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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维护大局稳定 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时代责任

2014-12-01胡长江郑玉海

活力 2014年17期
关键词:稳定

胡长江+郑玉海

[关键词]稳定;公正正义;时代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决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担当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时代责任。为完成“三项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担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之责

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人民法官的必备素质。当前,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首先要担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之责。稳定是根本大局,是压倒一切的政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审判机关,是国之利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障者,必须承担起维护大局稳定的重要职责。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维护重要战略期的稳定,是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艰期,将会越来越多地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格局,矛盾纠纷逐渐增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日益增多,对此,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职责,要转变思想观念,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注重化解消极因素向既注重化解消极因素又充分调动积极因素转变,从关注解决具体事件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被动维护稳定向主动建设稳定转变,不断提高维护保稳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多元化矛盾调解机制,信访案件化解调处机制,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全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要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坚持关口前移,以维权促维稳,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保障问题,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活力与程序的关系,寓活力于程序之中,坚持综合施策,因情施策,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动态的稳定,系统的稳定,持久的稳定。

二、担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之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要切实担当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院长培训班上明确指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司法保障,最根本就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司法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清除群众诉讼障碍,要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认真落实这四个“让”,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也是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的具体体现。

人民法院只有通过细致而扎实的审判工作,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得到群众的公认。人民法院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落实群众路线为民司法,要始终坚持把司法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真挚的感情工作,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人民法院肩抗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必须把忠诚于法律作为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的准则,把坚守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职业情怀。要教育广大法官自觉用公正廉洁为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秉公执法,不偏不倚,不纵不枉。

三、担当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之责

1.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把群众当亲人。人民法院一切服务于人民,同人民心连心。胡锦涛同志曾动情地说:“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把群众当亲人是老一代共产党人用鲜血和生活换来的宝贵经验,也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必然选择。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法院只有自觉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司法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主动将各项工作纳入服务民生的大局,才能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社会和谐繁荣,确保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2.强化理念,增强司法服务民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旗帜是方向,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是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阳光司法理念和为民司法理念,不断丰富司法服务民生的内容,扩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措施,有效提高服务的能动性,自觉和实效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民法院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人民法院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强力推进自身科学发展,始终确保各项工作适应民生的需要,为促进妥善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源源不竭的司法服务。

3.发挥职能,落实措施,确保服务实效。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好刑事案件,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社会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审理好民事案件切实保障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关民生问题的婚姻家庭,“三养”纠纷、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债务等民事案件,逐年增多,有些矛盾纠纷处理难度大,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此,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以依法服务,合理服务,便捷服务为载体,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实现民生权益最大化,营造支持民生发展,服务民生发展的法治环境,确保服务民生取得实效。

(编辑/周洋)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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