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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促和谐 合力保平安

2014-12-02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副局长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4年5期
关键词:矫正司法社区

■ 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光

副局长 杨光

从南开区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到2012年按照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由南开区司法局正式接管该项工作以来,几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是推进南开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是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对和谐南开、平安南开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

首先,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矛盾和社会隐患。“社区矫正”所具有的这样的一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和价值,显然不仅是 “刑事政策”的范畴,同样也是 “创新社会管理”本身固有的基本价值。

其次,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建构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领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服务,矫正其犯罪行为和心理,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而且能够通过维护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来促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与发展。

再次,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加强与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和指导意义。

南开区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现状及主要问题

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6年来,由于各级领导思想重视,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得力,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模式日趋成熟,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矫正工作质量稳步提升,社会效果初步显现,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呈现出生机勃发的喜人局面,有力地促进和维护了全区的社会和谐和稳定。然而,在当前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我区社区矫正原有组织框架、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等方面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愈加显现。主要表现在:

其一,社区矫正社会认同度不高,影响了社区矫正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有效实施。包括:一些单位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意义不大,工作热情不高;一些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很不了解,认为将大量的罪犯放于社区内服刑,为社区内的居住环境埋下了安全隐患,增加了社区内的不安定因素,由此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怀疑、忧虑、拒绝甚至排斥态度。其二,基层工作力量和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制约了社区矫正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深入推进。其三,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尚未真正建立,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的阵地亟须加强。其四,脱管、漏管现象依然存在,重新犯罪时有发生,导致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其五,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创新社区矫正参与社会管理举措,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打牢基础

社区矫正作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一种创新,其内容包括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其中每一个环节都与社会管理内容休戚相关、紧密相连。

(一)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创新,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要在社区矫正实践中体现出对于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对罪犯权益的关注、重视和救济,“把人道主义推进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和境界”。要契合矫正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现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在教育的形式上,可以寓教于乐,善于引领矫正对象。

(二)将社区矫正与社区工作紧密结合,将各项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举措在社区中沉淀

要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必须要与社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矫正工作。首先,要在社区对社区矫正进行广泛的宣传,积极发动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尽力帮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其次,矫正机关要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将社区矫正纳入到社区建设规划当中。再次,制定矫正方案时注重方案与社区的联系,注意充分利用社区各项人财物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矫正教育活动。

(三)加强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社区矫正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保障

其一,为切实履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职责,建议在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以充分体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职能。

其二,建议按照 “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由政府出资,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或者从政法、教育、卫生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选聘,组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其三,建立社区矫正经费的全额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聘用、业务培训经费等纳人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其四,改善司法所办公用房。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一直是司法所硬件设施的最大 “软肋”,目前我区至少还有十个街道司法所处在 “寄人篱下”的尴尬境地。建议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措施,争取每年解决1-2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努力向“五好司法所”的目标迈进,以更好地履行执法任务,更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

(四)打造多元化工作体系,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努力形成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合力

一是打造科学化监管体系,确保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首先,要加强管理针对性,提升管控水平。其次,要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再次,要调动各方工作力量,采取多种监控手段。

二是打造经常化教育体系,提升社区矫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首先,要更多地开展心理教育和文化、职业技能教育。其次,要遵循教育的原理,实施分类、分阶段教育。再次,要加强心理矫正教育。

三是打造人性化帮扶体系,彰显社区矫正参与社会管理的人文关怀。在社区矫正社会化管理中要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矫正态度,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创业难题。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形成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整体合力。要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总之,社区矫正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很具体的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责任性都很强。既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社区矫正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当中去,与依法治区、法治城区创建,居民自治,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平安创建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南开特色的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新路子;又要求我们要抓紧学习,把握规律,注重实效,树立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敢于担当、敢于突破、敢于创新,深入研究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整个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紧紧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攻坚克难,力求在重点工作上见成效,在薄弱环节上求突破,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教育改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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