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入关前仓储制度探析
2014-11-24贺飞
贺飞
[摘 要]中国古代历朝统治者都很重视本国的仓储建设,而粮食储备又是仓储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本文仅就清入关前粮食的贮存方式、统治者对仓储建设的管理以及仓储对于备荒、救荒的作用做以探析,以求更加明晰地了解仓储制度在清入关前这一特定时期的历史作用。
[关键词]努尔哈赤;皇太极;仓储制度
清入关前的仓储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完善的过程。明代女真人在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之前,没有建立“粮库之制”,女真人多在自家掘地窖、建粮仓贮藏粮食[1]。努尔哈赤建立女真族政权——后金以后,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并开始设仓积谷,使得后金粮食的贮存方式也由地下窖藏逐渐发展为以建在地上的粮库为主。皇太极继位后,后金的仓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仓储的备荒、救荒功能亦得以发挥,形成了清入关前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所独有的仓储制度。
一、粮食贮存方式
清入关前粮食的贮存方式分为地下窖藏与地上粮库两种形式。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朝鲜使臣申忠一出使建州女真所在的佛阿拉城,看到“奴酋等各处部落例置屯田,使其酋长掌治耕获,因置其部,而临时取用,不于城中积置云”。[2]这种随用随取,不于城中积置粮饷的方式说明建州女真当时在佛阿拉城尚未建立统一的粮库。申忠一描述当时建州女真贮藏农作物的方式为“秋收后不即输入,埋置于田头,至冰冻后,以所乙外输入。”[3]这种在田头埋藏粮食的方式大概就是女真族掘窖藏粮的早期形式。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城建立后金政权,女真族的农业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天命四年(1619年),被拘留在赫图阿拉城的朝鲜人李民寏在其《建州见闻录》中对后金农业发展情况作以描述:“土地肥饶、禾谷甚茂、旱田诸种无不有之”[4],对于粮食的贮存方式则记有:“秋后掘窖以藏,渐次出食,故日暖便有腐臭”[5]。虽然迁都到赫图阿拉城的建州女真的储粮技术仍然没有太大进步,但是农业的发展使后金的储粮渐多,否则也不会积压到“腐臭”的地步。
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迁都辽阳,命人收割田禾,并且“将粮打净晒干,乘凉时记明斗斛数目,于夜间窖之”[6]。可见,此时的后金政权仍然保持着本民族窖藏粮食的老习惯,不会把秋收后打下来的粮食直接放进仓库而是乘凉埋藏。[7]至于建州女真为什么一直以来热衷于以窖藏的方式贮藏粮食,史料中并未有明确记载,但据《满文老档》中努尔哈赤“恐有不盖粮窖口者,务谕众人,妥为掩盖”,[8]的记载来看,大概是因为努尔哈赤统治时期连年征战的女真人怕建在地上的粮库目标太明显,容易被敌人摧毁,而把粮食埋藏在地下,这样便不容易被发现。从窖藏位置上看,大多是在就近田地处掘窖藏粮,从而节省了运粮的成本。
相较于由来已久窖藏粮食的习惯,建州女真人地上粮库的建设与发展则要相对缓慢得多。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努尔哈赤迁都赫图阿拉。据史料记载,赫图阿拉城内“东门外则有仓廒一区,共计一十八照,每照各七八间,乃是贮谷之所。”[9]然而此时的仓廒区并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粮库。《满文老档》中关于努尔哈赤修建粮库的明确记载共有三次,集中在他称汗的前几年,第一次是在明万历四十一年(1601年),为了免征国人粮赋,努尔哈赤命各牛录出男丁和耕牛在荒地上耕田,使得“粮储转为丰足,于是建造粮库,此前从无粮库”,[10]第二次记载是在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诸贝勒、大臣建议努尔哈赤征明,努尔哈赤不允,认为“我等尚无粮库,……宜先收我国人,固我疆土,整修边关,垦种农田,建仓库以积粮。”[11]《满文老档》的此处记载值得商榷,既然在明万历四十一年努尔哈赤已经提到开始建造粮库,为什么两年之后努尔哈赤仍称:“我等尚无粮库呢”?而《清实录》中关于同时期的记载则是:“我国储积未充……重农积谷,为先务耳。”[12]因此,可能是因为建州女真的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并未出现大量的余量可供存储,使得建州女真粮库的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第三次记载仍是在明万历四十三年,努尔哈赤命牛录出丁牛充公役,垦荒屯田,“自是,粮谷丰登,修建粮库。”[13]至此,努尔哈赤直到自己称汗的前一年,建州女真总算有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粮库。
