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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认同视角下的古罗马公民权政策

2014-11-24尹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公民权政治认同罗马

摘 要:政治认同是关系国家政治稳定和发展的重要问题。扩大公民权历来是罗马加强政治认同的重要手段。元首制前期,为了保证罗马政治制度的稳定延续,公民权政策相较于之前更加完善,表现出有条件地逐步地授予公民权的特点。公民权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既延续了扩展公民权、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程度的传统,又保证了准公民及新公民对于罗马政治的认同。

关键词:罗马;公民权;政治认同;元首制前期

中图分类号:DF0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4.05.04

政治认同是一个国家实现政治稳定和发展的前提。统治的维持、制度的延续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这一统治或制度下的人们对其认可和接受的程度。因此,统治者们需要引导、塑造有利于自己统治稳定与社会和谐的政治认同。然而,一些学者认为,政治认同仅仅是现代社会存在的问题,前现代性社会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在前现代性社会中,自我和社会是同构的,“每个人都占据着分给他的位置,他必须依此行事。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预先规定了他的行为的脚本,很少留意别出心裁和打破常规的余地”[1]。实际上,这一结论并不适合前现代性社会的所有国家,尤其是其中的多元文化国家。无论古今,这类国家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罗马帝国是前现代性社会中多元文化国家的典型代表。在从台伯河畔的小邦发展成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帝国之后,如何加强不同文化居民的政治认同问题便摆在了他们的面前。迪奥曾借麦凯拉斯之口明确指出统治多元文化国家的困难,他说道:“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居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极为困难。”[2]为此,罗马人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罗马帝国的有效统治无疑为后世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由于政治认同的主体即是公民,因而,在罗马出台的一系列旨在加强政治认同的策略中,其公民权政策无疑是最值得人们关注和借鉴的部分。

实际上,早在对外扩张的过程中,罗马公民权就已经成为罗马对被征服地区“分而治之”的有效工具,同时,是否具有罗马公民权也是权利分配的首要标准。故而,罗马公民权是“代表世界主权的权利。如果一个人不是罗马公民就什么都不是,而有了这个头衔就等于有了一切”[3]。正因如此,罗马公民权问题一直是古今中外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并形成了一大批研究成果。总体而言,关于罗马公民权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三个时间段:一是王政时期,二是共和中后期,三是卡拉改革时期,而元首制前期的罗马公民权问题受到的关注较少。为此,本文拟以塞维鲁王朝为界将元首制时期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以元首制前期为例,着重探讨罗马国家如何通过公民权政策来加强政治认同,并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一、有条件地授予罗马公民权以培养“准公民”的政治认同 毫无疑问,元首政制建立的是一种“新制度”[4],但该制度确立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与共和时期是一脉相承的,这是蒙森将其称为“被恢复的共和国”[5]的重要原因。这种延续性一方面表现在:与共和时期一样,罗马帝国境内的居民所拥有的权力依旧是根据他们的社会地位来决定的,即是否具有罗马公民权、是否属于老公民以及他们所属的社会阶层;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继续执行扩张罗马公民权的政策以扩大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础和加强境内居民的政治认同。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尹 宁:政治认同视角下的古罗马公民权政策——以元首制前期为例扩大罗马公民权是罗马自古以来的传统。罗马城建立之初,公民权只属于“罗马本地的、通过宗教和宗教仪式联系在一起的部落”[6]。自王政时期开始,罗马便出现了“将联合的部落以及外人吸收进公民团体的发展趋势”[7]。共和后期,随着同盟者战争的结束,大多数意大利同盟者都获得了罗马公民权。元首制前期,扩展罗马公民权的政策被基本沿袭了下来。然而,元首制前期的社会状况与共和时期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被征服地区的扩大和民族数量的增加,如何确保罗马政治的有效性和持续性这一问题变得愈加重要。为此,元首制前期,罗马政府在赐予罗马公民权方面,随意性明显减少。屋大维在授予公民权这一问题上就极为谨慎,因为“他考虑到,保持罗马人民纯洁性和不受外邦人或奴隶血统玷污的极其重要性”[8]。当提比略为自己的一个希腊籍依附着、利维亚为一个出身纳贡行省的高卢人要求公民权时,屋大维都予以拒绝,并宣称,“宁愿让自己私人的钱袋遭损失也不肯出卖罗马公民权的光荣”[9]。他还在公元前2年和公元4年的两个法令和遗嘱中告诫继任者不要接纳太多的公民,而应该在罗马人和被征服民族之间保持明确界限。屋大维的公民政策为元首制前期的其他元首所继承。此外,历代元首也进一步完善了公民权政策,使其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具体而言,元首制前期,罗马公民权对于非公民的开放是有条件地、逐步进行的。

