为道教信徒的思想认识,以及他亲注《道德经》的出发点这些主观因素和《御注》颁行天下将要面对不同阶层的受众等客观因素,共同形成了《御注》中某些词义“不同凡俗”的风貌。
例如:
《道德经》23章:希言自然。御注:“希言者,忘言也。不云忘言而云希者,明因言以诠道,不可都忘。悟道则言忘,故云希尔。若能因言悟道,不滞于言,则合自然。”
按:希,通行的注释为“少”,希言,即“少讲话”,显然不同于御注“忘言”之意。玄宗信奉道教,自身的道教理论水平较高,他注释《道德经》的出发点之一是体道、悟道,阐发《道德经》的“精义”、“指归”。所以“每因清宴,辄叩玄关,随所意得,遂为笺注。”玄宗认为,诠道需“因言”,故“言”不可都忘,而一旦悟道,则要“忘言”。同样的思想也体现在他对《金刚经》的注释中,如:“圣人设教以尽理,因言以成教。悟教则言可忘,得理则教可遣。”(《唐玄宗御注金刚经·序》)这种悟道之“忘言”,与佛教中的“证波罗而舍筏”(《唐玄宗御注金刚经·题解》)的思想是相通的。
这里,玄宗将“希”训释为“忘”,查阅《汉语大词典》、《故训汇纂》等书,都没有这样的解释,玄宗只是根据他自己的“理解”加以解释,从语言的社会性原则看,是不妥当的。下面例证中玄宗的解释存在同样的失误。
《道德经》32章: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御注:“若侯王能制有名之物,则夫有名之物,亦将知依止于侯王,知依止有道之君,所以无危殆之事也。”
按:止,通行的注释为“止足”“适可而止”,《御注》释为依止,即依托、依附。在玄宗看来,皇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有名之物”,包括黎民百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所以,只有“依止有道之君”,方能无危殆之事也。这是帝王训导人民忠信皇权。
其他又如:
《道德经》25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的“人”(帝王),26 章“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中的“天下”(大宝之位),57章 “人多利器, 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中的“人”(百姓)等等,不一而足。
(三)上述两方面的共同作用
在御注中,还有一些词多义现象的出现,是上述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如:
《道德经》26章:轻则失臣,躁则失君。御注:“君轻易,则人离散,故失臣。臣躁求,则主不齿,故失君。
按:君,通行的注释为“君位”。《御注》的解释为“君王”。从语法结构来说,在通行的注释中,全句的主语是“君”,在“躁则失君”中“君”作宾语,意为君位。全句意为:君王轻率就失去臣子,急躁就失去君位。而《御注》将“躁则失君“的主语确定为“臣”,“君”同样作宾语,由于主语“臣”与宾语“君”的相互制约作用,在《御注》中,此处的“君”,就相应的释为“君王”。全句意为:臣子急躁则为君主所不齿,所以失去君主(的信任)。笔者揣测,玄宗这样的解读,应当也受到了其根深蒂固的“君为臣纲”思想影响,作为一国之君,巩固并永葆其至尊之位是首要之务,而管理好朝臣,使其朝向自己期待的方向发展,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类似的例子还有《道德经》59章:“夫唯啬,是谓早服”中的“服”(事也)等等。
从上述例证来看,玄宗的解释之所以会“与众不同”,一方面在于他的语言学修养(不懂语言学),一方面则是注释者唐玄宗作为帝王的特殊身份、处境、生活经历,必然会影响他的“理解”。今天看来,他的许多训释并不科学,然而,无论是对于老子的《道德经》,还是玄宗的《御注》,今天的读者都不可能完全将其还原为作者的真实本意。因此,本文旨在客观展示《御注》中多义词的面貌及玄宗御注语言与其他注释本的不同,并探究这些不同产生的原因。希望能够为《唐玄宗御注道德经》文本的解读和该书语言特色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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