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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齐昕筠

少年文艺 2014年11期
关键词:吉他

齐昕筠

十一月的南方城市弥漫出秋的凉意,周末清晨的街道上略显空荡,只有晨练的人们悠闲跑步,偶尔有车呼啸而过,之后又归于平静。

抱着“凑热闹”的心态来参加摄影活动的张煜和周肃站在校门口东张西望地等人,周肃每隔几秒就要蹦几下,背上空空的双肩包被他晃得直响。学校的位置几乎偏到了城市边缘,远山葱郁如黛,静静俯瞰一切。前晚刚下过雨,但到了破晓时分便已散尽。长空寥廓,一片朗然,晕染着温柔的灰蓝。薄暮的凉意飘荡在街道上,干净清爽。

一个身影远远地从四十多米开外的车站走来,由远及近,渐渐能看清被秋风吹起的几撮短发,双手插在连帽及膝的卡其色休闲风衣口袋里,偶尔抽出手来扶一扶黑色帆布书包的肩带。张煜认得那走路的步伐,那副利落自由、矫健轻快的样子让他忽然间有点恍惚。

刚升入中学时,张煜和大多数时候一样沉静无话,但是没脾气的性格让他很快和周围人混了个脸熟。那时他对程斯唯的印象仅停留于“同组后排的一个女生”,只是在偶尔转头时会看到她手指灵活地转着透明杆的中性笔想题,或者和她前桌的周肃讨论、谈笑。

直到第三次数学考试,他彻底记住了这个女孩。

数学科目一周一考,头两周为了让学生适应小升初的衔接,卷子出得简单,百分制的卷子满分和高分层出不穷。第三次考试难度一下子加深,顿时放倒一片。张煜的数学思维极强,他自信满满傲视群雄地一举拿下95的最高分,可令他没想到的是,程斯唯仅以一分之差作为除他之外唯一上90的高分者紧追身后。她应老师点名上去拿卷子,在全班女生清一色盖住耳朵的学生头和蘑菇头中,她略有点中性气质的露耳短发显得格外清爽显眼。她穿过两组桌子之间窄窄的过道,却依然是利落却沉稳的步伐,眼中是一望而知的冷静,自信却不张扬,聪明却不屑炫耀。领了卷子回到座位,她看到前边考砸了的周肃一脸郁闷地转过头来看她,露出一个花栗鼠一样孩子气的笑,摆了一个V字手。

后来的数学考试他次次稳居榜首,成为全班人尽皆知的数学高手,而她步步紧逼,倒也给了无所谓惯了的他一点压力。周肃和程斯唯依然会在一块儿讨论题目,遇到两人都无法解决的难题时,周肃便拿起题目从第五排扑向第二排抓住张煜。久而久之三人便熟络起来,周肃和张煜自然而然成为一对“万年好朋友”,加上程斯唯,三人整日里从动态图形讨论到各类函数,从生活轶事侃到人生观价值观甚至婚恋观,从“周肃你这个家伙怎么起了一个这么严肃的名字”聊到“张煜你家里是不是卖葡萄酒的”。

第一次听程斯唯唱歌是初二那年的元旦汇演。

程斯唯唱歌其实并不专业,偶尔还会跑跑调,但是她弹得一手好吉他,这为她加了不少分。在那次汇演之前,没人知道她会这手,算是深藏不露。所以当程斯唯穿着白衬衫和及膝的卡其色雪纺裙,提着一把吉他出现在元旦汇演的舞台上时,全场一片掌声,自己班级的更为猛烈。张煜和周肃两人的眼睛差点给震掉下来,一边张大嘴巴一边用力鼓掌。