所谓“有条件地扩展罗马公民权”是指:元首制前期,非公民要想获得罗马公民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一是“有功于罗马”[10],二是具备一定的罗马文化素养。

“有功于罗马”是非公民进入罗马公民团体的首要条件。由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能够为罗马帝国贡献的力量不同,因而,他们获得罗马公民权的渠道也是不一样的。

对于行省的上层分子而言,他们之所以被元首们授予罗马公民权往往与其在元首建功立业或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建立功勋有关,或是对于扩大罗马的统治基础,帮助罗马政府对行省实施更有效地统治有帮助。麦凯拉斯在元首制创制时即向屋大维明确指出:吸纳行省上层分子进入公民团体可以“安抚行省中的著名人物。而且,由于行省失去德高望重的将领将不致反叛。”总之,“有越多名流成为您(指屋大维)的伙伴,在紧急时刻解决问题就越顺利。至于您之下的人民,也更容易认为自己没有被您当做奴隶,没有低我们(指罗马人)一等,反而会觉得,您在让他们分享我们享有的各种好处以及国家的领导权,仿佛您所拥有的地位也被自己所拥有”[11]。因此,屋大维继承了恺撒的传统,即让“那些每年作行政长官的人成为罗马公民”[12]。这样一来,城市高级官员任职一年后,就连同妻子、双亲以及处于父权之下的儿子和男系一边的孙辈、重孙辈一起成为罗马公民[13]。至此之后,通过出任地方官员进入罗马公民团体成为行省上层分子获得公民权的最常见的方式。“仅以西班牙行省看,如以各城市每年新增35个罗马公民计,350个拉丁城市每年共产生12000新公民。”参见:陈其.罗马帝国的巩固——论弗拉维王朝行省政策[D].北京:北京大学,1985.转引自:陈其.史海萍踪 陈其历史教育与历史研究论文集[C].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32.通过这一途径,大量的行省上层分子被纳入到罗马公民团体之中。

对于普通行省居民而言,他们获得公民权主要有两种途径:元首赐予以及参军。在元首制前期的历史资料中,元首赐予行省居民罗马公民权的例子随处可见,例如:屋大维就曾“给予那些打算为罗马人民效力的城市以拉丁公民权或完全公民权”[14]。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在屋大维担任元首的前20年(即公元前8年—公元14年)间,罗马公民的人数增加了4%;而在后21年(公元前8年——公元14年),罗马公民人数增加11%[15]。而这些获得罗马公民权的人主要是在内战早期就开始支持屋大维的人。曾出任塔拉哥西班牙总督的伽尔巴晋升为元首后,也曾普遍赐给西班牙和高卢人以罗马公民权[16]。而通过参军获得罗马公民权是一条更加常见的渠道。由于罗马和意大利军民对于参军日益厌倦,兵源不足的问题在元首制前期日渐凸显出来。奥古斯都时期,一名骑士为了使自己的儿子逃脱兵役,甚至不惜砍断他们的拇指[17]。在此情况下,向行省地区的非公民征兵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方,而罗马政府最能吸引行省居民的就是罗马公民权。自奥古斯都统治时期起,罗马就开始授予退伍辅军以罗马公民权,至克劳迪乌斯统治时期,这一政策开始制度化、常规化。克劳迪乌斯规定:所有服役25年的行省居民及其后代都被赐予罗马公民权[18]。通过参军而获得罗马公民权的行省居民数量是十分庞大。元首制下,辅助军的数量约12万,即便只有一半人能够获得罗马公民权,每年也大约有6万行省居民获得了罗马公民权。另外,退伍辅兵在自身获得公民权的同时,其子女和后代也被赋予罗马公民权[19]。这一政策并非始终如一。卡里古拉统治时期,为了缓解财政危机,他规定“凡祖先为自己和后代取得罗马公民权的,除了儿子一代以外,他拒不承认其他任何后代享有这种公民,他认为‘后代只指第二代”。这样一来,通过参军而获得罗马公民权的人数就更加可观了。通过为罗马帝国保卫边疆,行省人民证明了自己对于罗马的忠诚,而罗马公民权则是对这种忠诚的嘉奖。

