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的政治认同现状剖析
2014-11-28黄柳新
黄柳新
摘要:政治认同是政治生活中重要的现象,它与政治稳定密切相关。基于我们在通山县调查的数据,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认同的主要特征为:农民的政治认同类型从经济利益型政治认同转向民主权利型政治认同;农民的法律意识已经觉醒,但水平相对低下;农民的政治自主性逐渐增强,但政治参与的渠道比较复;对当前基层政府的不满意度较大,但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增强和改善农民政治认同的路径。
关键词:农民;政治认同;政治参与;法律意识
亚里士多德曾说:“一个政体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各阶级)的人们都愿意参与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1] (P.188)这种意愿就是政治认同。政治认同是人民对现存的政治制度、政治秩序、政治规范、政治价值观的情感倾向和心理归属,与政治合法性和政治稳定性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一个政权只有获得了广泛的政治认同,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拥有政权自身合法性,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著名的美国政治学学者亨廷顿认为,“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对政治体制来说,城市内的反对派令人头痛但不致命。农村的反抗才是致命的。得农村者得天下······如果农民默许并认同现存制度,他们就为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础。”[2] (P.267)从“阿拉伯之春”可以看出,一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能否避免社会分裂和动荡,农民的政治认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民的政治认同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得以建立和巩固的关键,也是现代化过程顺利开展的基础。从此可以看出,没有农民的政治认同,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更不可能实现中国梦。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政治认同不断增强,但城乡差距等原因使得农民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又有了弱化政治认同的作用。[3](P.40-44)为了了解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认同现状,我们选取了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为调研地点。通山县属于湖北省咸宁市的一个县,处于湖北省和江西省的交界线上,国土总面积26.8万公顷,现辖通羊、九宫山、大畈、洪港、黄沙铺、南林桥、厦铺、闯王8个镇,大路、杨芳林、燕厦、慈口4个乡和九宫山风景名胜区。通山县共有184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2 376个村 (居)民小组。通山县总户数9.65万户,总人口41.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45万人,非农人口8.31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01%;男性人口21.73万人,女性人口20.03万人。[4]
通过对通山县基本情况的分析,我们认为通山县农民的政治认同情况可以较为准确的反映出整个中国农民的政治认同现状。我们以村民个人为分析对象,围绕农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两个维度于2013年7月上旬和中旬对通山县的农民展开调查。调查地区主要在通羊镇、九宫山镇、大畈镇、南林桥镇、大路乡和杨芳林乡的行政村展开。一共发放了330份问卷(除九宫山镇只有30份外,其他各镇皆有50份),回收308份问卷,有效问卷数为276分,有效率达89.61%。对于调查的数据,我们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结合调查中的访谈进行比较分析。
一、 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认同概况
(一)农民的政治意识
政治意识是政治认同的重要维度,是指人作为一个政治主体,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对政治制度、政治领导、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观点。[5](P.79-82)我们问卷设计了主要包含了农民法律意识、农民对政府的态度以及农民对未来的预期。
1.农民的法律意识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当问及“当您买到假货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您会”,“自认倒霉”(24%)和“视情况而定,小损失就算了”(48%)的回答占据了绝大多数,但“找货主理论”(24%)和“诉诸法律”(2%)仅有少数部分。这反映出农民的法律意识相比比较低下,依法维权方面存在胆怯的心理。
2.农民对政府的态度
当被问及“去政府机关办事时遇到的情况”,“找关系找熟人才能把事办好”(35%)、“不给好处不办事”(6%)、“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26%)的情况占了多数,而“办事公道”(3%)和“基本公道”(16%)仅占少数。这说明多数农民在政府机关办事时遇到阻碍,未受到政府工作人员的重视,从而间接反映出农民对政府机关的不满,对政府的认同较低。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农民认为官员腐败情况“严重”(38%)和“比较严重”(38%)的人数非常多,而几乎没有人认为“不存在腐败问题”(1%),这反映出农民认为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严重,也间接反映农村基层自治机构内部的腐败问题比较多。当问及“您对道德败坏的态度时”,许多农民对道德败坏现象持有“深恶痛绝”(15%)或者“比较痛恨”(18%)的态度,但更多农民对道德败坏现象持有一种“有不好的感觉,但无可奈何”(51%)或者“已经习惯了,无所谓”(11%),反映出农民中对于社会上存在的道德败坏现象的一种无能感和失望感。综合以上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由于腐败问题频发和农民自身的切身感受,农民认为干部腐败问题严重,并持有一种痛恨但又无能为力的态度。这表明农民对政府和官员干部的信任感正在逐渐减弱,不满意度逐渐增加,对政府的认同感逐渐下降。
3.农民对未来的预期