她依然是想题时那副气定神闲、安然自若的样子,却依然能看出来她那股子幽灵般的灵性。

她唱的是披头士乐队的《嗨,裘德》,声音悦耳动人,慵懒而略带沙哑。轻快的扫弦伴着电脑里的伴奏让全场屏气凝神,只有她的声音随着那天的斑驳暖阳闪烁回荡。当她唱到那段著名的“啦啦啦”,全场的掌声伴随着自发的大合唱一起响起。她不再扫弦,只剩下歌声随着伴奏干净空阔地回响,她高举手臂,让全场都和着她的节奏拍掌,让自己的声音与全场合唱融为一体,仿佛四面八方都有人唱和。在全场轰然而起的整齐又温暖的歌声和欢乐的人群之中,张煜突然觉得那个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程斯唯一下子变得陌生了。心里忽然有根弦“叮咚”了一声,响得好像一片轻柔的雨幕,是一首歌,在那个瞬间悄然飘进他记忆里,慢慢融成一片渺远色彩。

即使过后很久很久,他依然记得,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天。

——她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有如小巷深处的斜阳深邃漫长,有如漆黑夜空点染开的漫天星光,属于这片温暖璀璨的歌声。

关于歌的记忆仿佛夜里无声落了一地的厚雪,铺在脑海中。

张煜依然记得社会实践出发那天,在背着大包小包拖着滚轮箱匆匆从校门走出的学生大军中,程斯唯一手拖着箱子,一手扶住肩上硕大琴盒的肩带,从容地随着人潮大步往前。她的刘海随着脚步微微颤动,迎向晨光的面庞依旧是那副冷静安然的样子,仿佛走向未来。

在社会实践的汇报演出上,基地空阔的操场上回荡着凉风,只剩下一盏灯将冷光不均匀地撒向大操场。各班的方阵围出一块不小的空地,站在中间的程斯唯头发上落满月光一样的灯光,面庞笼在灯光投下的阴影中。在一片鸦雀无声中,吉他的琴弦轻轻振动,幽静深远,仿佛来自很远很远的幽谷,仿佛旋转的星空也忘记闪烁爆发,都随着微风明灭摇晃,浮动微笑。

张煜亦记得后来私下里程斯唯给他们弹过不少曲子。她最熟悉的是帕格尼尼《小步舞曲》,有的时候手指先于大脑做出反应,无意识间竟也弹起这首曲子。她亦喜欢弹《扬基·杜德尔》这样进行曲似的曲子,因为太过熟悉,所以那边手指翻飞,这边却还在和他和周肃聊天开玩笑。温柔哀婉如《绿袖子》,空灵清幽似《梦幻曲》,甚至于《他是一个海盗》她亦能弹出狂风暴雨的气势来。偶尔她也会漫不经心说上一句她想学提琴,因为想拉圣·桑的《天鹅》诸如此类。

但似乎除了班里推举她参加的汇演之外,她从来不唱歌。私底下也只弹曲子,纵使众人再怎么央求都不肯开口唱。偶尔做作业的时候哼上一两句,只要看到周肃坏笑着凑过来,便马上收住,然后一掌拍回周肃贼贼的脑袋。

张煜偶尔感叹毕竟还是认识得早,程斯唯和周肃似乎比跟自己要来得更铁一些。但是大多数时候并非多愁善感文艺小清新的理科男张煜还是对这种事情没什么脑子也没什么兴趣,比起像班上某些人一样天天在微博或什么地方发些黯然神伤青春苦痛的句子来说,张煜更感兴趣的还是那些长得很奇怪的图形和函数图象。

就好像……程斯唯对待各类科学探索。张煜不可避免地想到。

程斯唯是属于那种各个方面都可以插一脚的女生,在众姑娘以诗会友之时她可以凑过去吟上一两句,在周肃和张煜之间她亦可以对着一道数理题侃侃而谈。她最喜欢在果壳网上看各种科学答疑的帖子,她在运动会午休的时候依然抱着一本《通俗天文学》看得开心,满肚子可以搜刮出一大堆奇奇怪怪的知识,偶尔抖出一两个都让周围人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她。当文科极差的张煜向她询问有什么书可以推荐的时候,她张口便是加来道雄的《平行宇宙》,还不忘豪迈地拍拍张煜的肩膀,用“年轻人好好干”的语气补上一句:“我正在研究,看起来深入浅出,很有意思,快去看,看完我们讨论一下。”弄得本意是想借读书提高自己文学水平的张煜一阵无语。