除为罗马建功立业以外,具备一定的罗马文化素养是获得罗马公民权的另一重要条件。如果说“有功于罗马”是试图获得罗马公民权的非公民表明政治立场的重要方式的话,那么,“具备一定的罗马文化素养”则是表明其情感和理智认同的重要指标。这是元首制前期公民权政策的新内容。共和时期,由于意大利人与罗马人在文化方面的长期交融,所以他们文化方面并没有太大差异,文化差异更不会成为政治认同的障碍。然而,元首制前期,试图获得罗马公民权的大多都是来自异文化的行省居民,这一问题便开始凸显出来。确保准公民对于罗马文化的认同是保证罗马人统治地位、维持政治秩序稳定的重要条件。

行省的上层分子要想获得罗马公民权除了为罗马建功之外,同时也必须具备一定的罗马文化素养。克劳迪乌斯是朱利亚—克劳狄王朝时期较为开明的统治者,在其统治时期许多行省上层分子甚至能够跻身元老院中,但在授予罗马公民权时,他仍然要求新公民具备一定的罗马文化素养。据《罗马十二帝王传》载:克劳迪乌斯曾“从陪审员名单中勾掉了一个著名人物——希腊行省的首席公民,甚至剥夺了他的罗马公民权,仅由于他不懂拉丁文”[20]。在接下来的两个王朝,这一要求也没有放松,就连来自行省的元首也必须认真学习罗马文化。哈德良在进入政坛之初也曾受到该问题的困扰。在就任财政官一职时,哈德良在元老院“用粗俗的方言”[21]宣读了一篇元首的演讲词,因而受到众位元老的嘲笑。于是,此后,他致力于拉丁语的学习,直到学识渊博、口语流畅为止。

元首制前期,退伍辅军是新公民的主要来源。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辅军即是“准公民”。因而,确保退伍辅军对于罗马文化的认同是历代元首加强新公民政治认同的主要目标。奥古斯都就要求只有那些 “罗马文化程度已经足够说拉丁语和写拉丁文,或者他所受的教育已经能使他很快地、很好地学会拉丁语文”[22]的新兵才能获得罗马公民权。然而,随着授予退伍辅军士兵以罗马公民权这一政策的制度化,罗马政府特别重视在辅军中加强罗马文化的影响,例如:在征召新兵的时候,就要求他们必须能够听懂简单的拉丁语指令,甚至重点招收一些有读写能力的士兵。正式入伍时,新兵都被要求另取一个拉丁名字。同时,优先提拔那些文化素质较高的新兵。一位接受过拉丁文化教育的辅军士兵在写给父亲的信中充满感激地说道:“正是因为您给了我良好的教育,我想如果诸神保佑的话,我会因此很快得到晋升。”参见:Berliner Griechische Urkunden. 423. Berlin.1895.转引自:王晓鹏.早期罗马帝国驻不列颠辅军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0.这样一来,经过多年的军事生涯,许多原本对拉丁文一窍不通的士兵在拉丁文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展,例如:文多兰达的木牍书信全部使用拉丁文,即使写给故乡亲友的信也是如此[23]这种潜移默化的熏陶在辅军退役后也会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一些人甚至在气急败坏的吵架过程中也夹杂着许多拉丁语[24]。与此同时,宗教方面也是培养辅军政治认同的重要手段。辅军官方允许的崇拜对象包括:罗马的主要神灵、神化的抽象概念、军旗和皇帝,而它们都与战争、安全、忠诚、驻守和祖国相关[25]。新兵入伍之时、每年的1月3日以及元首登基之际,士兵都要向元首宣誓效忠(即军人誓言sacramentum)[26]。就这样,25年的辅军生涯成为加强“准公民”对罗马文化、政治认同的重要阶段。

