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原因及对策
2014-11-29石珍明佟东
◎ 文/石珍明 佟东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原因及对策
◎ 文/石珍明 佟东
产能过剩一直是困扰我国水泥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然而,新增水泥产能屡禁不止,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全国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达7亿多吨。产能过剩成为当前影响水泥行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如何化解产能过剩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发展脉络
产能过剩,是指生产能力的总和大于消费能力的总和,其中,生产能力包括:现有生产能力、在建生产能力和拟建生产能力。产能过剩一般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产品价格相对下跌;二是企业盈利能力大幅度下滑,亏损企业增加;三是行业总供给超过行业总需求。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科学评价产能过剩的定量评价标准,而产能利用率或设备利用率是欧美国家通常采用的衡量产能是否过剩的指标。设备利用率的正常值在79%-83%之间,若设备利用率低于79%,则说明可能存在产能过剩的现象。国际上也有采用15%的黄线标准来判断水泥行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即设备未开工率如果超过15%的黄线,则可能已产生严重的产能过剩而需要引起警惕。我国水泥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历过3次产能过剩。
1.1995年前水泥行业出现的产能过剩
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领头羊,大力推进的基本建设拉动水泥行业快速发展。但是到1995年后期,水泥市场需求不足,价格低迷,并逐步蔓延到全国,造成水泥全行业亏损。当时立窑水泥比重曾超过82%,严重供过于求。该次过剩被称为结构性、低水平过剩,然而正是这次过剩,促进了新型干法水泥的快速发展。
2.2008年以江苏和浙江为代表的长三角产能过剩
2008年南京水泥价格滑落到全国省会城市价格最低谷,浙江新干法熟料产能达到6847.9万吨,宁波水泥价格从520元/吨(2003年)跌破300元/吨,浙江出现全行业亏损,该次过剩被称为区域性过剩,并促进了华东地区尤其是浙江水泥企业开始重视联合重组,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3.2010年以成都为代表的西南地区的产能过剩
由于新型干法水泥的超常规发展,造成产能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市场需求的增长速度。水泥市场中尽管价格严重下跌,但产能还在快速增长。该次过剩被称为阶段性过剩,其推动了西南地区水泥企业的区域性战略重组和新的联合体的诞生。
原因分析
1.产能扩张速度远高于需求扩张的速度
根据相关研究,水泥需求增长与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关。在“十二五”期间,扣除通货膨胀因素,我国国民经济如果保持年均7%的速度增长,则固定资产投资大约会以年均17%的速度增长,水泥市场需求每年的增长速度则可能保持在4%-6%之间,到“十二五”末,我国水泥最高需求量可能在24-25亿吨左右。然而,从2007-2011年间的水泥供给数据看,我国水泥建设总投资额达6600亿元,年均投资增速达到30%,预计2015年底的水泥总产能将达到30亿吨。近年来,连续超需求增量的水泥产能过度投资,让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现象进一步加剧。
2.产业布局不合理,新增产能难以控制
从2003年12月起,国家先后发布《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2009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对新增水泥项目的建设进行环保条件上的约束。然而,从2009年10月至2011年底,全国又新建463条水泥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5.5亿吨,新增有效水泥产能8亿吨。同时新增水泥生产线的建设大都没有满足国务院和环保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也未经过相关审批,最终导致我国水泥行业盲目发展、无序建设情况严重。水泥市场布局混乱,新增产能难以控制。
3.企业兼并重组力度不够,市场竞争主要依靠新建产能
多年以来,为调整水泥工业技术结构,无论是政府的政策引导,还是企业的资本投资,都集中于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建设上。截至2011年底,我国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已占水泥总产量约89%,成长起来的水泥大企业集团大都将资金用于水泥产能的扩张上,产业链延伸的工作还刚刚起步。在水泥产业链延伸不足的情况下,水泥市场竞争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及价格竞争。规模扩张采取的主要方式:一是兼并重组,二是增加水泥生产线的建设以增加产能。由于缺少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优惠政策,新建产能比兼并重组见效快,投资回报率高,因此以产业链延伸和淘汰落后产能为导向的兼并重组不足,新建产能却得到快速发展。
4.利益驱动导致投机性资本涌入
据统计,水泥行业2007-2011年的销售毛利率平均达到17.5%左右,2011年水泥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接近25%,投资回报率相对其他行业要高出很多。再加上水泥行业的资源性行业属性以及投资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吸引了很多水泥行业以外其他资本的涌入,从而进一步放大新增水泥产能的基数。
5.市场出清机制不健全
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机制是调节过剩产能的主要手段。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基本上就能够实现落后产能或企业的自动淘汰。而对于我国来讲,由于资源价格改革迟迟不能到位,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所提供的一些优惠政策,使得能源资源、土地、环境等成本不能完全体现在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加之企业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即使企业认识到市场形势的严峻性,但是考虑到高昂的退出成本,可能仍会选择留在市场并采取继续扩大规模的做法以扭转经营困境,从而进一步扩大产能。
6.地方政府等非市场因素的推波助澜
以GDP为导向的政绩考核机制和不合理的财政分权体制使得地方政府也成为产能过剩的主要推手之一。多年以来,一些地方长期依靠大项目、大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和就业,而对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正常规律有所忽略,因此,地方政府等非市场化因素在扩大水泥产能、引发水泥产能过剩方面也起着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
抑制水泥产能过剩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市场引导和宏观调控