那次元旦汇演之后,张煜在程斯唯面前的话突然少了,只剩下讨论题目的声音,更多时候是安安静静坐在旁边听周肃和程斯唯滔滔不绝。

周肃不但不傻,而且鬼精。“哟,怎么?开窍了?”私下里周肃会揽过张煜的肩膀一脸坏笑,一脸了然。

“开你个大脑袋的窍。”张煜推了周肃毛发茂盛的脑袋一把。

“哦——”周肃还是一脸坏笑,声音故作恍然大悟实则不怀好意。

张煜懒得理他。

他开始关注果壳网,似乎能够理解为什么程斯唯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如此感兴趣;他开始看那本《平行宇宙》,啃得废寝忘食。他知道那是一种奇妙的思维上的共鸣,两人不仅仅是心照不宣的竞争者,更像是无形间的同行者——至少于他而言。他知道那是一种默契,是一种欣赏,可是有些感觉却像雨幕忽远忽近、淅淅沥沥,仿佛再清楚明了不过却又模糊不定值得怀疑。

在周肃建的那个群中,后排关系不错的一些人会在里面聊天,张煜和程斯唯就在那个群里讨论难题,或者为他们对某个科学问题所持的不同观点而争执。对他来说,似乎在键盘上的交流要比面对面来得顺畅轻松得多。在他们的讨论之间偶尔还会穿插上别人的几句“这是什么看起来好高能的样子”“兄弟你们俩能说中文吗”“对,听不懂,求说人话”。时间久了,群里仍旧喋喋不休的就只剩下他们两个,有时候连续几天的聊天记录里全是他们争论一道物理题的你来我往,或者是对果壳网上新鲜出炉的某个帖子的深入探讨。

张煜有天陪周肃去小卖部,顺口问了一句:“你们最近怎么都不在群里聊天了?”周肃一脸无语地看着他,脸上写着“还不都是你们俩”,然后悠悠叹道:“学霸世界我不懂,学渣赶紧靠边闪。”张煜心里暗笑,十分清楚地明白自己是很享受那样的时光的。

那天摄影活动结束已经是傍晚,周肃因为要去补习正好与程斯唯同路,于是又以“陪我去上课我请你吃饭”为由硬拖张煜坐同一班车。上车后两个男生坐在最后一排,程斯唯侧身坐在他们前面,蜷缩在位子上摆弄相机,看今天拍的照片。

落日摇晃的鲜亮的光落在程斯唯风衣里的衬衫领子上,为白色领子镀上怀旧的淡香。她眉眼低垂,相机屏幕反射着日光。这一切的一切都像一首老歌,鲜明安然确定,有如预言中的意象。

秋日夕阳远远地从长长马路的尽头洒下一片光辉,灿烂永恒。

那天的夕阳很美,斑驳闪过公交车窗,明灭不清,映在车厢里,拖长了的人影宛如剪纸。街上是一片雾气样的朦胧,在夕阳的余晖下,一切事物皆笼在遥远晶亮的色彩中。投射在车厢里的光影却格外清晰,透明的深沉橙色,娟然如拭的纯粹干净,不掺一点点杂质。仿佛光线,和光线所及之处都套上了橙色的滤镜。

秋天了。

周肃往前探了探身子,伸长脖子往程斯唯跟前凑。

“周肃你这样很像蛇颈龙你知道吗……”程斯唯做出无语的表情。

周肃以傻笑应,突然说:“老程,唱首歌呗?”

令人意外的是这次她没有拒绝。张煜看到旁边周肃一脸得意又邪恶的笑,头发侧边被夕阳照得发亮,就像过度曝光的照片。程斯唯突然抬眼,带着笑意看了看他俩,收起了相机,落了夕阳点点的面庞看起来甜蜜而安详。

他突然,想把这一幅幅景象都收在心里。

没有叮咚摇摆的吉他声,她的声音听起来低沉醇厚,宁静遥远,仿佛午后的阳光层层穿透了尘埃飞扬堆满旧书的阁楼:

“On Raglan Road on an Autumn Day, I saw her first and knew......”