人们通常认为“公民权本身就是广义范围的罗马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获得罗马公民权也就无异于获得了一张进入罗马文化大家庭的入场券。”[27]而从上述情况来看,实际情况恰恰与之相反,具有一定的罗马文化素养是进入罗马公民团体的“叩门砖”。通过加强文化认同来促进政治认同是构建政治认同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罗马人通过将学习罗马文化作为获得公民权的重要条件,进一步加强了“准公民”的政治认同。

政治认同作为“社会成员对一定政治体系、政治运作的同向性(或一致性、肯定性)的情感、态度和相应的政治行为的综合”[28]可以分为两个重要层次,即心理上的认同以及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对于政治制度的实际支持。它们既是政治认同的内容,也应该被视为评判人们政治认同程度的标准。从这两个层次来讲,元首制前期,罗马所实行的公民权政策是较为成功的。它首先在尚未获得罗马公民权的行省上层分子中塑造了一批忠诚于罗马的人士。阿尔米尼乌斯叛乱期间,他的兄弟弗拉乌斯就“对罗马人非常忠诚,并且在几年前提贝里乌斯担任统帅时因伤失掉了一只眼睛”[29]。佛拉乌斯在威悉河畔与阿尔米尼乌斯的辩论中就“反复强调罗马的伟大,凯撒的威力,对于战败者的严厉惩罚以及对于归顺者一贯的宽大”[30]。值得注意的是,较早获得罗马公民权的人基本都是当地的精英,他们既有接受罗马文化教育的能力,也有更多与罗马人交往的机会和需要,因而在学习拉丁文化方面也往往有更高的热情。他们对于罗马文化的学习和仰慕能够带动更多的行省居民学习、了解罗马文化,而他们本身则是传播罗马文化最好的载体,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行省居民对于罗马政治的认同。而作为“准公民”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的辅军则在保卫帝国边境、维持国内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向辅军士兵开放罗马公民权保证了罗马的兵源,而在辅军士兵的参军生涯中加强文化认同的一系列措施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强了新公民的政治认同。

二、逐步地授予罗马公民权以加强“新公民”的政治认同 罗马政府一方面以为国建功以及学习罗马文化为条件来加强“准公民”的政治认同,另一方面则以逐步地授予罗马公民权来加强“新公民”的政治认同。所谓“逐步地授予罗马公民权”是指逐步授予“新公民”罗马公民权。

罗马公民权(status civitatis)是由公元前6世纪塞尔维乌斯改革确定的罗马公民享有的法律权力。它标志着“拥有该权利的人拥有某些明确的权力和特权”[31]。具体而言,罗马公民权主要包括公权、私权两个方面的内容。公权主要指公民的参政权,包括投票权(ius suffragi)、荣誉权(ius honorum)和上诉权(ius provocationis);私权则主要指通婚权(ius conubii)和交往权(ius commercii)参见:C.JI.乌特钦科.罗马公民权问题[M].何芳济,译.转引自:中国世界古代史学会.古代世界城邦问题译文集[M].北京:时事出版社,1985:232.。除此之外,罗马公民还有诉讼权、氏族成员权、宗教权等等。罗马公民权的建立“是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它标志着被征服民族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转变为个人权力的认同。在构建国家的过程中,通过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政治结合,公民权扮演着建立亲属关系或连接共同血缘的作用。”[32]

