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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保障措施探讨

2014-11-28丛亿军

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4年2期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监管制度

丛亿军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拉动了宽甸县农机物质装备的完善和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针对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宽甸县从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广泛宣传、明确重点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监管

中图分类号:S2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4)02-0087-02

宽甸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大田作物以玉米为主。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全县农机物质装备不断完善,机械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县拖拉机保有量9 500余台,配套机具1.8万余台(套);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65%,其中机整地水平为90%,机播种水平为83%,机收获水平为23%。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宽甸县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1 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宽甸县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协、农机、公安、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重大事项,联合监管实施情况。财政局指派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并给予相关经费保证,以防止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建立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使用、补贴对象划定、推广机具目录等集体研究确定。农机部门具体负责受理审核农机补贴工作,单户使用补贴资金5 000元以上的由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和核实,并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和村委会公示栏公示。农机监理所结合牌证业务,对经核实应纳入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不办理牌证则不享受补贴。农机推广站负责核实非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并现场指导、培训农机操作人员。农机学校负责培训拖拉机手,并配合农机监理部门做好考务工作。为了确保年度补贴目标的完成,每年年初都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解读实施方案,确定补贴金额和重点方向。2013年辽宁省农委分配给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万元,补贴机具2 966台套,受益农户2 008户。其中,田园管理机及微耕机1 034台,手扶拖拉机995台,秸秆粉碎还田机874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1台,铡草机8台,玉米脱粒机1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3台。

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认真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里有关补贴政策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操作程序。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二是农民有权自主选择农机具及经销商,禁止向农民强行推荐产品或借机乱涨价。三是随时到购机农户现场检查核实,核实时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坚决防止“空套”现象。四是及时将购机信息录入到补贴信息管理软件系统。

同时,由农经局和财政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对于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于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补贴资金的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于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的要求,积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会同农经局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机购机后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将抽查核实和处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农机监理所、农机学校充分利用“阳光工程”“普惠制培训”等优惠政策,本着方便农民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补贴机具的落籍手续和驾驶员培训工作。2013年全县新购置的手扶和四轮拖拉机落户率达100%,举办拖拉机手培训班9期,培训拖拉机手963人,取得驾驶证935人,培训其他小农机具操作人员1 917人次,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3 广泛宣传,接受媒体监督

一是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帮助农民答疑解惑。二是农机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督。农机推广部门负责及时在网上核实补贴机具,为企业资金结算提供方便,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负责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对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生产厂家及时反馈上报,及时受理投诉,帮助农民维权。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通过其他形式扩大公布范围,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至少半个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推广站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4 明确重点,突破薄弱环节

结合宽甸县农业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实际,应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的扶持方向,重点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和保护性耕作、深松机械的推广,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针对玉米收获机械化环节一直是宽甸县农业机械化短板的问题,全县把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作为农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推广力度,实施政策拉动,加强技术培训,并结合保护性耕作和深松项目的开展,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玉米收获机械。2013年,宽甸县组织投入玉米收获机36台(其中新增11台),实施作业超过0.3万hm2。全县示范点玉米机收作业全部采用秸秆还田模式,节本增效200余万元,带动新增效益600余万元。加快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他们加大农机投资力度,增加农机作业面积,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5 直补到卡,保障农民利益

以往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采取的是农民差额购机政策,即农机生产企业把补贴资金扣除后将产品推向市场卖给农民,再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2013年,全县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实行“全额购机、县级补贴、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新办法,即2013年购置补贴目录中的农机具时需要全额支付(含补贴资金),然后购机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粮食直补卡,经县级农机及有关部门登记、核实、确认及村级公示后,再由县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直接划拨到购机农民的粮食直补卡里,这样有利于国家惠民惠农惠机政策和补贴资金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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