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014-11-26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2012年12月4日 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们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2013年1月22日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
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013年2月23日 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进行集体学习
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
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2013年2月26日 十八届二中全会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
2014年1月7日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4年9月5日 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