随着罗马公民权的逐步扩张,罗马公民的构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根据其得到公民权时间的长短及其对罗马帝国的贡献可以将罗马公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以罗马和意大利居民为主体的“老公民”,一部分是由行省上层以及退伍辅兵为主体的“新公民”。与共和时期一样,历代元首尽管沿袭了扩展罗马公民权的传统,但他们与恺撒一样“绝不想使罗马公民、罗马人民的特权贬值,也不想挤掉老公民而代之以由于他的恩惠成为罗马公民的新公民”[33]。因此,尽管元首制前期有大量行省居民获得罗马公民权,但实际上这些“新公民”并没有立刻因此而获得与老公民同等的社会地位,以罗马和意大利居民为主体的“老公民”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军事方面都享有更多的特权,换句话说,这些新近取得罗马公民身份的行省居民实际上最初得到的是“部分”罗马公民权,直到他们的资历和功绩足以使他们迈入“老公民”的行列之后,才能得到完全的罗马公民权。

从政治方面来看,尽管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新公民”在政治方面与“老公民”有任何差别待遇,但实际上,两者享有的政治权力大不相同。元首制前期,重要的官职大多由“老公民”来充任,“新公民”进入统治阶层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常常以克劳迪乌斯统治时期吸纳高卢贵族进入罗马元老院为例来证明新公民地位的迅速提高。但事实上,这一问题在当时曾在罗马元老院引发激烈的争论。最后,尽管克劳迪乌斯以吸纳外族壮大罗马公民团体为罗马自古以来的传统为由,迫使元老院通过了接纳高卢贵族进入元老院的决议[34],但这并不意味着至此之后,元老院的大门就完全向来自行省的“新公民”开放。克劳迪乌斯对于行省公民进入元老院依然进行了控制。上台之初,他就曾颁布法令:“只有五代以上的祖先就已是罗马公民的人才准被选为元老。”[35]可见,尽管新公民有进入元老院的合法渠道,但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直到塞维鲁统治时期才出现第一位进入元老院的埃及人就是证明第一个进入元老院的埃及人是科艾拉努斯。(参见:Dio Cassius. Roman History[M].77.)。直到图拉真统治时期,元老院中来自行省的元老大概只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参见:Richard Alston. Aspects of Roman History AD14-117[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8:187. 据美国学者麦森·哈蒙德估算,罗马帝国前期的总人口已接近1亿,其中行省人口占3/4。。更有力的证据是,在整个元首制前期,只有在最后一个王朝即安敦尼王朝时期才出现来自行省的元首。图拉真是第一个来自行省的元首。迪奥在《罗马史》中如是说道:“这样,图拉真成了恺撒,之后当上元首,尽管当时涅尔瓦还有亲戚在世。但是,涅尔瓦并没有将家庭亲属关系置于国家安全之上,收养图拉真时,也没有因为对方是西班牙人、不是意大利本地人或是来自意大利的人,之前也没有外地人掌握罗马的统治权而有所犹豫。因为他更看重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他的出身国别。”[36]狄奥的这段话很容易引起人们的混淆,认为图拉真是一个西班牙人。但实际上,尽管图拉真出身于西班牙,但他的家族是从意大利的翁布里亚地区的托迪(Tuder)[37]迁徙到西班牙的伊塔力卡(Italica)城去的。因而,就血统而言,他仍然与意大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元首制前期,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外国元首是庇乌斯。他的家族来自高卢南部的尼姆(Nemausus)[38],就连他的母亲也是高卢人。然而,庇乌斯并非哈德良的首选。在选择继承人时,哈德良首先选择的是有“埃特鲁里亚或者法瓮提亚血统”[39],同时又是“曾经三次出任执政官和市政官的安尼乌斯·维鲁斯之孙”[40]的维鲁斯。可惜维鲁斯不幸早夭,哈德良才最终选择了庇乌斯。更何况,无论是庇乌斯的父系家族还是母系家族都很早就迁入罗马,并在其祖父和父亲那一辈都曾出任过执政官,而他本人也是出身于意大利本土,算得上是资深的“新公民”(即老公民)了。

