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障碍和对策
2014-11-29张小宁
◎ 文/张小宁
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障碍和对策
◎ 文/张小宁
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敏感性,因此在技术创新的投资和组织过程中,民营科技企业更加注重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更加注重成果的工程化和产业化;相对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本土扎根性,这就决定了民营科技企业更加注重关键技术能力和核心科技资源在本土的培育和积淀。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实践,我国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创新体系和创新方法,并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随着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累积,民营科技企业在推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目标的事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只要政策能够有效解决制约我国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障碍和瓶颈,引导民营企业坚定科技创新的信心,民营科技企业必将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最有技术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群体。
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现状和主要障碍
1.民营科技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体制机制优势,积极整合产学研和国内外科技资源,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反哺的协同推进,正逐步成为最有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主体
(1)民营科技企业在竞争性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导性地位已经确立。如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ICT企业,以中联重科、三一重工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企业,不仅在针对国内市场的适用性技术方面持续创新,而且在针对国际高端市场的先进技术领域逐步突破,成为带动我国竞争性高技术产业在国际市场追赶发达国家领先企业的领头羊和旗帜。
(2)以高技术创业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科技企业开始在部分基础科学和技术领域以及长期受制于国外技术封锁的领域形成独特的技术优势。如以深圳华大基因等为代表的生物企业通过整合利用国内外高端生物技术人才,积极探索科学、技术和产业相互融合的新兴技术创新形态,为我国和世界基因组科学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奠定了我国基因组科学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又如以山东威海光威为代表的碳纤维企业通过艰苦的技术学习和工艺探索,克服了长期制约我国科学界高性能碳纤维工程化的难题,为改变我国高吨级碳纤维受制于日本的局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3)民营企业在部分国有和外资企业长期垄断行业不断渗透,技术追赶的趋势不断强化。如吉利汽车在探索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能力的产品开发平台方面不断探索,同时通过海外并购促进本土产品开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又如浙江海天集团通过与德国、日本企业的合资合作,同时借助浙江本地的产业集群市场优势,已经在部分数控机床和专业设备领域具备了突出的技术优势。
(4)以产业集群形式存在的广大民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组织形态不断创新,转型升级步伐逐渐加快。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和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通过技术创新消化成本压力、开辟市场空间正逐渐由过去的政府外生政策要求转变为企业自发的内在呼声。以浙江、广东为代表的区域产业集群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进行了很多有意义的探索,如对浙江省台州市进行调研发现,当地自下而上组织的行业协会和商会通过提供公共科技服务、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组织企业家信息交流等活动,形式多样、务实有效地提升了本地企业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推动了适用性技术在集群的扩散和推广。
2.民营科技企业对当前的创新环境和科技政策仍感到诸多不足,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量的进一步释放仍面临一系列的障碍和瓶颈
(1)当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做实业、搞创新的信心不足。一方面,制造业竞争日益激烈,实业企业盈利能力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房地产、艺术品、黄金、外汇、矿权等投资性产品价格不断攀升,诱使大量的民营资本从实业中抽离出来进入虚拟经济,出现了最近几年日益严重的“脱离实业”现象。研究发现,大约60%-70%的技术是直接或间接服务于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是企业做大做强工业的手段和结果。因此,只有广大民营企业坚定了发展制造业的决心,技术创新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活动和价值追求。
(2)高技术创业的流程杂、难度大、成本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抱负受到制约。高技术人才通常是某个细分领域的技术专家,这类人群往往具有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却并不具备丰富的社会交往经验。然而除了创业企业融资难、土地成本高等成本性因素外,当前我国的企业创业流程涉及到大量部门、大量机构、大量政府人员的大量审批程序,这些繁杂的流程性工作成为阻碍技术专家迈出创业步伐的第一道坎,将很多有创新和创业抱负的技术专家及其技术成果扼杀在了摇篮里。
(3)新产品销售中的歧视性待遇剥夺了民营科技企业持续创新的机会。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电力设备政府采购,常常对竞标企业的经营年限制定特殊的门槛要求,这对于后进入行业因而经营年限短、但具有更高技术水平的民营企业十分不利。另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通过产业链的高度一体化内部化垄断收益,使得大量的民营科技企业失去了进入中央企业供应链体系的机会,从而丧失了在相关产业和领域进行持续投资和创新的动力。
(4)“重扶持、轻服务”的痼疾使得针对广大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政策不能切实落地,公共政策资源大量浪费。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基金和技术改造资金落实到单个企业头上数额十分有限,特别是技术改造资金落到地方政府以后基本都以“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给本地企业,对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激励和帮助作用微乎其微。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和技术改造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员、资金投入明显不足,中小企业对“技术本身”而不是“技术资金投入”的需求无法满足。