当问及“您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时”,农民中多数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24%)或者“比较有信心”(39%),仅有非常少部分对未来发展“比较没信心”(11%)或者“完全没信心”(3%),表明我国农民对未来发展充满了期望,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未来社会会越来越好。这间接反映出农民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肯定,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指日可待。
(二)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公民或者公民团体参与政治决策和管理的过程的活动,是现代民主政治文明的重要衡量标准。公民的参政意识不断增强,是政治发展的具体表现之一。亨廷顿曾提出,“在现代化中的国家,政治参与扩大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农村民众开始介入国家政治。”[3]作为占人口总数一半以上的群体,农民的政治参与不仅影响基层民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而且会对整个中国的政治文明产生十分巨大的作用。农民的政治参与,会影响到村委会的决策和管理,避免村委会的运作损害农民的利益和遏制村委会中干部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现象。关于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情况,我们将从政治自主性和政治参与渠道两个方面分析。
1.农民的政治自主性
当问及“当政府或者干部实施不公正、不合理政策和行为,损害你们的利益时,一般你会”时,多数农民会选择“个人主动找他们理论”(20%)、“跟别人一起去理论”(19%)或者“有机会再找他们反映”(20%),表明当前我国农民的权利意识增强,政治主动性正在逐渐增强,与过去的“消极抵抗”有了很大的区别。但是,“个人主动找他们理论”的人并不多,也显示出当前农民政治主动性还不强,还需要继续增强。同时,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农民不知道作为公民在政治生活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不知道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和方式(除了民主选举);不知道应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民主权利;部分农民甚至不知道填选票的作用。可见,农民的政治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的同时,农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2.农民的政治参与渠道
当问及“您对近年来村民选举的态度”时,农民的态度比较复杂,大部分农民认为村民选举“比较形式化”(32%)、“不太公平”(22%)、“完全不公平”(10%),但也有部分人员认为村民选举“很公平合理”(10%)或“比较公平合理”(21%)。这说明,农民对村民选举的满意度有待提高,对基层自治组织的认同度不高。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有农村的宗族势力强,村委会对村民选举不够重视之外,还有较多农民未重视手中的权利,认为自己的一票不能发挥作用。农民在遇到困难时,首先会寻找亲戚朋友帮忙,很少会找村干部。总体看来,农民的政治参与渠道主要在于村民选举,但是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相反,农民遇到困难时(尤其是政府侵害他们利益时)会选用非制度化渠道,比如亲戚朋友、媒体等。
二、当前农民政治认同的特征
综合调研数据和走访调查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当前农民的政治认同体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已经觉醒,但水平相对低下。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和。农民的法律意识表现为对法律的了解、掌握,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利,对农民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以及评价行为是否合法。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伦理纲常、风俗习惯成为处理日常生活的主要准则,法律没有发挥出主导作用。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法制建设逐渐建立并完善,法律在农村发挥重要作用,农民的法律意识逐渐觉醒。与此同时,“以权扰法”的现象和心理倾向干扰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在通山县走访调查中得知,仅有2%的村民会主动依靠法律来解决维权问题,同时村委会的干部以权谋私的现象层出不穷,50%以上的农民认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动用“人际关系资源”。在农民心中,如果自己的亲戚朋友在政府部门任职,自己去政府办事就会相对比较简单。这些现象和心理严重干扰了法律作用的发挥,使得农民虽然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水平相对低下。
第二,农民的政治自主性逐渐增强,但政治参与的渠道比较复杂。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基本处于封闭落后的状态,农民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自主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生产责任制的变化,使得农民必须摆脱过去封闭的状态,主动参与到市场中,成为一个市场主体。农民必须告别过去依赖心理,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去辨别和选择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政治话题和行为,如国家对农村政策的调整,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等。随着农民的政治自主性的增强,当前农民不再单纯的服从村委会和政府的决定,而从过去的被动政治参与转变为有权利主张的主动政治参与,直接表现为参与村委会选举。但是,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农民的政治主动性的程度并不高,尤其是不愿意个人主动表达自己的诉求,往往会采取集体表达的方式。通山县的调查中可以看出,约52%的农民不会立即主动表达个人诉求,仅有约31%的农民比较满意当前的选举制度,绝大部分农民认为当前的村民选举比较形式化。这与我国整个政治民主化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政治自主性增强不可避免。
农民的政治自主性程度不高,也与政治参与渠道有着复杂的关系。当前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不足,虽然有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但主要是民主选举,其他几种渠道基本没有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各种非制度化渠道逐渐增多,比如抗议、“走后门”等。