因为战争的需要,努尔哈赤在从天命四年(1619年)至天命七年(1622年),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先后迁都到界藩山城、萨尔浒、辽阳。连年的灾荒造成了迁都辽阳之后的后金社会动荡、粮食匮乏、人民居无定所的困难局面[14],使得努尔哈赤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在每个都城都建立起完善的仓储制度。直至天命十年(1625年),面对内忧外患的努尔哈赤再次力排众议,迁都沈阳。自此,清入关前的都城才算固定下来。可惜的是努尔哈赤迁都沈阳不久便于天命十一年(1626年)去世,留下刚刚开始修建的都城。皇太极继位后,一面继续与明战争,一面着手对盛京城进行修缮。至崇德二年(1637年)盛京城修缮竣工时,“堆子房、档房、肉楼、熬蜜房、仓廒、粉子房等先后同期告竣。”[15]从中可以看出皇太极时期盛京城内的仓储建设已经以地上为主,且形成了以粮仓为主,肉楼、熬蜜房等副食品存储并存的仓储体系。
二、仓储管理
关于清入关前仓储的管理可以分为对仓粮的管理和对仓官的管理。后金迁都辽阳之后,与明朝复杂的战争形势使得努尔哈赤格外重视对仓粮的保管。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告诫栋鄂额驸:“当妥为晾晒右屯卫之粮谷,仓顶用席遮盖,檐际留有缝隙,以使粮谷通风,不得靡费粮谷,务尽心妥善管理之。”[16]天命八年(1623年),努尔哈赤为防止春天粮食腐烂,努尔哈赤命人前往广宁,令其“将仓粮搬入为筑城而丈量之城内房屋。限正月内从速搬运完毕,过正月即逢天热,粮若受损,则罪其所往之大臣。”[17]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后金修建粮库之时努尔哈赤曾“复设官十六员、笔帖式八员,会计出入”[18],可见后金的仓官是伴随着粮库的修建而产生的。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迁都辽阳新城(东京),促使后金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与此同时努尔哈赤也将视线更多地放在了后金的经济建设上,对于仓储的日常管理十分重视。平日里除了设立专人看管仓库,叮嘱对仓库要“妥加看守”外,对于看管仓粮工作不力的仓官,努尔哈赤亦给予严惩。天命八年(1623年),掌管海州粮仓的西赖巴克什将仓钥匙放在家里,被家奴窃得钥匙既而盗去仓粮,为了对其他仓官以示警戒,努尔哈赤下令:“将该奴仆鞭七十三,刺耳鼻。其主子鞭七十三,罚银九两,以赎刺耳鼻之刑”[19]。
皇太极继位之初,后金汗国已经颇具规模。在后金的内政建设中,除了吸收、仿行明王朝的一系列典章制度外,被皇太极争取过来的汉官献计献策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中较具代表的,就是听从汉官宁完我的建议,仿效明朝建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于天聪六年设立的户部为后金仓储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制度上的前提。崇德元年(1636年),随着仓储库存物品的日益多样化,皇太极下令:“将各库分称‘银库、财库、粮库”[20],并且将“管粮库生员分为四等”[21],使得仓库管理内容的种类与划分进一步完善。
崇德三年(1638年),因户部承政韩大勋侵盗仓库财物,都察院承政祖可法、张存仁上奏:“户部掌司钱谷、职任匪轻,今见户部无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之数,则收放多未详明,又无年终考核之例、则侵冒难以清理。因而奸人起盗窃之心,同官无稽察之责……伏乞皇上严敕户部,速立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文簿,年终再令公明官员稽察,庶仓库无侵克之弊矣。”[22]新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监督仓库管理人员的工作,防止其侵盗仓库财务,完善了仓库管理与运行的各项制度。