加快提升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
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方面需要政府更好地扮演政策制定者的角色,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充分地发挥研发创新主体的作用。针对当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笔者认为,除了一般性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消除与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歧视性待遇等措施外,未来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是:针对已经形成突出技术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重点是加强这些企业技术优势与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和知识产权总体部署的对接,使企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国家优势;对于广大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重点是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加快适用性先进技术的扩散和应用;对于高技术创业,重点是简化创业流程和企业经营中的政府干预,使技术性人才能够专注于技术创新。具体来说,未来针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的着力点在于:
1.以平台技术突破和基础专利获取为下一阶段目标,加快推进我国优势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提升
平台创新模式是围绕核心企业平台或者共性技术平台进行的创新活动。以华为、联想等为代表的一批民营企业已经在部分技术领域形成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和知识产权基础。但由于缺乏对平台技术和底层技术的持续投资,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这些企业在能够左右全行业技术进步路径和方向的平台技术领域仍然缺乏竞争力;与此同时,在决定底层技术竞争力的基础专利方面几乎是空白,即便是全球通信设备市场份额已经跃居第一的华为也仅有几项“准基础专利”。因此,在优势民营科技企业已经确立国内技术领先地位的基础上,未来科技政策的重点,是以平台技术突破和基础专利获取为抓手,跨越式地增强民营科技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科技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竞争力。平台型企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利用了网络经济效应,而平台战略成功的关键在于,产品平台能否整合企业能力与市场需求。
2.加快建设由领先民营科技企业牵头、具有独立运营管理机构的技术联盟,以机制灵活的民营科技企业为龙头,加快行业性科技资源的整合
国有企业牵头和缺乏独立的联盟运营管理机构,是导致当前我国多数技术联盟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笔者建议从提高技术联盟对于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标准形成的实际效果出发,加强优势民营企业在技术联盟中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积极推进联盟组织管理机制的创新:一是技术联盟的执行机构要保证身份独立性。技术联盟管理应由独立(特别是人事上独立)运营的联盟管理机构、而不是牵头企业执行。二是加快旨在促进我国技术标准形成的技术联盟的发展,特别是积极推动以形成与国外技术标准竞争性的本国技术标准制定为目标的技术联盟的发展。三是为了提高技术联盟的运营效率,促进联盟成员的共同投资和共同参与,明确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对成员的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研发任务分配等予以明确界定,用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抑制联盟成员的“搭便车”行为。
3.针对以产业集群形态存在的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科技政策的突破口是加快建设专业的、覆盖广泛的、公益性的综合性科技服务机构
中小民营企业量大面广,而社会性科技资源又具有分散化特点,所以中小企业很难确定自己所需要的科技资源的分布和来源。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科技信息服务的综合服务机构变得非常重要。综合服务机构自身可以不直接提供科技服务,但必须能够提供其他公共科研机构、社会和商业科技机构相关服务的有效信息。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主体,汇总和统计科技服务机构、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服务业务信息,搭建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征集和聘任各领域专家,加强中小企业智力支持服务,促进实现全社会中小企业科技服务资源统一配置。可以通过建立热线电话、网上咨询、网络订购等便捷通道,加速科技服务与中小企业需求的对接。
4.推出更加适应高技术创业和高技术中小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技术扶持项目
借鉴美国和日本SBIR项目的经验,按照技术创新生命周期采取分阶段的、有竞争的、差异化的操作方式:第一阶段为技术可行性研究资助阶段,该阶段政府为企业提供相对小规模的资助。第二阶段为政府对第一阶段取得初步成功的项目提供进一步资助。前两个阶段的政府资助都是无偿的,不同的是,在技术可行性阶段,采取“小额普发”原则,即大范围资助,但单项资助额度相对低,这样既避免了对失败项目过度投入,又可以广泛培育技术种子;一旦进入研究开发阶段,资助就采取“大额集中”原则,以加快推进技术成熟。第三阶段是技术成果商业化的阶段,该阶段政府对企业的资助不是必然的,而是根据技术产业化的市场条件和企业能力择优给予,政府的主要功能是为技术产业化提供各类服务。
5.长期看,民营企业作为创新体系中最具活力、最有希望的一个群体的出现,关键是提高企业从事实体经济和技术创新的经济回报,坚定民营企业做实业、搞创新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我国已具备一定规模和能力的民营企业基本上都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以后创业成长起来的企业,这一代企业家目前大多集中于50-60岁的年龄段。一方面,这一批企业家具有特别敏锐的“市场感觉”,但受成长背景的局限,其经营方式具有典型的机会主义倾向;另一方面,受过良好教育和创新意识且具有一定市场经验的第二代企业家还没有顺利接任。所以,当前已经涌现出来的部分第一代创新型企业家和即将成长起来的第二代企业家,具有强烈的创新抱负和志向,关键是创造好的环境坚定他们的创新信心和决心。
(1)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制造业和科技服务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
(2)改善竞争秩序,引导企业把资源更多地投入到生产性活动、而不是寻租性的活动上来。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足够的利益空间。
(4)减少政府对产业和企业的直接干预,减少行政性审批和创业程序,使技术型专家和技术型企业家能够专注于创新和创业。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编辑:田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