她的声音穿过暮色苍茫的街道,飞向夕阳璀璨的天空。一边唱她一边坐直身子,伸出手去在前座椅背上一块大光斑前玩起了手影,影子清晰到了微毫,她突然回过头,依然笑得像孩子。

公交车前进得慢,歌声也慢,日色也是慢的,一切仿佛变得都慢。刹那间一切都静止不动,犹如漫进大气中肉眼看不见的时间断层。直到毕业以后很久,张煜依然记得那样的程斯唯,和那一首如风入空谷般悠远的歌。

最后一次听程斯唯唱歌是在毕业典礼上。

那天礼堂舞台四周的灯明亮有如星光,吉他音依然自由洒脱,她的声音亦一改平日沉稳,多了几许明亮如星空的色彩。

唱到后来,她突然加快扫弦,节奏愈发像一场酣畅淋漓的暴风雨来临之前的伏笔。只一刹那,电脑伴奏轰然而起,她突然举起琴狂奔向大舞台前端,点燃了整个世界。如同奔跑的风一般不顾一切,她冲向台前,仿佛冲向未来,奋力一跃,高唱:“We can change it all today!”全场仿佛宇宙爆炸一般燃起来,她的歌声依然清晰:“Let s make a new tomorrow!Today!”完美的收尾,仿佛要拥抱整个世界。

于他亦是。

毕业之后虽然没有考在同一所学校,曾经的三人在QQ上依然联系频繁。周肃和张煜“实在缘分”地考进同一所高中,被分进同一个班。很多很多关于程斯唯的细节,张煜都是从周肃那里听到,零碎得好像断断续续的老电影。

他亦是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她。

QQ上却依然在聊曾经的话题,依然逃不开奇奇怪怪的难题和奇妙无比的科学世界。偶尔寒暄一两句,张煜只觉得恍如隔世,仿佛又回到初中时三人前后座位成日东拉西扯的欢乐日子。

“你现在都在干吗?听周肃那家伙说你活得挺精彩的。”

“加社团的时候看到好多想去的来着……现在是超现实事物研究社副社,还在天文社插了一脚,很高能吧?”

的确是程斯唯那家伙的风格。

只是——

很多事情已经成了习惯。

他依然关注果壳网。

他依然喜欢读加来道雄的《平行宇宙》。

高二的一天,张煜从补习班出来,已然黄昏。补习班位置之偏僻又让他想起从前的初中。他漫不经心回头,突然看到人影寥寥的街对面有一个很熟悉的影子。

他像是被定住一样,愣愣地望着那个方向。

她穿着那件短袖白衬衫,下摆扎进了那条高腰的卡其色雪纺裙里,裙子随着她的步履匆匆轻轻拍打着小腿。背上背着琴,黑色的大琴盒突然让他想起她弹琴时那把吉他的音色。她怀里抱着一大摞书,匆匆走了几步,忽然掉了几本。她扶了扶琴盒肩带,蹲下身去捡书,整理好,又起身。依然是那样冷静不惊的神色。依然是那样轻快稳健的步伐。公交车来,她上了车,身影消失在昏暗的车厢里。

有一首歌,突然从心底响起,像是黑胶老唱片开始慢慢旋转,无数来自过往岁月的记忆碎片纷纷飞扬起来,在黄昏的日色里闪着温柔的光。是飘着风的操场上她落满月光的头发,是在吉他弦上跳动如双子星的手指,是在喧闹的运动场里专心翻阅《通俗天文学》时波澜不惊的眼睛,是同朋友笑闹时全然不同的欢快,是毕业时说“张煜周肃你们这俩家伙居然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时故作轻松的不舍,是黄昏日色里摇摆的手影和那一首和那天的黄昏融为一体的、张煜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歌。

无数碎片在恍恍然的歌声里缓缓拼合,将片刻凝结成雨幕一般轻柔的色彩,成为他心底永恒的风景。而曾经拥有过这样风景的人,都会带着这一切走向被照亮的未来。

他笑了。是的,他永远都会记得那样的程斯唯,那样的周肃,那样欢乐灿烂而无可比拟的岁月。

张煜慢慢回过头,向着自己该去的方向前行。那首歌还在唱,那么那么温柔地飘荡开去,融入了黄昏,优美如斯。

黄昏的日色依旧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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