从经济方面来看,新、老公民之间的差异首先表现在税收方面。自公元前167年始,罗马公民便获得了豁免直接税的特权[41]。元首制下,公民的免税特权依旧保留着。屋大维明确规定:“它(意大利)被免除对财产和人身所征课的直接税。”[42]然而,随着新公民的大量增加,如果同样授予他们免税特权,无疑将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奥古斯都统治时期,他强调在行省、殖民地居住的罗马公民以及在殖民地安家的退伍军人及其后代,只要有公民权就可以不纳土地税和人头税,而行省自治市中新获得(公元7年之后)罗马公民权的人仍须如以前一样缴纳这两种税。与此同时,老公民的身份还意味着更多的社会福利。自提比略·格拉古以来,罗马政府便开始对罗马平民免费供应粮食参见:Appian. Roman History[M]. 13,21.另注:至恺撒独裁时,领取免费粮的人数量达32万之巨。。元首制下,向罗马平民发放廉价粮食的政策依旧保留着。除此之外,元首捐赠也是老公民的重要福利。元首制下,元首捐赠已经成为罗马的一项惯例,而享有这一福利的首先是罗马的老公民。当屋大维在给罗马平民分钱时,“发现许多奴隶被解放并被登记上了公民名册时,他同样庄严而坚定地宣称,那些未经许诺的人一点也不给”[43]。屋大维在自传中一一例举了自己对于“老公民”的捐赠:在其第五、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出任执政官时,都曾向罗马平民进行捐赠[44]。可见,元首的捐赠是十分频繁的,而他捐赠的主要对象是罗马城中的老公民以及意大利和移民地中的老公民。除了这些较为稳定的收入之外,罗马公民还享有其它非常规的经济来源,例如:历代元首以及元老贵族每逢就职、节日庆典都会举办各种娱乐活动,并在此过程中免费发放粮食、油、酒等物资[45],甚至在普通日子也是如此。

在军事方面,以意大利居民为主体的老公民与以行省居民为主体的新公民待遇也是不一样的。自屋大维创立近卫军制度以来,意大利地区的老公民就成为近卫军的主要来源,而行省地区的新公民则成为军团士兵的主要来源。相对于普通军团而言,在近卫军中当兵是一种特权。首先,“成为近卫军士兵中的一员是一件受人尊敬的事情”[46],他们比军团士兵得到的荣誉和尊重更多。近卫军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元首,他们真正卷入战争的概率是十分低的,比起充当军团士兵来,虽然同是士兵,但他们的职业要安全得多。其次,在服役期限方面,近卫军士兵的待遇也比普通军团士兵要高很多。近卫军的服役期限为16年,而军团士兵服役期限为20年。接着,在薪饷方面,近卫军的军饷比军团士兵多两倍[47],他们获得的元首的赏赐也远比军团士兵要多。以屋大维的遗嘱为例:“近卫军士兵每人一千谢司特尔提乌斯,驻在罗马的士兵每人五百,罗马的军团士兵或辅助步兵中队的士兵每人三百。”[48]最后,在晋升方面,近卫军士兵也享有比普通军团士兵更多的机会。

总体而言,元首制下,新、老公民的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老公民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军事方面均享有较新公民而言更多的特权。新公民虽然在各方面都无法与老公民相媲美,但他们仍然是有收获的。从法律方面来说,新公民比非公民的地位要高,罗马总督不能粗暴地对待他们,在行省中有了判决结果后,他们仍然有权向元首申诉。此外,一旦行省居民获得公民权就有了在军职和文职服务中获得升迁的机会。最后,在工商业方面他们也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收益。故而,迪奥·卡西乌斯评论道:“对于非罗马人来说,获得罗马公民权者在多方面有利,因而在朱利亚—克劳狄王朝时期很多人对它表示渴望。”[49]因而,尽管新、老公民之间存在差异,但元首政制依然得到了新、老公民的一致支持。