在现有体制机制环境下,短期内抑制产能过剩,可采取必要的行政调控措施。政府应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水泥产能过剩的调控力度,严控新增过剩产能,抑制重复投资和建设。同时,针对目前政策实施不力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2.推进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
(1)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兼并重组扩大产能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以产能规模求企业效益,以市场集中度求行业健康发展。重视大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其在规模扩张时,重点实行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大型水泥企业集团的兼并重组工作,鼓励多种形式的兼并重组方案。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和微观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泥企业兼并重组中的引导作用,制定国家级以及省市级的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发展规划,明确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的政府部门,并尽快出台支持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从矿山资源、土地、金融、税费、权证手续变更、下岗人员的经济补偿、再就业、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支持。
(2)明确金融和税收支持政策,银行和地方财政部门应分别对并购企业给予并购贷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并购企业的技术改造给予信贷支持等。争取在“十二五”末期,培育出5家产能过亿吨,矿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大型水泥企业集团。到2020年,国内前10家水泥企业的市场集中度达到60%以上。
3.鼓励企业积极延伸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力
延伸产业链是提高水泥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水泥产能在经过多年快速扩张并已出现全面过剩的今天,延伸水泥产业链,特别是向混凝土产业延伸已成为广大水泥企业战略转型,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在鼓励水泥企业做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基础上,从技术、标准、产品等环节积极水泥行业与建筑业及其他关联产业的融合与联动。鼓励水泥企业兼并重组上下游关联企业,鼓励具有科技研发优势的企业集团,以并购、产业联盟等多种方式整合资源,融合咨询、测试、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工程承包等业务,促进运营服务及生产一体化发展。支持优势企业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优化技术、品牌、管理、资源、市场等要素配置,着力做强以水泥熟料为龙头的主业,加快拓展骨料市场,重点发展水泥基材料及制品,统筹发展研发设计、工程服务、商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延伸产业链,做大相关多元产业。
4.严控环保安全能耗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淘汰落后产能是控制和调整存量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在淘汰落后产能上,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以及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各方面的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对于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此外,政府还要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执行力度。
5.健全水泥市场机制,减少地方政府对水泥投资的干预
导致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扭曲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减少地方政府对水泥投资的干预,要从根本上化解水泥产能过剩,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促进水泥市场的充分竞争,让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作用。为此可以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1)严控企业准入条件,重点强化水泥行业在环保、能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土地、安全等方面的硬性指标约束,通过提升行业进入门槛,从源头上抑制水泥产能。
(2)建立和健全水泥企业退出机制。在加强环保、安全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形成落后产能企业退出倒逼机制。对于被淘汰落后产能的职工安置、转产等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完善企业破产制度,进一步给予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自由进出水泥市场的权利。
6.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向海外适当转移过剩产能
产能向有需求的海外市场转移,也是缓解国内产能过剩的有效途径。二战后美国援建西欧的“马歇尔计划”不但及时消化了美国自身的过剩产能,而且使西欧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25%。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日本国内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快对亚洲“四小龙”(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东亚以及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投资,也成功实现向海外转移过剩产能的目的。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把治理水泥产能过剩放在更为广阔的视野中,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加快推进我国水泥行业的“走出去”战略。鼓励水泥企业“走出去”,不仅可以有效缓解水泥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供需矛盾,也必将为我国水泥行业的全球化发展带来更大的收益。
(作者单位:石珍明,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佟东,北京印刷学院文化产业安全研究院)
编辑: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