三、仓储与备荒、救荒
仓储制度被认为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备荒措施。[23]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一书中关于备荒的“积极之预防论”一章中也把仓储列为重要的一项[24]。虽然“学者们大都认为清代集我国古代荒政之大成,并将其发展到较高的水准上”。[25]即便如此,此时尚不能将清入关前的仓储赈济制度与入关后所达到的水平相提并论。清入关前的仓储赈济可以说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父子在与天灾及明朝战争的夹缝中不断摸索、不断完善的一种尝试,尚未形成像入关后那样完善的仓储备荒、赈济制度体系。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视努尔哈赤与皇太极为仓储赈济制度所做出的尝试与努力。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努尔哈赤“委大臣十六名、巴克什八人,以掌记录库粮,收发赈济事宜”。[26]可见,后金的仓储自建成起就被赋予了储粮备荒的功能。自明朝始设的预备仓也是仓储备荒中较为重要的一种。天聪六年(1632年),书房秀才杨方兴曾提议在八固山公立一预备仓,并用“纳粮赎罪”的方式筹集粮食,“留贮仓中,以防水旱”。[27]天聪七年(1633年),户部官员扈应元再次上奏,请求皇太极允许有能力的人家垦荒耕种,后金国可以照地纳税,“不几年,就积万余粮矣。凭其来人支用,军需支用,以备荒年支用。”[28]连续两年出现关于预备仓粮的上疏,说明户部成立后的两年间后金的预备仓制度并未建立完善,粮储不足仍然是困扰后金的大问题。即便如此,灾荒发生时,用仅有的库存赈济灾民也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清入关前的仓储救荒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开仓散赈,分为赈发粮食与散银两种形式。天聪元年(1627年),后金遭遇灾荒,“时国中大饥,其一金斗粮价银八两,民中有食人肉者”,皇太极下令“动用库银,散帐饥民”[29]。仓储赈济不仅有助于帮助后金渡过灾荒的威胁,还有助于后金汗国的壮大。清入关前,蒙古地区饥荒也很严重,许多蒙古部族纷纷来投奔后金,努尔哈赤为推行联蒙政策,对来投者实行“恩养”政策。[30]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特命沈阳游击刘有宽“取沈阳仓老米,发给投来之蒙古人,每口月给两斗。”[31]皇太极继续推行了努尔哈赤拉拢蒙古贵族的政策,于天聪八年(1634年)“遣户部承政英俄尔岱、启心郎布丹、吏部启心郎索尼,率每旗三人,赍册报于留守贝勒,令预备粮储以待。”[3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收编、记录来投人口已经成为户部的日常工作之一。此外,饥荒发生时,“粮储招降”也成为皇太极外交策略之一,在与明的战争中,将多数蒙古部落化为羽翼,亦可以充实后金的武装力量。
第二种是有偿借贷。天聪六年(1632年),面对后金“待哺者甚多,司农称匮,仓无积粟”的窘境,总兵佟养性上奏,建议皇太极让有能力的平民广为开垦农田,“无力者,牛具、粟种、官为之贷,岁田所入,什一取偿。将见一年耕,有三年之积,三年耕,有九年之蓄。”[33]
灾荒发生时,仓储粮食还有一个重要作用,那就是通过籴粜的方式来抑制因饥荒上涨的粮价。然而对于当时后金仓廪不足的情况下,单靠官仓投放市场的粮食是难以平抑日渐上涨的粮价的。因此,皇太极将目光放在了皇亲贵族、富家大户囤积的粮食上。崇德元年(1636年),为了应对水旱灾害之后上涨的粮食价格,皇太极命户部传谕:“米谷所以备食,市粜所以流通,有粮之家,辄自收藏,必待市价腾贵,方肯出粜,此何意耶?今当各计尔等家口足用外,有余者即往市粜卖,勿得仍前壅积,致有谷贵之虞,先令八家各出粮一百石,诣市发卖,以充民食。”[34]谕旨中的“八家”是指后金的八大旗主贵族,通过强制手段让他们交出屯粮粜卖,既能解决粮荒导致的粮价上涨的窘境,又能趁机削弱八旗旗主贵族的势力,对于皇太极来说是一举两得的智举。崇德二年(1637年),皇太极再次拿八家出粮粜卖的例子斥责皇亲国戚以及富户囤居积奇,命户部传谕:“今后固伦公主、和硕公主和硕格格及官民富饶者,凡有藏谷俱著发卖。”[35]至此,存粮之贵族遇凶荒之时或散赈或粜卖成为惯例。