第三,虽然对当前基层政府的不满意度较大,但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市场化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由于缺乏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导致权力寻租现象在中国愈演愈烈,这也严重影响到了政府的公信力。农民作为社会阶层中最弱势的一个阶层,容易受到公权力的侵害,再加上受传统的逆来顺受心理的影响,农民往往不愿甚至不敢抵抗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和行为。因此,当前农民对政府的满意度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下降,政治认同降低,尤其痛恨官员腐败。另一方面,农民相信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认为未来会越来越好。在走访调查中,农民对党组织,尤其是党中央的认同度较高。通山县调查中,仅有约14%的农民对未来没有信息,比较认同当前的发展道路。这表明农民对中央的认同度较高,相信在中央的领导下,中国未来的发展更加光明。
三、 增强和改善农民政治认同的路径
从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认同的总体特征分析中已经得出了农民政治认同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的问题,笔者提出一下如下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经济基础
“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民的政治认同的转型还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低。增强个改善农民的政治认同,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利用城市先进的技术和丰裕的资金,依据农村自身的资源优势,打造“现代农村、文明农村”,增强农民对未来的信心,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经济基础;逐步放宽城乡户籍限制,扩大城乡劳动力流动,促进富余农业人口进城务工的同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
(二)党政行为坚持公平正义,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社会基础
农民对党政机关的政治认同度主要由党政机关的表现来决定,即每一个党政干部的表现。农民的政治认同存在的问题的原因之一在于部分基层党政机关干部以权谋私、不尊重农民的基本权利。增强和改善农民政治认同,党政行为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用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责任,[6](P.17-21)加强廉政建设,遏制权力寻租行为;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对农民政治认同的引领作用,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社会基础。
(三)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和完善农民的政治参与,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制度基础
当前农民参与政治的主要制度化渠道在于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的不完善也导致了农民政治认同存在一些问题。实现民主是获得农民认同的最根本办法,[7](P.89-91)增强和改善农民政治认同,要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扩大农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增加制度化参与渠道,规范非制度化渠道,使农民真正地参与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使得农民的诉求能够顺利的表达和实现,使农民从动员政治向参与政治转变,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制度基础。
(四)坚持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农民自我学习相结合,巩固农民政治认同的理解力
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农民自我学习和法制教育相互结合的效果,当前农民政治认同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民的法律意识不高。故增强和改善农民政治认同,要坚持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农民自我学习相结合,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从而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国家法律和政策,尤其是法律意识方面,需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能够守法、知法、懂法、用法,让农民能够真正地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参考文献:
[1]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 馆,1996.
[2] [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译.变化社会中的 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9.
[3]彭正德.我国转型期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探析 [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3).
[4]通山政务网——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 tongshan.gov.cn.
[5]彭华.合法性视野下的农村青年政治认同研究[J].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2,(2).
[6]王丽.公共治理视域下乡村公共精神的缺失与重构 [J].行政论坛,2012,(4).
[7]季丽新,南刚志.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民对党的 政治认同[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3).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