然而,在看到新、老公民差别待遇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新、老公民的身份并非一成不变,新公民通过为国奉献以及资历的增长也能转变为老公民。在成为罗马公民三至五代之后,新公民逐渐获得更多的罗马公民权,在任职方面的限制也被逐渐取消。他们不仅可以成为元老,甚至可以晋升为元首。弗拉维执政时期就“将意大利和行省居民中最有威望的人遴选出来”[50]补充骑士和元老阶层。据说,大约有1000个高卢和西班牙贵族家庭被迁到罗马。大量新公民迁居罗马与老公民混居,为新、老公民在血缘和文化上的融合创造了条件,进一步推动了新公民的政治认同。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28[51]“政治认同过程中,核心的问题是权利和权力的关系问题”,“是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联互动和表达。”[2]28授予部分非公民以罗马公民权提高了政体的政治参与程度,以“罗马公民与非公民(或国家臣民)之间的简单区分(奴隶制度除外),直接破坏了过去的政治秩序”[27]25,使得“罗马公民权对那些非罗马公民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即成为这座城市的属民”参见:Sherwin White. The Roman Citizenship[M]Oxford: Glarendon Press, 1973:222.;逐步地授予新公民以完整的罗马公民权延长了罗马国家培养新公民政治认同的时间,有利于加强新公民对于罗马国家的政治认同。罗马公民权本身所代表的权利以及获得罗马公民权的困难程度较高,使得罗马公民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使得更多的行省居民以获得罗马公民权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积极参与罗马国家的建设,为罗马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另外,有选择地将罗马公民权作为“奖赏”赐予某些人或者某些城市,一来可以起到分化被征服者的作用,另一方面则可以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赐予罗马公民权成为一种奖励、引导非公民通过合法的途径逐步加入到公民团体中来。

最早对“认同”进行界定的弗洛伊德认为:“认同就是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情感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2]25可见,认同的本质首先是心理上的。新公民对于罗马的感激和认同是十分明显的。《犹太战争》的作者弗拉维·约瑟夫在归顺时被赐予罗马公民权[53]。他在著作中满怀感激地写道:“罗马慷慨地同所有民族分享自己的名字。”[54]至于那些出身行省的元老对于自己身份的认同和自豪更是随处可见。塔西佗在自己的著作中这样写道:“我就常常扪心自问:像我这样一个出生在外省的普通骑士家庭的人不是已置身于国内权要人物的行列之中了么!我这样一个名不经传的人不是也出现在那些出身于具有长久的光荣历史的门第的显贵人物当中了么!”[55]塔西佗在言语之间所流露出来的对于罗马政治秩序的认同以及对于自己所获得的新身份的自豪一览无遗。而他对于在内战中慷慨授予外人公民权并减免某些省份租税的做法的指责——“根本不考虑未来,把帝国搞得一塌糊涂”[56],更是清楚地表露出,他不仅以加入公民团体为自豪,甚至已经完全将自己当做罗马人,从罗马人的角度来为国家利益考虑问题了。来自克珊托斯(Xanthus)的M.A.克劳狄安曾被图密善授予民选行政官权,他在自己的墓碑上写道:“我是本民族中第一个成为罗马元老的人。”米利都附近的迪第玛(Didyma)的一块墓碑上,一位不知名的元老以光荣的口吻描述自己:“我曾是罗马的元老,是亚洲行省中第五个进入罗马元老院的人,是米利都地区和爱奥尼亚地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进入罗马元老院之人。”[57]可见,这些出身于行省的元老对于自己的身份是极为骄傲的。

相较于心理方面的认同,人们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参政热情以及对于罗马政治制度的支持是政治认同更加重要的内容。在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的罗马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人能够参与的政治实践活动是各不相同的,但他们所表露出来的对罗马政治的认同和支持却是相同的。