经过皇太极苦心经略,满清的经济实力日益增强,对抗灾荒的能力亦有所提高。崇德六年(1641年),都察院参政祖可法、张存仁、理事官马国柱、雷兴等条奏:“今岁禾谷未收,秋霜早陨,……恐米粮未能丰足,价值日渐腾贵,市粜日渐稀少,伏乞皇上预为筹画,或借资外藩、或节省犒赉、或赈发仓廪、或减价平粜、或暂缓工程。”[36]这份上疏全面地概括了清入关前备荒、救荒政策的大体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上疏中提到的是“赈发仓廪”,而不是像之前那样靠强制皇亲贵族粜卖粮食来平抑粮价,看来此时清的粮食储存较之前要为充足,仓储救荒正式成为制度。至此,清入关前的仓储制度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完善,也可以看出建州女真向封建化又迈进了一步。
四、小结
清入关前的仓储制度较明朝以及入关后的清朝来说,是粗糙的,甚至是简陋的。但是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努尔哈赤“十三副遗甲起兵”到1644年清兵入关,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父子能在这短短的六十一年的时间里带领原本处在原始社会后期的女真人迅速发展起来,除了八旗兵将骁勇善战、所向披靡之外,清入关前的两位统治者对于农业与仓储的重视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频繁的天灾威胁及连年的战乱,建州女真平时建仓积粮,灾时赈发仓廪、收编蒙古灾民,步步为营,最终得以在灾荒中崛起并发展壮大,最终从偏安东北一隅到最后挥师入关,并建立了统治中国二百多年的满清政权。
注释:
[1]鲍明.《满族文化模式:满族社会组织和观念体系研究》[M].辽宁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326页。
[2](朝鲜)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M].《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二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43页。
[3]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第443页。
[4]《建州闻见录校释》[M].(清初史料丛刊第八、九种),辽宁大学历史系,1978年版,第43页。
[5]《建州闻见录校释》,第43页。
[6]《满文老档》[G].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18页。
[7]袁闾.《清代前史·上卷》[M].沈阳出版社,2004年版,第389页。
[8]《满文老档》,第280页。
[9](明)程开佑.《筹辽硕画》[G].卷首《东夷努尔哈赤考》。
[10]《满文老档》,第19页。
[11]《满文老档》,第32页。
[12]《清太祖实录》卷4,乙卯年六月丙子。
[13]《满文老档》,第37页。
[14]梁彦彬、白洪希.《努尔哈赤迁都沈阳新探》[J].《满族研究》,2000年第4期。
[15]铁玉饮、王佩环.《关于沈阳故宫早期建筑的考察》[C].《沈阳故宫博物院论文集》,沈阳故宫博物院编,1984年版,第5页。
[16]《满文老档》,第319页。
[17]《满文老档》,第398页。
[18]《清太祖实录》卷4,乙卯年六月丙子。
[19]《满文老档》,第467页。
[20]《满文老档》,第1496页。
[21]《满文老档》,第1520页。
[22]《清太宗实录》,卷41,崇德三年四月丁未。
[23]崔赟.《明代的备荒仓储》[J].《北方论丛》,2004年第5期。
[24]邓云特.《中国救荒史》[M].上海书店出版,1984年版。
[25]邵永忠.《二十世纪以来荒政史研究综述》[J].《中国史研究动态》,2004年第3期。
[26]《满文老档》,第37页。
[27]《天聪朝臣工奏议》[G].清初史料丛刊第四种,辽宁大学历史系,1980年版,第38页。
[28]《天聪朝臣工奏议》,第76页。
[29]《满文老档》,第858页。
[30]王景泽.《明末东北自然灾害与女真族的崛起》[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31]《满文老档》,第282页。
[32]《清太宗实录》,卷20,天聪八年八月乙巳。
[33]《天聪朝臣工奏议》,第8页。
[34]《清太宗实录》,卷31,崇德元年十月庚子。
[35]《清太宗实录》,卷34,崇德二年二月癸巳。
[36]《清太宗实录》,卷58,崇德六年十一月戊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