对于渴望获得罗马公民权的非公民和普通新公民而言,他们能够参与的政治活动主要是参军。新公民的参军热情也明显比意大利地区的老公民高。据一军团士兵墓碑铭文记载,军团中意大利人的比例在克劳狄、尼禄时代为50%,到韦伯芗和图拉真统治时期则骤降至20%[58]。可见,元首制前期,来自行省地区的新公民逐渐成为了军队的主要来源。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军队不仅在保卫罗马国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也是重要的政治力量。元首制前期,一半以上的元首都是由军队拥立的[59]。可见,军队的意志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政治事务。罗马的贵族政治传统不仅得到了历代元首的遵从,也得到了军队的认可。从元首人选的决定力量来看,元首制前期,选立元首的权力主要掌握在元首和军队手中,两者各占50%。四帝争立过程中,行省军团也能够拥立元首成为公开的秘密。可是,即便是这些主要由来自行省的新公民组成的军团士兵也同样遵循罗马的古老传统从元老阶层中挑选元首。行省军团拥立的伽尔巴、韦伯芗、涅尔瓦等都是来自于元老阶层。军团士兵的选择充分证明了新公民对于罗马政治秩序的认可及其对罗马政制的支持。

对于通过为国建功立业以及时间的积累而跻身于骑士和元老阶层的行省公民而言,他们可以直接参与政权的管理。新公民尽管在政治权力方面相较于老公民而言处于劣势,但他们依然积极地参与到政治活动当中。公元48年,长发高卢的首要公民就以自己“很久以前就是罗马的同盟者,而他们本身又取得了罗马公民权”为由,“要求取得在首都担任官职的权利”[60]。这一请求在元老院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结果,克劳狄乌斯以符合罗马的古老传统为由说服元老院通过了他们的请求。应当指出的是,以长发高卢的首要公民为代表的行省居民之所以请求加入元老院,除了出于提高他们社会地位的目的之外,也表现出他们强烈的参政愿望及其对罗马政制的认同,因为元首制下元老院依然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另据统计,公元1世纪时期,来自非洲的骑士级官员为0,来自东方的为23%,来自意大利的为55%;而到了公元3世纪,来自非洲的骑士级官员上升至27%,来自东方的上升为32%,而来自意大利的则下降为28.5%。元老院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到马可奥里略统治时,行省元老在罗马权力的顶峰第一次成为多数。”[61]这些跻身于统治阶层的新公民不仅积极参与政治,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在政治活动中甚至比老公民还要重视罗马的政治传统。庇乌斯、马尔库斯皆是元首制前期与元老院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典范。

尼克莱特在著作中引用了公元 143 年的一篇演讲来说明罗马人和非罗马人通过公民权融合后所产生的结果:“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公民权受到更大的关注和敬仰的了。罗马不像人类有记录的任何社会一样,把社会简单地分割开。罗马,你广泛地授予公民权,建立亲密的关系。世界的有智之士,有勇之士都承认你的领导权,聚集在你的联盟之下。无论广阔的海洋,还是崎岖的大地都无法阻止公民权的扩展。无论是亚细亚还是欧罗巴,他们在你的统治下变成了一个整体。在你的统治下,路路相通;在你的统治下,没有一个有才能,有品德的外邦人被排斥在外。世界性的公民社区被创建起来,我们都被融合在统一的社区之中,享受着我们应得权益。”[62]这段话充分表明了罗马的公民权政策在加强居民政治认同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正是由于罗马人以扩大公民权作为其公民权政策的基调,使得非公民有了进入罗马公民团体的合法渠道;罗马对于非公民获得罗马公民权所设置的条件,又使得非公民们致力于为罗马建功立业、积极学习罗马文化,从而加强了“准公民”对于罗马国家的政治认同;逐步授予新公民完全公民权的作法进一步延长了培养新公民政治认同的时间,保证了进入权力中心的新公民对于自己身份的认同和自豪,及其对于罗马政治制度的认同和维护。

当前中国正面临着急剧的社会转型,在此背景下,公民政治认同问题更加凸显。在中国当前情形之下,能否既顺利地推行政治改革又实现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与当代中国公民的政治认同问题能否真正解决有着直接的关系。古罗马借助于公民权政策以加强政治认同的做法对于我们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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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任编辑:林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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